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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汽车年限成新率及鉴定调整系数

【摘要】:主要使用年限的汽车年限成新率见表8-2。表8-2 汽车年限成新率 单位:(%)由于现在市场环境,汽车的实际折旧呈加速状态,所以等速折旧法是不能使用的。表8-3 综合调整系数汽车成新率的影响因素和鉴定调整系数说明如下:1)汽车技术状况调整系数Jz。如果造成是否出过重大事故无法确定则取1。

成新率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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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C——成新率;

Cn——使用年限成新率;

Jt——综合调整系数。

使用年限成新率与综合调整系数的确定方法

1.使用年限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采用的计算公式:

1)等速折旧法:978-7-111-45473-1-Chapter08-6.jpg

2)加速折旧法:

①年份数求和法:978-7-111-45473-1-Chapter08-7.jpg

②双倍余额递减法:978-7-111-45473-1-Chapter08-8.jpg

式中 Cn——使用年限成新率;

G——规定使用年限;

Y——已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按现行的《汽车报废标准》执行,我国从1997年出台了《汽车报废标准》,1998年7月7日国经贸发经[1998]407号文《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2000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文,[2000]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重新修订了汽车报废标准,将原《汽车报废标准》修订为《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由于汽车使用年限的变化也会对汽车的实际价值造成影响。然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折旧率是根据老的标准采用直线折旧的方法制定出来的,势必造成保单项下的实际价值与市场的实际价值差异会更大。

上述报废标准是我国现行汽车使用年限规定的法规。汽车有多种使用年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主要使用年限的汽车年限成新率见表8-2。

表8-2 汽车年限成新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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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市场环境,汽车的实际折旧呈加速状态,所以等速折旧法是不能使用的。又因为几乎现行所有的汽车损失保险条款都规定: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从表8-2中我们可以得出汽车年限成新率应采用公式(8-9)计算最为合适。

2.综合调整系数

综合调整系数推荐采用表8-3。

表8-3 综合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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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成新率的影响因素和鉴定调整系数说明如下:

1)汽车技术状况调整系数Jz。汽车技术状况是汽车品质的最根本因素,用汽车技术等级来评定汽车的技术状况是最为科学和合理的,借用《营运车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的划分方法,也可将汽车技术等级分为三级,然后取调整系数来修正汽车的成新率,技术状况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1~0.8。由于汽车保险理赔中的实际价值评估的被评估汽车已处于全损或推定全损的状态,汽车技术状况调整系数Jz无法确定,实务中通常取1。

2)重大事故调整系数Sg。重大事故通常是指汽车因碰撞、倾覆造成汽车主要结构件的严重损伤,尤其以承载式汽车的车身件为代表,汽车发生过重大事故后,往往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并且不易修复,在汽车交易实务中,往往对汽车的交易价格形成重大影响,同时也是损失评估人员必须非常重视的工作。将重大事故系数设定为1和0.5是统计数据的总结。如果造成是否出过重大事故无法确定则取1。

3)需要修理情况调整系数Xl。汽车需要进行项目修理或换件的,或需进行大修的,对汽车的交易价格构成重要影响,用需要修理费占重置成本的比例来衡量需要修理的程度是较为合理和较为实际的,修理费的评定法采用评估基准地的修理市价。重置成本按本章第六节中的方法计算。需要修理情况系数范围为1~0.2。

4)品牌调整系数Pp。汽车品牌对汽车的市场价格也有着重要影响,国家大贸进口的汽车往往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有保障,购车者对这类车容易接受。走私罚没汽车往往质量不稳定,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没有保障,购旧汽车者风险较大,购车者对这类汽车不容易接受。合资名牌汽车往往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有保障,且通常配件价格较大贸进口的汽车合理,旧汽车市场这类汽车较为热销。合资非名牌车往往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没有保障,通常配件价格较贵,购旧汽车者有一定的风险,这类旧汽车往往不好销。国产名牌汽车由于质量较稳定,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有保障,并且维修价格低廉,购车者对这类车容易接受。国产非名牌汽车由于质量较差,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没有保障,虽然时常价格低廉,但大多数旧汽车的购买者不愿问津。

在我国汽车市场上一些品牌有着明显的地域性。如上海大众系列车在华东、西北市场比较走俏,旧汽车市场价格也高于其他品牌的同类型车,而一汽大众捷达车在华北、东北、华南市场比较走俏,旧汽车市场价格也高于其他品牌的同类型车。出于这方面因素的考虑,笔者又设定了品牌地域系数。

5)使用强度调整系数Yq。随着我国公路条件的大幅度改善,汽车的使用强度主要来自于行驶里程,我们把汽车的使用强度按行驶里程划分为三档,同时也就兼顾了汽车的使用性质。汽车行驶里程可通过里程表读取,对于里程表的数值要结合汽车的使用性质加以认证,对于里程表读数有质疑的,汽车鉴定评估人员可根据车况,结合经验加以认定。使用强度调整系数的范围为1~0.5。

Jt=Jz×30%+Sg×25%+Xl×20%+Pp×15%+Yq×10% (8-10)

将重置成本、使用年限(双倍余额法)成新率、鉴定调整系数代入式(8-9)可得重置成法综合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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