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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礼仪的原则与应用

【摘要】:(一)称呼的原则1.礼貌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3.适当要根据交际对象、场合、双方关系等来选择恰当的称呼。在很多北方地区,一些年轻人喜欢称人为“师傅”,虽然亲热有余但文雅不足,而且没有普遍适应性。同性的朋友、熟人,如果关系很密切,相互间可以不称姓而直呼其名。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的习惯。除中国等少数国家之外,多数国家的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

称呼是指当面招呼对方来表明彼此关系的称谓语。它是沟通人际关系的第一座桥梁。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不但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和对对方的尊敬程度,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风尚。一声充满感情并且得体的称呼不仅体现出一个人礼貌待人的美德,还能使对方感到愉快、亲切,易于交融双方的情感,为深层交际打下基础。

由于各国、各地区和各民族的语言不同,风俗各异,因而称呼的差别很大。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如果对别人的称呼不当,就会显得很没礼貌。现在一般社交礼仪的称谓逐渐趋向简单化,但也要注重亲近与尊重。

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有三点应当注意:一要合乎常规;二要照顾被称呼这个人的习惯;三要入乡随俗。

(一)称呼的原则

1.礼貌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合乎礼节的称呼正是表达对他人的尊重和表现自身礼貌修养的一种方式。因此,交际时称呼对方要用尊称。现在常用的有:“您”——您好、您老;“贵”——贵方、贵校;“大”——大名、大作等。在交际场合,不要以绰号或不够礼貌的谐谑性称呼来指称交际对象。如,一些老年朋友之间往往私下以开玩笑方式称呼对方为“老不死的”,但是如果在正式的交际场合也这样称呼,就会让被称呼者极为尴尬。

2.尊崇

一般说来,汉族有从大、从老、从高的心态。如对同龄人可称呼对方为“哥哥”“姐姐”,对副校长、副厂长等在姓后面直接以正职称呼。

3.适当

要根据交际对象、场合、双方关系等来选择恰当的称呼。在很多北方地区,一些年轻人喜欢称人为“师傅”,虽然亲热有余但文雅不足,而且没有普遍适应性。对理发师、厨师、企业工人称“师傅”是比较恰当的,但对医生、教师、军人、商务工作者也称“师傅”就不合适了。

(二)称呼的方式

1.日常生活中的称呼

(1)对亲属的称呼。

对亲属的称呼已经是约定俗成、人所共知的了。如对父亲的祖父应称为曾祖父,对姑舅的儿子应称为表兄、表弟,对叔伯的儿子称为堂兄、堂弟等等。

对待亲属的称呼有时讲究亲切,不一定非常标准。例如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岳母都可以喊“爸爸”“妈妈”,这样称呼的目的是表示自己与对方不见外。但是当面对外人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本人的亲属采用谦称。按礼俗,称呼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时可以在其称呼前加“家”,如“家父”“家兄”;称呼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舍”,如“舍弟”“舍侄”;称呼自己的子女可以在其称呼前加“小”,如“小儿”“小婿”等。

对他人的亲属要采用敬称。一般会在称呼前加“令”字,如“令慈”(对方的母亲)、“令爱”(对方的女儿)。也可以根据对方的年龄、辈分区别对待。如,对其长辈可以在其称呼前加“尊”字,如“尊兄”;对晚辈或平辈可以加“贤”字,如“贤妹”“贤侄”。对比自己辈分低、年纪小的则可以称呼其名或小名。

(2)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对这些人的称呼既要友好亲切,又不能失敬。一般可用“你”或“您”相称。对于那些有身份、年纪大的人,无论男女都可以称之为“先生”;对文艺界、教育界人士以及有成就、有身份的人士可以称其为“老师”;对德高望重的年长者、资深者可以称为“××公”或“××老”。如果被尊称者的名字是双音节,还可以在其名的第一个字后加“老”,如称文学家沈雁冰为“雁老”。

平辈的朋友、熟人之间都可以用姓名来称呼。有时为了表示亲热还可以在姓前面加上“老”或“小”。同性的朋友、熟人,如果关系很密切,相互间可以不称姓而直呼其名。但异性之间一般不可以这样,如果直呼其名又不是其家里人,那就是恋人或配偶了。

对邻居和至交,也可以采用拟亲性称呼。如“叔叔”“阿姨”等,这会让对方感到信任、亲切。在这类称呼前面还可以加上姓氏。如“张阿姨”“王伯伯”。

(3)对普通人的称呼。对仅有一面之交、关系普通者可以称“同志”“先生”“女士”,也可以入乡随俗,采用对方理解并且接受的称呼。

2.工作中的称呼

在工作上人们彼此间的称呼是有其特殊性的,总的要求是庄重、正式、规范。

(1)职务性称呼。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称谓。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可以仅称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院长”等;也可以在职务前加上姓氏,如“李主任”“赵书记”;还可以在职务前加上姓名,但这种称呼主要用于极其正式的场合。

