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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基本特征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摘要】:基于人们对风险的普遍理解和风险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风险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最后,风险导致的后果不确定。特定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最终将造成多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样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尽管学者们的阐释不尽相同,但他们对于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情却一致表明,在现代化阶段,风险已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事实,并且现代风险呈现出区别于传统风险的显著特征。

基于人们对风险的普遍理解和风险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风险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引起的,它本身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人们头脑中的主观想象。地震洪水、飓风、海啸等自然界运动可能给生活在其中的人类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车祸、空难、瘟疫、战争等社会事件也可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受其特定运动规律的支配,人类可以通过认识和掌握这些规律的特征,努力改变风险形成和发展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将风险控制在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但显然无法彻底消除风险。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却是主观的,受到年龄、性别、教育、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个体对同一风险的估计不尽相同,而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还将进一步决定其最终的风险管理决策

(二)偶然性

尽管从全社会来看,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会有风险。然而,对于特定个体而言,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偶然的,后果是不确定的。如前所述,这种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具体体现为:首先,风险发生与否不确定。全世界每天都在发生车祸,但对于某一个个体,是否会发生车祸是不确定的。其次,风险发生的时间不确定。虽然对于人类来说,死亡是必然的,但每一个人死亡的时间是完全偶然的,无法提前预知。最后,风险导致的后果不确定。特定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最终将造成多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样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此外,尽管风险的发生往往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但由于人们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和可能的疏忽大意,某些情况下风险的发生还具有突然性,其管理难度更大。

(三)损害性

自然运动和社会运动之所以构成风险,是因为可能给人类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即具有损害性。换句话说,风险是与经济主体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风险可能引起的损害包括:人身伤亡,财产自身的损毁或灭失,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引起的间接费用支出、收入减少、责任赔偿等。广义的风险损失还包括了精神伤害。即使按照某些定义,风险可能带来的结果中没有损失,如果实际结果(如获利水平)和预期结果存在较大偏差,也可能给决策者造成机会成本,相对于最优决策,同样存在经济损失。

(四)可变性

由于风险产生于自然运动和社会运动,因此随着自然社会运动规律的发展变化,风险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风险的变化,既有量的增减,也有质的改变。一方面,科学技术进步、经济体制改革、法律法规完善等有助于提高人们认识、控制风险的能力,降低某些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甚至可能消除某些特定风险,例如,某些疾病发生率大幅降低,某些瘟疫彻底被消除。但另一方面,新技术、新物质的出现,社会经济结构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又扩大了风险损失的范围,甚至导致了新的风险的产生,例如,经济全球化使得个别企业的财务危机可能对世界范围内更多的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核能的开发和应用产生了核污染风险,基因技术的滥用造成了新的食品安全隐患等。

【阅读材料1-1】风险社会理论[3]

自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核泄漏、疯牛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事件促使人们惊醒,开始对现代社会的高度风险性问题进行深刻全面的反思。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德文版《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并具体阐述了他的风险社会理论。到1992年该书英文版面世后,风险社会理论在西方国家引起巨大反响和激烈讨论,吉登斯、拉什、卢曼等众多社会学家都对其进行了开拓性研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

贝克指出,风险社会是现代性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作为风险社会理论的“倡导者”,吉登斯进一步明确,风险社会是指由于新技术和全球化所产生的与早期工业社会所不同的社会特性,它是现代性的必然结果;卢曼提出了风险的复杂自系统理论,认为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诱发的风险是现代社会的突出表现,当代社会预示着充满风险的未来;拉什等人则用风险文化的思想来解释风险社会,认为风险在当代的凸显是一种文化现象,当代社会风险并没有增加,只是人们的认知程度得到了提高,使人们关注到了以往不被关注的风险。

尽管学者们的阐释不尽相同,但他们对于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情却一致表明,在现代化阶段,风险已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事实,并且现代风险呈现出区别于传统风险的显著特征。

第一,现代风险具有全球性和普遍性。传统社会中风险通常只对局部或个别主体产生影响,规模有限,而风险社会的“出现”源于全球化时代,环境污染、核辐射、传染病、金融危机等现代风险往往会对更大范围的群体甚至区域造成整体性威胁,并日益表现出一种普遍化的趋势,成为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人群的全球性问题。

第二,现代风险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传统社会中人们面临的主要是自然灾害、贫困、饥荒、疾病等与自然环境和生活物资相关联的风险,发生和影响的时间较短,容易基于历史经验对其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害进行估计。而现代风险更多地与新技术、新物质、生态环境、经济政治等密切相关,往往造成不可见、不可逆甚至系统性的损害,潜伏和影响的时间长,历史经验有限,很难进行准确的预测。

第三,现代风险更多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按照吉登斯的划分,传统社会中大多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带来的“外部风险”;而在当代,随着现代文明的扩展,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社会矛盾不断交织,由人类不断发展的知识对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导致现代风险的构成及其后果趋于高度复合化和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