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禁止的演进规律实质上就是结婚禁止的内在联系,即结婚禁止内部所固有的、各种要素之间相互的关系。二是性爱社会属性规范人类的婚姻行为。原始社会的集体狩猎活动,孕育了人类最早的集体狩猎期间禁止男女交媾的性禁忌,氏族、部落之间的交往关系滋生了可以通婚或者禁止通婚的族外婚姻规则。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催生出抢劫婚、买卖婚以及各种渐成规制的婚姻仪式。......
2023-08-10
价值,是指事物的效用或意义。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必然对与之密切联系的人、婚姻以及由人和婚姻构成的社会秩序产生一定的效用或意义。
毋庸讳言,“婚姻与生育是一回事,就目的而论,两者是分不开的”[61]。按照现代遗传学的基本观点,子代的基因平等地来源于父母的双方亲本,它们既要兼容双方亲本的遗传优势,也要无可选择地并存双方亲本的病态基因。有血缘关系的男女一旦发生混血,其子代源于双方亲本的病态基因较之于非血缘关系的男女结婚的往往呈几何级数上升,而且不同亲等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的较之于次级亲等男女结婚的亦呈几何级数递增。譬如,亲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其子代源于双方亲本的可能致病的基因为1/2,表兄弟姐妹结婚,其子代源于双方亲本的可能致病的基因为1/8,表兄弟姐妹结婚的子代相互通婚,其子代源于双方亲本的可能致病的基因为1/32。在人类知其然而不能遏其然的情况下,最明智的对策就是像防止计算机病毒那样采取直接、彻底的物理隔断措施,即严厉禁止血缘关系的男女之间缔结婚姻关系。此种古老而又有效的办法始于野蛮时代,沿袭于当代文明社会,其结果保证了人类在遗传规律的压迫下能够顽强地进行人类种属的繁衍生息。摩尔根在评价自然选择的效果时指出:“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两个正在进步的部落混合在一起了,新生一代的颅骨和脑髓便自然地扩大到综合了两个部落的才能的程度。”[62]按照一般逻辑推理,现代世界的不同人种均是原始社会自然选择成功的氏族部落所繁衍生息、世代延续而来的优秀人类种族。在文明时代,人类一如既往地实行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使得人类不仅抵御了遗传规律的潜在危害,而且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社会变故仍能保持正常的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两次世界大战致使世界人口锐减,可大约半个世纪的光阴又回升到几近60亿的爆炸水平。尽管人口的爆炸也许是人口的灾难,但它无疑是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维持人类种属繁衍基本效能的客观的、现实的有力证据。人类之所以能够始终以绝对强者的资格在地球上纵横无敌,唯我独尊,究其原因,也许其中之一就在于它是动物王国中唯一自觉地严格实行血缘关系结婚禁止的动物种群。
不宁唯是,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对于人类社会的基本形态及其发展也往往产生至关重要的促动作用。原始社会禁止血缘关系的男女结婚,先后形成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的个体婚,与之相应的社会形态则为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尤其实行普那路亚婚、对偶婚与杂婚的母系氏族社会有许多相同之处,而其血缘关系和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却已悄然发生不可逆转的质变。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关系交织裹挟,逐渐滋生齐家治国、附远厚别、施恩报怨之类的副价值,特定情况下副价值甚至超越或者掩盖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的主价值。15世纪比利牛斯半岛卡斯蒂利亚王国的伊萨贝拉与阿拉贡王子裴迪南结婚,两国随即宣告合并。法国、英国、意大利乃至沙皇俄国均曾利用王室联姻实现版图合并、王位继承等政治目的。我国西周时期确立“取妻不取同姓”[63]的婚姻原则,除“男女同姓,其生不蕃”[64]的遗传因素之外,更重要的则是“取于异性,所以附远厚别也”[65]。男女两家各出一个男子或女子,彼此结为配偶,致使原本没有联系的两个家庭或者家族却因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构成具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其中每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男女尚可与其他的家庭或家族的男女缔结婚姻关系,以家庭或家族为依归,以男女婚姻为结点,以血缘关系为交织,则形成一张放射型的、可以衔接扩展的亲属或亲戚关系网络,在此亲属或亲戚关系网络中辍以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关系则顺理成章地构成更加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体系,最终使得“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6]。总而言之,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作为“一个强大种类赖以自我保存的手段”[67],始终“与特定社会环境中的家庭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因素相互影响”[68],进而造就人生来就需要的、始终置身其中而又保持稳定的社会结构。由此可见,“婚姻家庭对个人以及国家均极为重要”[69]。
