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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的源起和早期发展

【摘要】:一般来说,“创意产业”的概念由“文化产业”演变而来,而“文化产业”的概念则源自1940年代提出的“文化工业”。由此,对城市决策者而言,则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合理安排城市空间,以培育创意产业的发展。随后,史密斯与其同僚正式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取代早期的“文化产业”概念。然而,由于“创意产业”的文化源头及其内在的复杂性,有关其定义及其所包含的具体产业门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则多有不同。

一般来说,“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由“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ies)演变而来,而“文化产业”的概念则源自1940年代提出的“文化工业”(Culture Industry)。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文化产品,特别是电影产品(以好莱坞为典型代表)的工业化生产,使得关于文化的社会功能的早期认识(例如人文关怀、审美陶冶以及启迪教化等)受到冲击。1944年,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Horkheimer)与阿多诺(Adorno)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并指出其“蒙蔽大众”(Mass Deception)的社会特征。他们认为,在“文化工业”这一生产模式下,文化已经丧失了其原有且本应有的启迪教化功能,其已经成为驯服社会大众的工具(Horkheimer et al,1973)。

然而,这一论断忽略了,或者说是未能预见关于文化的三个重要方面:① 文化的商业价值(Benjamin,1970;O’Connor,2007);② 1970年代以来消费文化、符号经济与符号消费的涌现(Zukin,1982);③ 1990年代以来,在新通信技术与网络技术影响下,文化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三个方面,使得文化商品化与文化产品大规模生产成为必然趋势。

到1960年代,多个领域的“文化转向”现象初现端倪。其结果是,文化被置于社会大讨论的中心位置,而相关的新观点也是层出不穷(Chaney,1994)。在英国,文化研究先锋人物威廉(Williams,1981)首先尝试将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相融合,力图将“文化工业”推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讨论之中。到1980年代,在撒切尔政府(保守党执政)同各级地方政府(工党在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伦敦市政府中具有较大实力)的相互磋商、妥协的条件下,文化的经济增长潜能被进一步认可,并日渐进入国家议事日程(O’Connor,2007)。随后,有关文化与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报告大量涌现(Gorham et al,1996;Myerscough,1988)。此时期,虽然“文化工业”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议程中的重要内容,但在概念上尚未采用“文化产业”一词。而从“文化产业”演化到“创意产业”,则是十多年后的事情。

上述有关概念上用词的变化过程,显示出如下三点信息:第一,在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ies)中采用工业(产业)的复数形式“Industries”,表明人们已经认识到文化产业所包含的具体产业门类的异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然而,在早期关于文化工业(Culture Industry)的讨论中,文化工业往往作为一个同质整体,对其内在的差异性关注甚少。第二,文化的经济属性与经济潜能不应该被轻视甚至是忽略,相反其应该受到足够重视,并有可能将经济学的分析手段融入到文化研究之中(Miege,1979)。第三,从“文化工业”到“文化产业”,再到“创意产业”,反映了关于文化角色的社会认识的转变。在早期,文化通常与“需要获得政府额外资助”相联系。采用“创意产业”,则表明文化并非是一个经济负担,相反其不仅具有原有的社会文化功能,还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契机、促进新的就业岗位生成的重要媒介。由此,对城市决策者而言,则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合理安排城市空间,以培育创意产业的发展。

通过一番努力,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早期,英国的文化工业已经在许多地方政府(主要以工党执政的政府为主)中获得大量支持和发展,但其并没有正式上升为国家层次的发展战略(Roodhouse,2006)。到1990年代中后期,保守党的败选以及新工党的上台使得文化工业的发展迎来了春天。1997年,新工党正式上台执政,为了改变英国经济增长的颓势,工党任命史密斯(Chris Smith)担任文化、媒体与体育部部长,决心利用新经济与文化产业的深刻关联,重振经济。随后,史密斯与其同僚正式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取代早期的“文化产业”概念。相应地,“创意产业”这一名词也正式进入大量的政府政策与研究报告之中(Garnham,2005)。该概念在继承早期所强调的文化的经济潜能和就业岗位创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了个体创意能力(Individual Creativity)的重要性。这一做法,充分强调了“文化产业”与“新经济/知识经济”的联系。这是因为,“个体创意能力”与“知识产权”都是知识经济得以有效运作的重要基础(O’Connor,2007)。至此,“文化产业”与新媒体、新技术等进入了深层次联姻的阶段。因此,“创意产业”也突破了原有的文化讨论的范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演化阶段,并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与此对应的则是世界范围内吸引和培育创意产业等政策潮流的兴起。然而,由于“创意产业”的文化源头及其内在的复杂性,有关其定义及其所包含的具体产业门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则多有不同(Cunningham,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