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下的计划生育政策研究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下的计划生育政策研究

【摘要】: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少生和优生,有计划地对人口进行控制的过程。2015年1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计划生育内涵的不断完善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口条件。

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少生和优生,有计划地对人口进行控制的过程。计划生育的思想并非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国家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有着“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的观念,政府并没有意识到人口大量增长所带来的一系列的问题,这一阶段生育主要处于放任状态。同时,在当时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政府照搬苏联的人口理论和人口政策,在政策和舆论上主张学习苏联奖励多生育的做法,对多生孩子进行鼓励和支持(杨发祥,2004)。另外,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国家卫生部门从维护妇女健康的角度出发,颁布的限制打胎、节育以及人工流产等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上执行着不成文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汤兆云,2005)。

随后中国政府很快意识到了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问题,特别是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后,人口快速增长的压力已开始显现,政府开始提倡节制生育,并采取了相应措施,限制人口增长(樊明,2010)。1962年《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中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1年“第四个五年计划”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节育口号;1973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节育政策;1978年中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计划生育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从原来全力控制人口数量到开始注重提高人口质量。198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人口政策,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1991年5月,《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提出把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我国一项长期基本国策。

2000年3月《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指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提出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另外,2001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条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增长与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从“高、高、高”到“低、低、低”的转变。随着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我国人口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人口分布不均衡,老龄化等问题都凸显出来,这些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国家开始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2003年2月,中央决定将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4年国家启动了历时两年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我国制定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樊明,2010);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同时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将控制人口数量放在首要位置,但面临我国低于更替水平的低生育率和日渐加速的老龄化进程,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并未继续强调“稳定低生育水平”,而是首次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5年1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所作出的重大调整,反映了中国政府在与时俱进地对人口结构进行调整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和变化之中,人口及其运动也不例外(张纯元,2000)。我国计划生育经历了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到提高人口素质、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发展过程,计划生育政策在不断调整完善,以适应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各方面在内的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计划生育内涵的不断完善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