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8年,英国的DCMS提出创意产业概念,并宣称建立创意英国,这一举措使得上述发展思路广为人知。DCMS创意产业工作小组的领头人物史密斯宣称:创意产业具有无可限量的经济推进潜能和就业创造潜力,其必须获得全面的认可与国家支持。对地方政府而言,虽然文化认同与传统传承也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GDP在城市发展评估中的重要地位,使得地方城市政府的重心多偏向于创意产业的经济潜能,而非其文化功能。
1994年,澳大利亚发布了“创意国度”(Creative Nation)的总体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的发布是“将创意当作一种投入资本,并认为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能保持国家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ty)”的发展思路的发端(Commonwealth Government,1994)。然而,澳大利亚的这一发展思路并没有获得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影响。1998年,英国的DCMS(1998)提出创意产业概念,并宣称建立创意英国,这一举措使得上述发展思路广为人知。尽管创意产业的概念发展历经曲折,并与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Roodhouse,2006),但其却在短暂的时间内被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并正式进入国家、区域和城市经济发展的议程之中。DCMS创意产业工作小组的领头人物史密斯(Smith,1998)宣称:创意产业具有无可限量的经济推进潜能和就业创造潜力,其必须获得全面的认可与国家支持。关于创意产业的这一判断,随后被英国(DCMS,2008;WF,2007)以及世界范围内其他许多国家(UNCTAD,2010;KEA,2006)的创意产业发展成绩所证实。
创意产业在经济上能获得如此广泛而巨大的成功,从理论上讲得益于后工业社会逐步呈现的两个基本特征:① 后工业社会是一个消费文化盛行的社会,其消费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物质产品,消费市场越来越向文化、符号与意象消费转型(Jameson,1998);② 后工业社会是一个逐步迈入更深、更广的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一过程中,涌现了一批数量可观的高收入人群(特别是全球城市中从事金融领域工作的白领阶层),这一高收入人群为创意产业产品提供了强大的市场基础(Sassen,2001)。
正是创意产业显著的经济表现,使得其迅速受到广泛关注,其结果是创意产业迅速被提升到国家层次的政策议程,在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欧洲许多国家以及南半球部分国家,皆是如此(Cunningham,2009)。在美国,虽然在国家层面上,“版权产业”(Copyright Industries)被广泛推崇,而“创意产业”概念并没有受到青睐。然而,在区域层次上,“创意产业”概念被热烈追捧并成为地方政府寻求发展空间的重要路径(Wyszomirski,2008)。在中国,也有类似情况。中央政府多倾向于采用“文化创意产业(或文化产业)”,然而各地方城市则多采用“创意产业”概念,这不仅是一种经济发展转型方向,也是一种城市营销手法(Keane,2009)。这一差异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由两者的关注重点之差异造成的。对中央政府而言,虽然发展经济地位显要,但继承国家文化传统与保持国家文化认同也是一项重要目标。对地方政府而言,虽然文化认同与传统传承也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GDP在城市发展评估中的重要地位,使得地方城市政府的重心多偏向于创意产业的经济潜能,而非其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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