(2)职称性称呼。对具有中高级职称者,在工作中可以用职称来称呼。称呼职称时可以仅称职称,如“教授”“总工”;也可以在职称的前面加上姓氏,如“吴编审”“谢工”;还可以在职称前加上姓名,如“周秉昌教授”,但这种称呼一般也是用于很正式的场合。

(3)学衔性称呼。以学衔作为称谓,可以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性,有助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氛围。可以仅称呼对方的学衔,如“博士”;也可以在其学衔前加姓,如“张博士”;还可以在其学衔前加姓名,如“马文博士”;有时候,也可以将学衔具体化,如“化学博士张强”。

(4)行业性称呼。汉语中,一些社会地位较高或形象较好的职业可以作为称谓语,如律师、医生等等。但那些技术性较强的体力劳动者,如水暖工、车工等,一般不用作职业称谓。

3.外交中的称呼

世界各国的姓名排列与用法有很大差别,在对外交往中既要掌握称呼的一般性规律,又要留心国别差异并加以区别对待。

(1)一般性规律。对任何成年人都可以用“先生”“小姐”“女士”相称。在政务活动中可以称呼对方的职务,通常对地位较高的可以称呼“阁下”,如“阁下”“大使阁下”等,但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没有称呼“阁下”的习惯。对军界人士可以称呼军衔。如“少校”“将军”“陈毅元帅”等。对宗教界人士可以称呼其神职。如“牧师”“亚当神甫”“传教士先生”。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的习惯。对国王、王后通常要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要称“殿下”,对有封号或爵位的要称呼其封号或爵位。有时还可以在他们的头衔之前加上姓名,如“拉那列王子”,等等。

(2)国别性差异。世界各国的姓名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姓前名后。在中国、朝鲜、日本、韩国、越南、蒙古、阿富汗、匈牙利等国通行。在进行日常交往的时候,人们往往只称呼对方的姓,在正式场合才称呼全名。除中国等少数国家之外,多数国家的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

(2)名前姓后。多在欧美国家通行。女子结婚前用自己的本名和父姓,结婚后通常用本名和夫姓。在一般场合可以称呼他们的姓氏,并且在其姓氏后面加上“先生”“女士”或“夫人”等。如“华盛顿先生”。在十分正规的场合则应称呼他们的全名。对那些关系密切的人有时可以直呼其名。

大多数欧美人的姓是一个词,名则是由一个或多个词组成的。如法国人喜欢把自己尊重的人的名字加进自己的名字中,但别人称呼他时只用其本名。俄罗斯人的姓名由三个部分组成,先是本名,中间是父名,最后是姓氏。一般称呼时只称呼他的姓或名,对长者表达敬意时可以只称呼他的父名。

有些英美人的姓名前会加上“小”,如美国总统“小布什”。“小”字与年龄无关,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者父辈的名字。

(3)有名无姓。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的人是有名字但无姓氏的。但他们通常会在名前面加个称呼,表示此人的长幼、性别和社会地位。缅甸人在年纪较大的人名字前加“吴”,意为“先生”和“叔伯”;在平辈或青年人名前加“郭”,意为“大哥”;在幼辈名前加“貌”,意为“小弟”;在年轻姑娘名前加“玛”意为“姑娘”;在年老或有地位的妇女名前加“杜”,意为“姑、姨”。

(三)称呼的禁忌

1.念错姓氏

念错别人的姓氏是对别人极大的不尊重。在生活中,经常有一些人根据猜测来念别人的姓,从而导致错误;也有的人因不了解某一汉字在做姓氏时的独特发音而把别人的姓念错,如把“盖”(ge,三声)念成(gai,四声)、把“牟(mou,二声)”念成(mu,四声)等。这都是很失礼的。如果不认识对方的姓氏,可以直接请教对方。

2.使用过时的称呼

有些称呼具有时效性,我国古代的百姓对官员的称呼是“大人”,百姓自称为“小人”,如果把这些称呼搬到现代生活中来就显得滑稽可笑。

3.使用不通行的称呼

很多地方都存在着一些地方性的称呼,如山东人爱称人为“伙计”,上海人把中年以下的未婚女性都叫作“小姑娘”,使用这类称呼会让不明就里的人感觉莫名其妙甚至产生误会,所以应尽可能地不用或少用。

4.用绰号做称呼

给别人起绰号以及用绰号来称呼人都是自身缺乏修养的表现,应避免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