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明朝傩礼制度的发展及明清傩俗混融体制的形成

明朝傩礼制度的发展及明清傩俗混融体制的形成

【摘要】:可见在明末时期宫廷又恢复了汉唐体制的大傩仪祭典,这是明代傩礼复古的倾向。明朝傩礼制度的一个最重要发展方向,是乡社祭赛乐化的倾向,这与明初洪武皇帝在全国府州县设立“厉坛”而形成的乡社祭赛仪式活动等分不开。[36]可见在嘉靖年间开始,禳礼、厉坛祭仪等均有行傩礼的风尚,这便使得三者合流,开创明清傩俗混融体制的先河。

明孝宗时的礼部尚书丘睿《大学衍义补》卷六十四有“大傩”条,并建议“依古制以为索室逐疫之法”、“斟酌汉唐之制,俾内臣依古制”[30],钱茀以为丘睿建议恢复大傩之礼,得到孝宗的批准,“皇帝批准了他的建议,并且,施行了一个半世纪”[31]。万历至天启年间的太监刘若愚作《酌中记》有载“岁暮宫中驱傩”[32]用“钟鼓司”乐官体制,又天启间蒋之翘《宫词》云“传火千门晓未销,黄金四目植鸡翘。执戈侲子空驰骤,不逐人妖逐鬼妖”[33]。可见在明末时期宫廷又恢复了汉唐体制的大傩仪祭典,这是明代傩礼复古的倾向。

明朝傩礼制度的一个最重要发展方向,是乡社祭赛乐化的倾向,这与明初洪武皇帝在全国府州县设立“厉坛”而形成的乡社祭赛仪式活动等分不开。明初诗人贝琼(1297—1379)诗《丁未除夕》云“俗传傩逐厉,事类博成枭”[34]等,可见明初的“傩”与“厉”已有结合的倾向,且与“除夕”民俗融为一体。明初解缙(1369—1415)的《河州正月十五府有感》诗“驱傩击筑斗喧呼,剪纸拈花作歌舞[35]则把正月十五的闹灯活动视为“傩祭”,乡社祭赛的乐舞歌钟特色已相当明显。至明代成化年间的马中锡(1446—1512)诗《答浣灵问山行乐事用原韵》云“倦游回首村庄晩,社鼓迎春处处傩”,这是将“春社”赛祭视为“傩”礼的例证。明嘉靖年间黄佐《泰泉乡礼》卷五“乡社”载:

“凡寺观、淫祠既废,修斋、念经、咒水、书符、师巫之徒,终不可化者,难以诛戮。若市其失所,亦所不忍。皆分遣各社充社夫,令社祝掌之。每遇水旱疠疫为人患害之时,使之行禳礼。……每社立厉坛一所,以祭无祀鬼神,每岁三祭……俱行傩礼,或十月不傩,而移于腊月,谓之大傩。凡傩用狂夫一人,蒙熊皮,黄金四目,鬼面,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又编茅苇为长鞭,黄冠一人执之;择童子年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十二人,或二十四人,皆赤帻执桃木而噪,如各人家室逐疫,鸣鞭而出。各家或用醋炭以送疫。黄冠倡,童子和,曰:(此处系照抄汉末大傩“十二兽咒歌”,略)。此乃古礼,虽孔子所不敢废也。后世此礼废绝,每逢灾疾乃至禳星告斗,作诸无益事,其伤民财甚矣。故今合时制于古,以便从俗。”[36]

可见在嘉靖年间开始,禳礼、厉坛祭仪等均有行傩礼的风尚,这便使得三者合流,开创明清傩俗混融体制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