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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分类及《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简介

【摘要】:汽车属于机动车家族中的一员,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将机动车辆及挂车分为:1)L类。其中M类汽车又分为:①M1类。其中O类汽车又分为:①O1类。通常我们将M类、N类、M类或N类与O类组合和G类机动车辆都称为汽车。也是本书中所指的汽车。

汽车属于机动车家族中的一员,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089—2001)中将机动车辆及挂车分为:

1)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2)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其中M类汽车又分为:

①M1类(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

②M2类(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③M3类(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3)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其中N类汽车又分为:

①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载货车辆)。

②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③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4)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其中O类汽车又分为:

①O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挂车)。

②O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

③O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

④O4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

5)G类(M类、N类越野车)。

通常我们将M类、N类、M类或N类与O类组合和G类机动车辆都称为汽车。也是本书中所指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