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全面抗战至国共内战期间的税制发展及舆论批评

全面抗战至国共内战期间的税制发展及舆论批评

【摘要】:从全面抗战爆发直到战争结束后的复员时期,国府持续推动初见成效的直接税事务,普遍得到舆论界的支持。从抗战晚期至国共内战时期,报章舆论中触目可见对于直接税税政的严厉批评,相较于国府在抗战前夕开办新税时的欢迎拥戴与热切期许,直有判若天壤之感。抗日战事初起,国府撤退后方,工商界在抗日御侮的爱国风潮之下,全力配合财政部推展的税务活动。这项进步税制,在中国反而成为最不经济的税制。

从全面抗战爆发直到战争结束后的复员时期,国府持续推动初见成效的直接税事务,普遍得到舆论界的支持。然而,国府在战时的税务措施,由于必须因应战争情势的现实需求,执行时往往不得不只求多征速缴,经常出现无视公平税制学理的做法。从抗战晚期至国共内战时期,报章舆论中触目可见对于直接税税政的严厉批评,相较于国府在抗战前夕开办新税时的欢迎拥戴与热切期许,直有判若天壤之感。

抗日战事初起,国府撤退后方,工商界在抗日御侮的爱国风潮之下,全力配合财政部推展的税务活动。1939年底,武汉撤退,财政部命令各普遍征收工商业界的营利事业所得税,在“商人踊跃报缴,征收人员奋力稽征”的情形下,报缴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结果当年度的税收数目突破3,000万元的预算数目,且超收数额达200万元之多。国人踊跃纳税表现,自是得到主持税政机关的大加赞扬,但与此同时,民间即诉请政府不应以税额增加为满足,还须注意改善现有税制的缺失,让税务设计更为合理。例如,会计师潘序伦等人在1939年间出版《所得税原理及实务》一书即指出,国府在应战压力下仓促开办所得税,现行法规中有不少缺失。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府为求快速取得税收,采取“分类所得税”的课税方法。依此规定,若国人无薪资、营利或是利息所得,则不必纳税,此将丧失大批可用税源,如农业收入、租赁所得,或是买卖期货外汇金融商品所得。这些项目所得额相当高,国府现因调查不易而未将之纳入课税项目,于是拥有重大所得者未必缴纳税捐,相当不合理,无法发挥所得税理念中最为重要的公平特质。[30]

在抗战后期,大后方各界普遍税负繁重,各地执行开征事务的直接税分局为达到预定的税额,普遍采取查账与告密的方式进行开征,备受批评为苛扰之举。对于民间的批评,直接税主政者亦有所闻。高秉坊在主持1943年的直接税处业务会议中,提及外界批评的声浪,当时民意机关已把过去直接税誉为“君子税”,改为又苛又扰的负面评价。[31]

同时,论者也批评,中国开办直接税以来,税收数字年有增加,加重纳税义务人负担,但国库并未得到相当的裨益,原因是其征税费用比间接税来得高。这项进步税制,在中国反而成为最不经济的税制。[32]上述对于直接税的种种批评,在反映出税制改革理想受到现实环境条件的强烈制约,使税政成效受到质疑,甚至失去原有的支持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