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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资金、防灾防损、社会管理

【摘要】:一般认为,保险的派生职能有融通资金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等。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通过收取保费聚集起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并对保险基金进行保值增值的投资安排,以便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经济补偿及给付的义务。保险融资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总准备金或公积金、各项保险准备金以及未分配的盈余。依照保险合同处理风险事故,能够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缓解社会矛盾。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职能。一般认为,保险的派生职能有融通资金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等。

(一)融通资金职能

保险的融通资金职能是指保险人将保险资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以有偿返还的方式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以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的职能。保险具有“事前收费,事后补偿”的特点,收取保费和赔偿、给付经常在时间上不一致,从而使得保险人从收取保险费到赔付保险金之间存在着时间差和规模差,保险资金中始终有一部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保险人融通资金提供了可能。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保险产品,吸引、积聚社会资金(即保险费),促使社会资金从个人及企业流向保险公司,对社会储蓄具有一定的分流作用,有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第二,资金的运用。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通过收取保费聚集起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并对保险基金进行保值增值的投资安排,以便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经济补偿及给付的义务。保险融资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总准备金或公积金、各项保险准备金以及未分配的盈余。保险融资的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各种贷款、委托信托公司投资、经管理机构批准的项目投资及公共投资、各种票据贴现等。

(二)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也是保险的派生职能之一。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保险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因此,保险本身也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保险人为了稳定经营,要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看哪些风险可作为承保风险,哪些风险可以进行时空上的分散等。并且,保险人还可能要求投保人提高防灾防损投入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确定承保条件。通过积极的事前预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尤其对于财产保险人来说,防灾防损已经成为其保险业务操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始终贯穿在整个保险工作中。

(三)社会管理职能

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随着保险险种的不断丰富而逐渐凸显出来的,保险机制因而逐渐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制度安排,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作用。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商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机制对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发挥着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其次,保险机制有利于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积累了大量风险损失数据,能够解除社会生产者的后顾之忧,减轻国家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再次,保险机制有助于社会关系管理。依照保险合同处理风险事故,能够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最后,保险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有助于实现社会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