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是规范能源之探采、提炼、生产、储存、运输、输送、配置、销售、使用之全部过程的法律,是规范人与能源之关系的法律。更重要的是,以何种法律观为导向规范产生不良后果的人的行为。这被认为是最早的整体主义观点。人类的能源活动就是一个谋求经济利益,损坏环境利益的行动过程。......
2023-08-10
(一)以保障国家利益为中心的能源立法
能源安全保障是综合安全保障体系的核心,是关系到国家乃至整个民族存亡的头等大事。20 世纪初期,国家间战争频繁,战时与战后的物资匮乏,为维护国家的战争利益和国家的经济利益,在人类中心主义观下,各国能源立法理念均以国家利益为中心,保障能源物资供给。
1.美国能源立法
美国能源立法较早,1906 年出台《赫伯恩法案》旨在限制铁路公司在跨州贸易中运输的石油,1920 年联邦政府颁布《联邦动力法》、1938 年的《天然气法》和1946 年通过《原子能法》均是美国政府为控制能源行业通过的法案。这个时期能源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保障能源在战争或其他紧急状态下,使国家具有充足的能源战略储备,立法目的是促进和维护国家安全,保障能源产业对国家能源的供应。
2.德国能源立法
1919 年,德国制定了《煤炭经济法》,法律授权政府对全国经济生活进行直接干预和管制,确立国家统治煤炭产业。1935 年首次制定《能源经济法》,规范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其制定的目的是保障政府对能源的监督管理,包括对电力的价格与区域间的不合理竞争,保障统一稳定的电力供应。这一阶段的德国通过立法由政府直接管制能源产业,以保障能源的战时之需,维护国家利益和战备物资安全。
3.日本能源立法
二战后的日本现状是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大,但本国能源储藏匮乏,政府为保障能源的供给,制定能源调控政策和产业专门法及配套法规规制能源活动,对石油、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立法。如1952 年8 月制定《临时煤矿矿害修复法》、1955 年8 月制定《煤矿业构造调整临时措施法》、1963 年制定《煤矿矿害赔偿等临时措施法》等,1962 年5 月制定《石油业法》,后制定《石油业法施行规则》《石油供给适当化法》《石油公团法》等,1954 年制定《天然气事业法》《天然气事业法施行令》《天然气事业法相关费用令》等,1955 年制定《太阳能基本法》,1964 年制定《电力事业法》等。这一时期能源安全保障是日本综合安全保障体系的核心,能源立法的目的是保障能源自给自足的供给安全,维护产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实现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的提高。
4.小结:经济依附性的能源立法
纵观以上各国能源立法,该阶段所体现的是保障能源战略供应安全与自给自足,满足国家生存和发展正常需求的能源供应及稳定保障,具有国家功利主义价值指向。[31]其内涵包括两方面:一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能源立法将能源安全首先定位为一个政治问题,能源供应必须持续,避免能源供给中断和暂时性短缺影响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稳定;二是能源供应自给自足,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是一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安全,能源立法目的是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能源供应安全是核心与基础。能源消费国的“供应安全”是以合理价格得到能源供应的可靠渠道,满足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源所需;能源生产国的“供应安全”是通往市场和消费者的充足渠道,确认未来投资的正当合理性,并保障国家收入。与国家利益倾向的能源立法目的不同的是,这种“经济依附性”能源安全观注重经济利益,在立法目的的价值取向上以人类为中心,实质是功利主义的能源安全观,否定环境的内在价值和权利,保障人类对能源的无限度地开发与消费,法律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中忽视能源环境问题。
(二)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中心的能源立法
20 世纪70 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后,许多国家对能源的依赖性不断增强,能源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为了保障充足的能源供给,能源安全逐渐打破自给自足的地域限制,与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排放大量以二氧化碳为主体的温室气体,影响到全球的气候变化,并给世界各国带来巨大的生命与财产损失、全球性生态环境安全问题,能源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引起各国国民与政府的重视,能源立法不再局限于能源的供给安全,立法规制增加了能源的使用安全,能源立法的理念内涵有了新的扩展。
1.美国能源立法
1969 年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加州圣巴巴拉石油泄漏事件,该事件引起人们对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视,因此美国联邦进行立法,1972 年如《海洋保护、研究和自然保护区法》、1972 年《沿海综合管理法》、1972 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1973 年《濒危物种法》、1977 年《洁净空气和洁净水法》、1978 年《对外部大陆架土地法修正案》、1973 年《紧急石油分配法》、1975 年《能源政策和储备法》、1978 年《美国公共设施监管政策法》和1978 年《天然气政策法》、《国家能源保护政策法》等一系列能源法律。20 世纪90 年代初期,由于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导致国际油价上涨,引发美国国内能源供应紧张局势,为了重建美国能源市场,美国制定综合性的能源战略,1992 年《能源政策法》出台。以上美国政府的能源立法,均是通过政策立法以保障能源的市场稳定和能源的供给安全。这个时期能源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从国家综合性能源战略出发,实质是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21 世纪后,为了应对能源引发的环境问题,美国政府于2005年制定了新《能源政策法》、2007 年制定了《新能源法》和《能源独立和安全法》。该时期能源的立法注重能源的效率,并对能源活动引发的环境问题开始规制,立法的价值取向是注重能源的使用安全。
2.德国能源立法
