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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作业的分类及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

【摘要】:根据我国现行的维修制度规定,车辆修理按作业范围可分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和零件修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维修制度规定,车辆修理按作业范围可分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和零件修理。

1.车辆大修

车辆大修是新车或经过大修后的车辆在行驶一定里程后,经技术鉴定,需拆散进行彻底的恢复性修理,按我国维修制度规定,当发动机离合器、货车车架或客车车身两个总成之一需要大修时,应结合其他需修总成组织汽车大修。汽车大修时,需将汽车的全部总成解体,并对全部零件进行清洗、检验分类,更换不可修零件,修复可修零件,并按大修技术标准进行装配、试验,以达到恢复汽车技术性能的目的。

2.总成大修

总成大修是总成经一定的行驶里程后,其基础件或主要零件出现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使各个总成的工作寿命趋于平衡,以延长汽车的大修间隔里程。

3.汽车小修

汽车小修是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其目的是为了消除汽车个别零部件或总成在运行中临时出现的故障或维护作业中发现的隐患所进行的修理作业,对于有规律的损伤,可作为计划性小修,结合各级维护作业,经检查后按附加作业进行。

4.零件修理

零件修理是对已发生损伤、变形、磨损的零件,在符合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利用校正、喷涂、电镀堆焊机械加工等修复方法进行修复,以恢复零件的配合尺寸、几何形状和表面性能。

目前,汽车大修越来越少,广泛采用视情况维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