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证据规则,既为法官审查判断证据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将会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加以适当的限制,有助于防止法官滥用权力造成冤假错案。由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并没有明确指向被告人李怀亮犯罪的事实,因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物证与被告人李怀亮犯罪没有关联性。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之所以历经三级法院七次审理、三次判决仍没有结案,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而具体的刑事证据规则是分不开的。......
2023-08-11
一是证据规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就是收集、运用、判断证据的过程。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都离不开对证据的运用,而这种证据运用无时无刻不受到证据规则的约束。表面上来看,证据规则主要是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的依据,但由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直接决定了侦查、起诉以及辩护活动的成败,实际上也就要求侦查、起诉和辩护活动都必须遵循证据规则。例如,法官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非法获取的口供予以排除,这就宣告了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是无效的,也就相应地规范了侦查行为。
二是证据规则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性。证据规则是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采用、判断证据时的具体规范,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它告诉公安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什么事实或材料被准许作为证据进入诉讼程序,应如何合法地收集证据,应如何运用这些事实或材料以达到证明要求。如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宣告传闻陈述一般不具有可采性,除非具有特殊的情况,不得用作定案的依据。
三是证据规则具有强制性约束力。证据规则一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即应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无论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都必须遵守,否则其所收集的证据可能被排除,导致败诉的后果,甚至可能由于其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警察采用刑讯方式逼取的口供,不但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而且实施刑讯的警察还可能因此构成犯罪而受刑罚处罚。
四是证据规则是程序性准则。证据规则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总体上属于程序法的范畴。但证据规则又是程序法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作为程序法中的一个特殊的部件,又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证据规则又是与刑事实体法紧密相连的,它为实体法提供了证明犯罪所需要的实体要件,有的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分配的内容甚至直接规定在实体法中。例如我国刑法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构成要件即以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合法而推定为非法财产。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推定与司法认知规则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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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共有三种情形。第二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因此,同案被告人口供具有直接证据的属性。本案两名被告人的口供大相径庭,内容的真实性均有待考量。另外,本案中同案被告人曾爱云称在侦查阶段被刑讯逼供、诱供等,在本案中曾爱云的口供也是反复变化。......
2023-08-10
二是证明对象有助于明确当事人诉讼活动的主要方向。三是证明对象对于全面查明案情以及案件的正确、高效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是广泛而不确定的,这就引导着公安司法机关全面客观地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从而有助于其查明整个案件事实。......
2023-08-11
在刑事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所有证明对象中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指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及与其相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简单来说就是定罪量刑的事实。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就是对刑事证明对象中实体法事实的概括表述。在我国,对于程序法事实是否纳入证明对象的范围一度存在争议,但学界通说认为应当将程序法事实作为证明对象的内容之一。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诉理由的事实。......
2023-08-11
所谓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是指证人证言对案件情况的作用,具体体现在证人证言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在这三个阶段,都存在影响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因素。在一般情况下,首次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要高于以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因此,需要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才能确定其证明力。通过以上措施加强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以保障证人出庭作证,从而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来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2023-08-11
鉴于此,我们可以在理论上综合归纳为一种证据,即笔录证据。作为证据法定形式的笔录证据,可以视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诉讼和执法过程中,对依职权采取的具有收集证据意义的活动所作的客观记录。在刑事诉讼阶段,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侦查实践,大量的“笔录”都可以称为笔录证据。其次,笔录应该是一种客观证据。笔录类证据,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它是按照法定要求制作的一种证据形式。......
2023-08-10
如果把某些学者认定的可能归属于证人证言的抓获经过等作细致的研究,即如果是对抓获经过的一般性描述,则属于是以文字所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当然是书证。如果是证明是否投案自首、抗拒抓捕的量刑事实,则属于警察作为目击证人对其所知悉的犯罪的预备行为、持续行为、后续行为等案件有关情况所做的证实,特别是现场行凶,有可能属于证人证言。......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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