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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技巧

【摘要】:碰撞受损的承载式车身结构件是更换还是修复?为了帮助汽车评估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美国汽车撞伤修理业协会经过大量的研究,终于得出关于损伤结构件的修复与更换的一个简单的判断原则,即“弯曲变形就修,折曲变形就换”。2)车身板件有严重折曲变形或撕裂的,应予以更换。4)连接车身与车架、车身板件之间的车身紧固件损坏后,应予以更换。这与美国规定基本一致。

碰撞受损的承载式车身结构件是更换还是修复?这是汽车评估人员几乎每天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实际上,作出这种决定的过程就是一个寻找判断理由的过程。为了帮助汽车评估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美国汽车撞伤修理业协会经过大量的研究,终于得出关于损伤结构件的修复与更换的一个简单的判断原则,即“弯曲变形就修,折曲变形就换”。

我国于2011年5月8日颁布和实行了JT/T 795—2011《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其中配件修换原则部分有如下规定:

1)车身结构件损坏以弯曲变形为主应进行修理,折曲变形为主应进行更换。

2)车身板件有严重折曲变形或撕裂的,应予以更换。

3)车门防撞杆、防撞梁、中柱加强板和前后保险杠加强梁等超高强度车身板件,损坏后在冷态下不能矫正的,应予以更换。

4)连接车身与车架、车身板件之间的车身紧固件损坏后,应予以更换。

这与美国规定基本一致。然而,它对折曲变形的定义不一样,美国定义如下:

1)弯曲变形剧烈,曲率半径很小,通常小于3mm,通常在很短的长度上弯曲90°以上,如图7-25所示。

2)矫正后,零件上仍有明显的裂纹或开裂,或者出现永久变形带,不经过调温加热处理不能恢复到事故前的形状。

我国对折曲变形定义如下:弯曲变形剧烈,曲率半径很小(没有了美国的3mm的规定),通常在很短的长度上弯曲90°以上,通过拉拔矫正仍有明显的裂纹和开裂,或者出现永久变形带,需经高温热处理才能恢复到事故前状态的损伤形式。

虽然美国汽车撞伤修理业协会的“弯曲与折曲”原则是判断承载式车身结构件是更换还是修复的依据,但撞伤评估人员必须懂得:

1)为什么在折曲和随后的矫正过程中钢板内部发生了变化以及发生了什么变化。

2)为什么那些仅有一些小的折曲变形或有裂纹的大结构件也必须裁截或更换(图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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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5 折曲变形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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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6 这段加长梁虽已矫正,但在棱和两个孔处有裂纹,所以被更换下来

3)当承载式车身决定采用更换结构板件时,应完全遵照制造厂的建议,这一点非常重要。当需要切割或分割板件时,厂方的工艺要求必须遵守,一些制造厂不允许反复分割结构板件。另一些制造厂规定只有在遵循厂定工艺时,才同意分割。所有制造厂家都强调,不要割断可能降低乘客安全性的区域、降低汽车性能的区域或者影响关键尺寸的地方。然而在我国,根据笔者对碰撞修理业的了解,几乎未见汽车修理业完全按制造厂工艺要求更换车身结构件,所以笔者认为在我国应采用“弯曲变形就修,折曲变形就可以换,而不是必须更换”的原则,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更大的车身损伤。

4)高强度钢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用加热来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