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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前九世纪黑铁文明中的封建制度发展

【摘要】:“分封制”是“封建”发展的原型,它是狭义的“封建”,而在古文献中的“封建”指的就是“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基本社会制度之一,有这样的传说,据说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被封到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有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分封制”是“封建”发展的原型,它是狭义的“封建”,而在古文献中的“封建”指的就是“分封制”。 在汉语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王”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对中世纪的欧洲,将教廷所封之地称为“王国”,将君主称为“国王”。

分封制是西周基本社会制度之一,有这样的传说,据说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被封到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有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根据史料记载,周初分封的诸侯,主要是姬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其次功臣、古帝王之后也被封为诸侯。

分封制作为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在当时那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行使着与“郡县制”相同的作用,但它却是一把双刃剑,有着有利的一面,也有着有害的一面。

服畿制、分封制和郡县制等三种制度都是中国古代早期对自己的疆域进行管理的基本政治制度,而这些基本的制度在名称或是表现形式上都没有多大的差别,都是利用血缘和地缘两种组织制度、分散和集中两种相应的管理模式,并由疆域组织而引发的国家各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因此任何国家管理自己疆域组织的模式,事实上是通过以上四种人类社会组织和管理的趋势经过相互对抗、妥协与融合后产生的制度。 只是决定中国古代早期疆域形态的第一基本因素在于华夏早期国家实施的是血缘制还是地缘制管理。

中国的历史与其他文明古国的历史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而中国的历史地位又是十分高的,关键在于中国自古代早期开始,就拥有稳定的国土疆域。 在五千年余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疆域制度的稳定使华夏文明的传承有稳固的安身立业之地,从而保证了文明的进一步传承,并为其持续的发展提供了稳固的空间和地理秩序。 而这一点却是世界历史上其他的古文明和现代文明所欠缺的;从时空变迁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是世界历史上迁徙最少的民族,所以中国是最具有稳定的内在历史结构的国家。 疆域制度,特别是国家核心区域的统一和稳定,是中国历史内在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而在中国历史上疆域制度发展过程中对稳定结构起直接作用的因素有:一是我国地理有相对封闭的先天地理因素,二是疆域制度的深层结构。 这两个是中国疆域能持续数千年,在历经内外重大分裂和解体的压力后,还能始终保持疆域完整的最根本性因素。 后来出现的郡县制度与之前的分封制度、以及更早的王朝服畿制度,都是中国疆域组织结构上的原生制度,这些不同的制度,对中国的疆域发展和稳定、特别是对华夏文明能历经数千年而始终保持统一,提供了基础保证和核心制度,因此功不可没。

西周王朝疆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