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须先将“直接税”这一名词作一介绍。民国成立之后,无论袁世凯政府、北洋军阀,还是国民政府,持续推动以直接税理念为中心的各项税目,初步开征印花税,并且向官吏课征薪俸所得税,直接税制度开始生根。及至抗日战事全面爆发,国民政府设置以“直接税”为名的专责机关,掌理战时税务,直接税制度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
2023-08-10
抗战时期,中国各地的地方税务在保障岁收的考虑之下,不时出现非法勒税和包税的弊端。国府为体察民情,在1943年曾由国民参政会进行实地视察,参政会在报告中提及“人民绝不怨税率之高,而实不堪非法勒税之苦”。国府明知勒税与包征招致民怨,为取得税收而亦别无他法可施。[33]
“包税”一直被视为是一种落后的财政手段,但在保证税收的压力之下,到了1944年6月以后,连一向标榜是进步合理税制代表的所得税和过分利得税,也放弃“直接征课”做法,而在“简化稽征”的名目掩护之下,采取了类似包税法的措施(简化税征的内容详见第六章说明)。简言之,国府在抗战末期推行简化稽征做法,原是为了筹措不断暴涨战费的权宜措施,工商界人士认为,只要公会摊派认缴固定税款,即可免除税吏如狼似虎的查账麻烦,是值得额手称庆的大事。相对而言,学界则认为此事宣告国府已经完全放弃其在1930年代推动财政兴革时的税政理想。不过,此时税政主政者并未完全承认已经放弃直接税的理念,战争结束后的复员时期,政府重新在收复地区继续推动直接税活动。
1946年间,国府首先在上海等大城市征课直接税。然而,复员伊始,各地纷以历经战乱破坏,工商残破,要求减免税负,直接税的收入极为有限。1947年初,经过短暂的停战阶段,国共内战又一触即发,社会与经济情势动荡不安。财政部认为,欲安定金融必须增加税收,而增加税收的最直接与有效之法是直接税,国府于是决定在各重要城市恢复以查账方式进行征课。查账征课的决议一出,立刻引起上海商界及参议会的反对,要求改采抗战末期实施过的简化稽征法,以取代查账法。同年6月30日,直接税署邀请工商界及学术界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各方对于简化稽征或是查账计税的意见。学界大多认为简化稽征已迹近摊派,如果公会组织健全,执行公允,尚可推行,但许多商人没有参加公会组织,简化稽征法即无法推行。不过,也有意见认为,由于各同业公会对于各会员营业情形比较清楚,实施简化稽征要比查账来得公平。[34]
经过商讨之后,国府最后仍决定在上海市等地继续实施简化稽征法。部分抱持税政改革理想的人士,对国府的决定大失所望,在期刊报纸上批评复员以来的直接税纷乱情况。论者指出,所得税是工商界的重担,不但有所得者负担重税,连亏损者也要承担重税,随处可见查账人员和税吏贪污的苛扰报道。检讨直接税的发展过程,中国在制定直接税各项法规时,缺乏现成经验可资参考,必须借镜欧美税法成例,包括关于登记、申报、调查和计算的相关规定,手续复杂,表格繁多,一般人民很难了解,结果皇皇法令形同具文,侧重理想而不切实际。而且,财政体系的进步,不能只靠改良财政本身,而是需要配合工商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故财政进步的关键不在财政本身,而在于经济条件。[35]
1948年中,王云五接替俞鸿钧担任财政部长,宣布以“开源节流”为理财政策,“开源”指新开岁入来源及“整顿税收”,而“整顿税收”即为提高税率。财政部对国府提出报告,估计此年下半年关税将为70万亿,而直接税为30万亿。一般认为,提高关税和货物税将直接影响物价,加速通货膨胀,但提高直接税的税率则无此顾虑。然而,财政部也自承,缺乏足以妥善执行此税的行政组织和训练有素的官员,以致执行成效大打折扣。[36]
至1948年7月21日,政府为因应内战紧张情势,调整财政税务机关,将直接税署与掌理货物出厂税的税务署合并,成立国税署。直接税的实质征税活动虽仍持续进行,但是“直接税”一词自此步下历史舞台。国府此时整并二税务机关,希望透过抗战时期因征收所得税与利得税,累积的税籍资料作为基础,再配合各地工厂驻厂人员的验货抽查,掌握工商界的实际营业和营利情形,以达到“收税快而征税多”的目标。[37]税收以多而快为准则,当然是希望其能够实时提供政府的燃眉所需,而欲达此目的,除与工商界团体进行协商之外,别无他途可循,此时已无法坚持所谓的税制理想。国府历时20年的直接税改革,最后屈服于战乱环境的现实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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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1932年初,各地商界因营业税税率不断调整加重,纷纷上书国府,要求制止地方政府对商界的强索。浙江省商联会呈文抱怨浙江省税率高于上海,将促使商民转赴规定税率较低的上海市进行贸易。商界也抨击各地营业税稽征人员,在调查与征收时动辄以抗税为名,转行司法机关拘传商民到案,勒迫认缴,批评营业税比厘金更为苛扰。......
2023-08-10
至1946年7月,国府终于开始进行复员时期的直接税税政决策的规划工作。财政部门认为,复员需要庞大财源,不能立即取消战时利得税。至6月下旬,财政部正式批驳商会的要求。财政部批准上海直接税局的计划,下达指令要求其把握时间,于十月内完成征收工作。以上海为例,原定征收所利得税600亿元,在各商会要求之下减至300亿元,而且配合采用简化稽征法,限其在年底缴库。......
2023-08-10
据此,本书撷取近代中国财税发展的两项运动——直接税运动与裁厘运动,透过探讨二者的个别活动与相互影响,呈现近代中国进行税政改革的趋势。执政者运用西洋税制参与中国本土的裁厘运动,俾以改良税政体质,尤其是在国民政府主政时期,上述以“直接税”为名的各项西洋税制,不断成为其推展简化税目改革的工具,并且借以达到收缩地方财税权力的目标。......
2023-08-10
不过,在军务倥偬时刻,召开全国经济会议的提案不被列为急务而暂时搁置。至于国外输入货品,则可以仿照各国通例,除了征课进口税外,若有与本国相同物品,仍可课以消费税,此议即成为日后国府兴办特种消费税的立论基础。......
2023-08-10
参与第二次财政会议的各方代表对营业税问题做出决议,把各项与修订营业税有关的议案和审查意见,一并汇呈行政院,转咨立法院作为修正营业税法案时的参考。因此,国府应该就征税范围和征税办法,设法改善营业税。舆论质疑第二次财政会议并未提出改革税政的具体方案,是一个“议而不决”的会议。以上数端,被视为是“自有财政部以来,有自建现代税制企图”的表现。......
2023-08-10
由于各项税收均未能及时征解,又受到物价波动的削弱,失去约束通货膨胀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10月,于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继于次月召开全国税务会议,以统一税目为目标,把税法有关工商业税者,修改合并为营业税和所得税,后又以两税的纳税人都是工商业者,定名为工商业税。从1950年至1955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修改税则的方式,保留国府时期征收工商业税的做法,沿用了部分直接税的税目。......
2023-08-10
在众多西洋税制之中,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税目为印花税。[8]为了筹款,陈璧在奏文中提到《马关条约》对中国财政的巨大冲击,建议仿行西洋的“印税”。施行此税之法为政府下令民间购买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印花票,粘贴于各项契券字据,作为纳税凭证。各国明文规定,凡契券或字据不粘印花者皆不具法律效力,官府不但有权议罚,在遇到行政诉讼时,更可不受理未贴印花的案件。......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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