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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构成要素及其定义

【摘要】: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生和发展。一般认为,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但这种财产或所得的损失必须以“非故意”所导致的损失为限。所以,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这是狭义的损失定义。

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生和发展。一般认为,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损失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包括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和加重损失程度的条件。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例如,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因素是指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对于人体而言,则是指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对于汽车而言,则是指汽车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技术水平。根据性质不同,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三种类型。

1)实质风险因素。它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即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或增加损失机会和加重损失程度的客观原因与条件,如汽车的制动性能、操纵性能等。

2)道德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或条件,如偷工减料引起的工程事故,人为制造的“交通事故”、被盗事件等。

3)心理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也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即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加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因素。例如,由于汽车购买了盗抢险,晚上不再将汽车停在车库内,从而增加了汽车被盗窃的可能性;企业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放松了对财物的保护,物品乱堆乱放,吸烟者随意丢弃烟蒂,加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在火灾发生时不积极施救,心存侥幸,消极观望,任其损失扩大等,都属于心理风险因素。保险人通常通过设立免赔率或免赔额来控制被保险人心理风险因素。然而,中国内地的机动车辆保险从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并且,该险种在保险实务中大行其道,致使心理风险加大,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率大幅提升。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例如,汽车制动失灵酿成车祸而导致车毁人亡,其中制动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如果仅有制动失灵而无车祸,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如果说风险因素还只是损失发生的一种可能性,那么,风险事故则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因此,它是直接引起损失后果的意外事件

3.损失

风险为损失的不确定性。由于风险的存在,就有发生损失的可能,如财产价值或个人所得的减少或丧失。但这种财产或所得的损失必须以“非故意”所导致的损失为限。所以,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这是狭义的损失定义。一般以丧失所有权或预期利益、支出费用、承担的责任等形式,而像精神打击、政治迫害以及折旧、馈赠等在保险的范畴内均不能作为损失。

通常我们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的损失和人身伤害;而间接损失则是由直接损失引起的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等。间接损失的金额往往很大,有时甚至超过直接损失。特别注意:保险范畴内的间接损失与法律上的间接损失不一定相同,保险范畴内的间接损失在法律上有时是直接损失。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的关系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的关系可以通过风险结构图(图1-1)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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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风险结构图

如图1-1所示,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的关系是,风险因素的存在引起或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则会导致损失。

从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间的关系来看,风险因素只是风险事故产生并造成损失可能性或使可能性增加的条件,它并不直接导致损失,只有通过风险事故这个媒介才产生损失,也可以说风险因素是产生损失的内在条件,而风险事故是外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