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

【摘要】:人口的性别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出生性别比的持续升高,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传统思想引起的男孩偏好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从而导致新生儿出生性别比尤其是高孩次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急剧升高,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正常水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在一个高位,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人口增长迅猛,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970—1975年间仍然保持在惊人的4.76,到1978年我国人口总数达到了9.63亿人,比1949年的5.42亿人增长了77.6%,每年新增人口达到2000多万人,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人口比重非常之大,人口结构也出现了严重失衡的局面。人口总量大,每年新增人口多,给我国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压力,人口总量也一度被指责为束缚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羁绊(蔡昉,2010),人口总量过大、人口增速过快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人口问题。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推行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1978年10月,提出“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和生育间隔三年以上”的要求,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随着我国严格人口政策的执行,中国的妇女总和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急剧地下降(邬沧萍等,2003),到1990—1995年生育率更是低于世代更替水平,每年新增人口数下降到1600万左右,我国人口总数增长开始放缓,人口数量过快增长,人口绝对数量过大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但是这一问题仍将长期存在。

最初以控制人口总量为目的的计划生育政策,随着政策的持续实施,给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人口的性别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出生性别比的持续升高,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传统思想引起的男孩偏好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从而导致新生儿出生性别比尤其是高孩次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急剧升高,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正常水平。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到201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高达115.88[1]。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在一个高位,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的加速老龄化和少子化。从1982年到2014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从4.91%增加到10.06%,增长了近一倍。从1982年到2014年,我国0—14岁的少年儿童从34146万人下降到22558万人,少年儿童的比重从1982年的33.59%下降到2014年的16.49%[2]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缓解国家层面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同时,也给家庭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其导致的负面影响在近年来逐渐凸显,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尤其是失独家庭不断增加,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负担加重。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从1982年的62.6%下降到2010年的最低点34.2%。2011—2014年人口总抚养比持续增长,分别为34.4%、34.9%、35.3%和36.2%,显示出全社会的人口抚养负担正在加重,按人口结构划分,我国0—14岁的少儿抚养比从1982年的54.6%大幅下降至2014年的22.5%,而同时老年抚养比从8.0%上升至13.7%。妇女总和生育率的降低,我国的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逐步变成“421”三代亲缘直系结构家庭,同时,一孩化的普及以及意外事故的发生导致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失独情况不断增加,根据致公党发布的调查报告,目前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1.9亿,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0.04%,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多达7.6万个[3]

在家庭发展能力面临巨大压力的同时,我国人口的分布也存在较严重的失衡情况,表现为地区间人口分布不均和城乡人口分布的巨大差异两个方面。截至2000年,我国东南部人口约占总人口的94.1%,西部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9%,[4]在人口数量上,东部地区人口大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大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大于东北地区。在城乡人口分布方面,1978年我国的城镇人口为17245万人,而到2014年则为74916万人,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14年的54.77%[5]

面临人口发展的严峻形势,人口均衡发展逐步受到国家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国家不断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向长期均衡发展转变。2007年,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2008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了“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思路,2010年中国人口学会召开了主题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的年会,首次提出了要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的人口均衡发展社会。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4年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国家基于人口发展趋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完善,标志着我国的人口政策进入了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为根本目标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