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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分类及特点

【摘要】:(三)家庭财产保险的分类目前我国开办的传统型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和团体家庭财产保险。团体家庭财产保险由“团体”组织其成员集体投保。团体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内容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体现在承保方式上。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概念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自有财产或代他人保管、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为保险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8]家财险将人们生活中无法预料到的灾害事故损失转化为固定的小额保费支出,且通过“一家有难,大家帮忙”的模式,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家庭财产的损失得到补偿,有利于安定家庭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家庭财产保险的特点

1.业务分散,额小量大

我国城乡居民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不仅分布分散,而且单个家庭拥有的财产也是分散的。同时,我国人口众多,每一户城乡居民家庭都是保险人的展业对象和潜在的客户来源。因此,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分散业务、单个保单承保额较小、业务量却很大的险种。

2.缴费低廉,方式灵活

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一般较低,投保人可以通过比较低的保险费来获得较大的保险保障,同时,投保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选择保险金额,从而缴纳相应水平的保险费。

3.风险结构有特色

从家庭财产保险案发数量上来看,其主要面临的风险为火灾、盗窃等,风险结构和企业财险有很大的不同,这也要求保险人要做出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4.赔偿方式有特色

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和比例赔偿方式相结合的赔偿方式,对室内财产采用第一赔偿方式,对房屋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三)家庭财产保险的分类

目前我国开办的传统型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和团体家庭财产保险。[9]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的基本险种,承保城乡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类财产。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所缴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是在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形式,也是面向城乡居民的一个基本险种。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在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赔偿方式等方面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都相同,但也具有如下特点:以保户储金所生利息抵充保险费;期满退回保险储金;保险责任期限较长,多为3年或5年,较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期限长;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以份数确定保险金额。

3.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

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庭财产保险,它是在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基础上的一种改进。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一样,长效还本保险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的双重性质。其特殊之处在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一般有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到期退还保险储金;而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则具有长期续转性,只要被保险人不要求退保,保险储金自动续转,保险责任持续不终止,所以称“长效”保险。

4.团体家庭财产保险

团体家庭财产保险是用一张总的保险单给一个团体的成员提供家庭财产保险和附加险保障的家庭财产保险形式。团体家庭财产保险由“团体”组织其成员集体投保。投保人是团体,即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团体成员,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团体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内容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体现在承保方式上。

表7-1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开办的部分家庭财产保险险种。

表7-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部分家庭财产保险险种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