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我们可以在理论上综合归纳为一种证据,即笔录证据。作为证据法定形式的笔录证据,可以视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诉讼和执法过程中,对依职权采取的具有收集证据意义的活动所作的客观记录。在刑事诉讼阶段,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侦查实践,大量的“笔录”都可以称为笔录证据。其次,笔录应该是一种客观证据。笔录类证据,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它是按照法定要求制作的一种证据形式。......
2023-08-10
本案中主要认定了两种笔录证据,即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在认定故意杀人罪中主要有:李某丙、孙某甲、杨某甲于2014年6月4日逐一对公安机关出示的两组照片分别进行了辨认,均确认其中一组照片中的11号(张帆)是染黄色头发的女犯罪嫌疑人;另一组照片中的9号(吕迎春)是穿黑色衣服的女犯罪嫌疑人。在认定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主要有:公安机关分别组织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及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张航、张巧联对扣押的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了辨认,各被告人均辨认出自己所使用的电子产品。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在故意杀人罪中主要有招远市公安局招公(刑)勘[2014]K3706851800002014050005号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其中记载:
现场位于招远市金都购物中心一楼“麦当劳”餐厅南侧就餐区。该区域东西两边各靠墙摆放一排餐桌,中间为南北过道,过道北侧地面上有一处135厘米×121厘米的血泊(提取)。血泊西侧地面上有一处161厘米×65厘米的擦拭状血迹(提取),附近的桌椅上多处留有喷溅状或擦拭状血迹。血泊西南侧的地面上有62厘米×43厘米范围的少量喷溅状血迹(提取)。西排长条椅背及墙上散有小量喷溅血迹。血泊东侧的地面上有一处240厘米×136厘米的喷溅状血迹(提取)。东排靠近过道一侧的两把椅子上有喷溅状血迹。
东排餐桌距北墙71厘米、距东墙127厘米处地面上有一把椅子(提取),椅子左前腿、椅面左前角、底面、右前腿和靠背双面均有喷溅状血迹。椅子旁边散落红色塑料笤帚头、白色笤帚护盖及不锈钢笤帚杆各一段(提取),笤帚护盖上有喷溅状血迹。现场地面上还散落拖把碎块六段(提取),其中有三段碎块上沾有血迹或毛发。过道北口距西墙91厘米处地面上有一支完整拖把(提取),拖把头有塑料纸包装,塑料纸上沾有血迹。靠西墙的长条椅上自北向南分别见一个黄色手提包、一部手机(提取)和一个黑色背包,旁边两张桌子上各有一个装盛日用品的蓝色塑料袋和白色塑料袋,附近椅子上有一个白色纸袋,内装一部苹果手机,桌椅下方的地面上散落一副黑色边框眼镜、两只女式皮鞋和一部白色苹果手机。
在其中可以发现,判决书内并未把电子勘验检查记录,如远程勘验工作记录、电子数据检验工作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和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提取笔录等笔录证据纳入其中,而是分别归入电子数据和书证。这种证据法定形式的归纳,采用的标准不同,虽然在实践中目前不会造成困惑,但在理论研究中的确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凌乱的不同划分标准,使得办案人员对一些新型的证据不能准确认定和归类,反过来理论失去了指导实践的功能,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向前推进,始终处于盲目摸索的阶段,进而无法实现形式法治和执法标准的统一。
有关证据法学案例评析的文章
鉴于此,我们可以在理论上综合归纳为一种证据,即笔录证据。作为证据法定形式的笔录证据,可以视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诉讼和执法过程中,对依职权采取的具有收集证据意义的活动所作的客观记录。在刑事诉讼阶段,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侦查实践,大量的“笔录”都可以称为笔录证据。其次,笔录应该是一种客观证据。笔录类证据,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它是按照法定要求制作的一种证据形式。......
2023-08-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世界范围内得以普遍确立,这是由其所具有的多方面的价值与功能所决定的。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减少这种危害。在此情形下,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消除违法取证的动机,杜绝违法取证的现象,有助于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增进公民对执法机关的公信度。......
2023-08-11
间接证据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需要逻辑推理方式,这既是运用间接证据的难点,也是间接证据的魔力所在。从间接证据到间接事实使用的是三段论式的推理过程,其中经验法则就是被作为推理大前提使用的,也就是说,从一个间接证据到一项间接事实结论,经验法则起着桥梁的作用。......
2023-08-1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使用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资格,不得被法庭采纳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因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立的初衷,主要是对国家专门机关的权力,特别是侦查机关的侦查权进行规范和限制,防止其违法而侵害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广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要求排除违法取得的实物证据,而且要求排除非法的言词证据。......
2023-08-11
证据的固定是指将能够反映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用合法的形式固定下来。③物证的固定应当遵循物证标签规则。如账簿、票据等在认定贪污犯罪中的证明作用。③询问证人、固定证言时应询问证人与案件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有无利害关系。被害人就其遭受犯罪侵害的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
2023-08-11
从曾爱云的翻供内容来看,曾爱云的翻供属于全部翻供型,对自己供述的所有罪行全部予以否认,并非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对待翻供的处理,应当遵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审查是否存在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严格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阻却侦查机关再次非法取证的内在动力,从而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率。三是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2023-08-10
但恰好经警方调取的、控方指控王朝作案的证据在证明其实施抢劫行为。法院审查、认定证据时通常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进行。英美证据法中有证据可采性的概念,其实就对应这里的证据能力。一般来说,英美法系国家基于陪审团审判和当事人举证原则,对于证据能力限制较严、很多证据规则实质上是规范证据资格的。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不同证据各不相同。......
2023-08-11
在我国,宪法对保障人权、禁止非法取证行为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从上述规定来看,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层级较低。也就是说,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在种类上仅限于非法的言词证据,即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但是,对于非法物证如何处理,上述司法解释均未涉及。这为我国在立法上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奠定了基础。......
2023-08-1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