不过,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集合体,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也不例外。在肯定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当思考其固有的消极作用或者其所包含的消极因素。对此问题,一些学者曾经善意地批评它压抑人的性爱自然属性。弗洛伊德在阐释男女之爱时认为,“一个男人,只有当他战胜对女人的敬意,不会为那种同母亲或者姊妹乱伦的罪恶感和羞耻感所抑制时,才能真正逍遥自在地爱面前的女人。但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在一想到这样的事时便要冒冷汗并赶紧对自己的性欲加以约束”[70]。实际上,人的性爱自然属性是一种复杂而又富有弹性的禀赋,它在受到普遍压抑的情况下,往往呈现“越是受到压抑的东西就越是拐弯抹角地寻找出路”[71]的强韧现象,从而像生物机能的替补代偿那样使得性爱自然属性的释放不会受到明显的消极影响甚至根本不受影响。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切断了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具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可以转向非血缘关系或者法律、习惯等社会规则不予禁止的异性群体寻求缔结婚姻关系的配偶,而且对于男女个体而言,通常不会因之遭受任何肉体和精神的过度损害。自古及今,世界上似乎没有哪个人或者群体因为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而癫狂发病或者惨遭灭顶之灾。追根究底,婚姻与其主体一样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自然性是社会性的基础,社会性是自然性的发展”[72],但某种意义上“形成和支配婚姻这种人类两性结合形式的力量,是社会力量”[73]。既然人类社会选择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并且历久弥坚地沿袭了千秋万代,那么,它客观上昭示一个浅显的道理:“法律并不曾摧毁天性,而是教诲了天性。”[74]
有关结婚禁止论的文章
结婚禁止的演进规律实质上就是结婚禁止的内在联系,即结婚禁止内部所固有的、各种要素之间相互的关系。二是性爱社会属性规范人类的婚姻行为。原始社会的集体狩猎活动,孕育了人类最早的集体狩猎期间禁止男女交媾的性禁忌,氏族、部落之间的交往关系滋生了可以通婚或者禁止通婚的族外婚姻规则。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催生出抢劫婚、买卖婚以及各种渐成规制的婚姻仪式。......
2023-08-10
通常认为,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包含禁止直系亲属和一定亲等的旁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首先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进入文明社会,直系血亲之间的结婚禁止成为历朝历代婚姻立法中不可逾越的雷池禁区。不仅如此,血缘关系的结婚禁止在特定社会条件下曾呈扩张滋蔓之势,直接波及法律拟制的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或者可能发生的混血行为。......
2023-08-10
罗马法规定,阴阳人、石女和去势的男人均不得结婚。其典型表现之一就是法定疾病的结婚禁止仅适用于妇女,而男子罹患疾病通常不在禁婚之列,尤其是专制横行的东方国家反而赋予或者默许患病的男子享有某些结婚的特权。很明显,男子不受法定疾病的结婚禁止的约束,或者至少当时的法律为之网开一面。17个州禁止癫痫病人结婚。......
2023-08-10
现阶段,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婚姻法仍然固守一定亲等的姻亲、法律拟制的血亲之间结婚的禁律,似乎与结婚禁止制度“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的变迁规律有所冲突或者有失协调。彼此之间的对立统一在不同领域、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盛衰消长各不相同,而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排斥又总以对方为其存在的依据,犹如主流旁边必有支流一样,势必留下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结婚禁止的伦理规则继续存在的适度空间。......
2023-08-10
(一)结婚禁止的困扰因素源远流长“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历史’。”二是基于社会的困扰因素。特别是近代之前文明社会晚期平等自由、个性解放的思想观念渐趋成风,宛若膨化剂一般迅速加大专制社会之下结婚禁止的困扰因素的整体强度。结婚禁止也像既是健康的又是病态的有机体那样仍然需要不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困扰因素和挑战风险。......
2023-08-10
(一)欺诈、胁迫的结婚禁止旨在顺应人的性爱自然属性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与自然相对立的东西。遗憾的是,假若撇开纯粹社会性的恶意,那么,欺诈、胁迫的结婚禁止行为无疑在客观上恣意宣泄男女一方的亲近欲望而无视男女另一方的亲近欲望。譬如,某男求婚未果,即以揭发女方父亲贩毒相要挟,迫使女方与之结婚。......
2023-08-10
结婚禁止的演进规律是结婚禁止发展演进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其基本内涵在于人的性爱自然属性与性爱社会属性之间的对立统一。它源于自然,归向自然;成于社会,适于社会;始于否定,终于肯定;立于波折,归于变革,直接决定结婚禁止发展演进的基本取向。具体言之,就是对于异性的亲近欲、占有欲和支配欲。......
2023-08-10
某男遭遇包办婚姻,被其父母禁闭于暗室之中,身患多种皮肤疾病。当今世界的人类社会仍然存在形形色色的侵害人的基本自由的恶劣现象,其中买卖、包办婚姻就是一种严重侵害男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基本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卖、包办婚姻大都伴随强制、威吓、拘禁、看管等侵害人身自由的行为,从而形成侵害基本自由意在缔结婚姻关系,而缔结婚姻关系则以侵害基本自由为手段的恶性循环。......
2023-08-1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