德国在20 世纪60 年代,建立了体系完备的储备制度,先后通过了《矿物油产品最低储备法案》和《石油及石油制品储备法》。1968 年颁布《经济安全保障法》、《电力负荷分配法令》和《燃气负荷分配法令》,共同组成德国应对石油、天然气危机的能源保障机制。德国1974 年通过《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法》,1976年颁布《建筑物节能法》,1982 年颁布《电力供应保障法令》和《燃气供应保障法令》,1991 年制定《电力输送法》,1997 年制定《建筑物热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令。这一时期德国的能源立法理念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的供给安全,由政府规范能源市场管理,对能源供需制度进行调节和监管。
3.日本能源立法
日本能源立法从能源供给保障转向能源效用的提高,以实现高效能源供给。如1979 年制定《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80 年制定《替代石油能源法》,1991 年制定《再生资源促进法》,1993 年通过的《能源供需高级化法》和《节能、再生利用支援法》,1997 年通过《新能源利用促进法》,1998年和2002年分别修改《节约能源法》等。以上法律是在石油危机之后制定的,为了避免能源的保障命悬石油之上,采取了节能与开发替代石油的新能源措施,根本目的是保障能源使用安全,以维护国家能源消费的需求。2002 年6 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颁布并实施,该法的基本目标是“与环境保护和高效率要求相对应,同时实现能源的稳定供给”。在此前提下又进一步提出了循环经济下的能源利用与开发,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并大力支持与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2003 年,日本又颁布了《能源法案》。
4.小结:以能源效率为考量因素
由于化石能源的有限性及其引发较多的环境问题,各国纷纷出台清洁能源立法和循环利用能源法律,注重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治理与污染环境的成本,并在生态伦理观的视角下,将能源环境的保护列入能源安全的立法之中。但鉴于能源是各国国民经济的支撑,经济安全的内涵一直是能源安全的重心,此阶段能源立法在功利主义经济观的支配下,以提高能源效用、开发可替代性能源为核心,注重能源供给“数量”向能源使用“质量”转变,在保障能源的供给安全的基础上,兼顾环境的保护,以维护人类的生存权益。该阶段的能源立法理念有二个特点:一是由于本国能源的耗竭和短缺,各国为保障能源的供给安全,加强国际合作;二是注重规制能源使用对环境的破坏,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改变化石能源在能源利用中的结构比例,减少对大气的污染与破坏。欧盟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的能源政策演变:70 年代—第1 位是安全,第2 位是竞争力,第3 位是环境;80 年代—第1 位是安全,第2 位是环境,第3 位是竞争力;90 年代—第1 位是竞争力,第2 位是环境,第3 位是安全。从欧盟相关能源政策变化的演进中可以看出,此处的“安全”是“能源的供给安全”,“竞争力”则是能源利用的效率,“环境”是能源活动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欧盟的能源政策中虽然有环境保护的因素,但其始终是排在后面,这表明,环境安全因素还没有上升到首要的保护地位,能源的效率是现阶段能源政策重点考量的内容。[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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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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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除此之外,我国政府签署十多部与能源相关的国际公约。如《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关于电力上网制度的规定各异,前者是原则性规定,而后者是具体性规定,两个能源法律之间的存在冲突规定问题。但我国能源环境保护的全局性、战略性要求未在能源立法中体现,既未在我国的宪法中体现,也尚未在环境保护法中体现,更未在能源法中体现。......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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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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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从2005 年开始,能源环境问题的研究成果呈上升趋势,其中能源环境保护问题排在首位,其次是能源环境安全问题,能源法的研究则较为滞后。2014 年检索结果最多,其中与能源环境安全相关的有1850 篇 ,与能源生态安全相关的有302 篇,与能源环境保护相关的有1615 篇,与能源法相关的有37 篇,相较期刊而言,能源环境安全居首位,能源法的研究仍是最少的。......
2023-08-10
人类在开发利用能源的过程中应做到保护环境利益。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在运行期间,给当地的居民带来充足的能源供应,但核事故也造成极大的环境破坏与人员伤害,导致31 人死亡,方圆几百里寸草不生,并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导致近万人患癌症。可以说,经济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须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否则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等。......
2023-08-10
此条是对能源环境安全问题立法的原则性法律规定,如何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在实践中无法落实。其三,我国现行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虽加强对能源活动的管理,但现有立法具有浓厚的能源产业特色,环境问题未得到合理的立法规制。可见,我国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已为能源环境安全立法开启支持模式。......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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