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保险利益的种类和法律规定

保险利益的种类和法律规定

【摘要】:投保人对财产具有的合法所有权、共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均构成保险利益。责任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各国法律对投保人以他人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的情况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部分英美法系国家保险立法还会承认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签订合伙合同的一方对于他方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遗产继承人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等。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和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有关经济利益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可以分为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或然利益。

现有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经享有且可继续享有的权利。投保人对财产具有的合法所有权、共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均构成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例如,财产所有权包括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两种情况。对于与他人共有财产所有权的,每一财产所有人的保险利益仅限于其对共同财产所占有的份额。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质权人对于质押物具有实际债权利益,因此也具有保险利益。财产的受托人、代管人、承运人、承包人、承租人等由于对所托、管、运、租的财物安全负有法律责任,当财物发生损坏时承担对客户赔偿责任,因此也对相应的财物具有保险利益。

预期利益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可以确定的经济利益。如企业未来的利润收入、出租人的租金收入、承运人的运费收入等。只要存在确定的客观依据,经营者对其合法的期待利益均有保险利益。

责任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或日常生活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客观上会给被保险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被保险人对此具备保险利益。责任利益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常见的有职业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例如,雇主对其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造成伤残、死亡等,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需对雇员承担医药费、工商补贴、死亡丧葬及家属抚恤等费用的赔偿,此情况下可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或然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特定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不确定的利害关系,只有当符合某种假设条件时,才会产生确定利益。例如,当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受到损失,因此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可保利益;当债务人按期偿还借款,债权人没有任何损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没有可保利益。

(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身体或健康为保险标的,其保险利益体现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身体或健康等为保险标的投保;二是投保人以他人的寿命、身体或健康等为保险标的投保。

任何个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最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投保人能够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各国法律对投保人以他人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的情况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基本采用“利益主义原则”,即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为判断依据。大陆法系的国家通常采用“同意主义原则”,只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不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都认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采用的是利益主义与同意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我国《保险法》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是自己;二是配偶、子女、父母;三是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是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五是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这里通常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才能适用同意主义原则。此外,我国《保险法》对以他人的寿命投保死亡保险有明确规定,除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外,保险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部分英美法系国家保险立法还会承认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签订合伙合同的一方对于他方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遗产继承人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