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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信托机构的力量加强

【摘要】:与华商信托业、上海兴业信托社的惨淡经营相比,7家国营信托机构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农民、中国、交通三家国营银行信托部以及专业信托机构——中央信托局,抗日战争时期就受国民政府各机关委托,经营大量的代理购料、代收款项等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此基础上力量进一步得到增强。由于中央信托局地位特殊,将专列一节予以表述,下面对农民、交通、中国三家银行信托部复员后的经营状况逐一加以论述。

华商信托业、上海兴业信托社的惨淡经营相比,7家国营信托机构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农民、中国、交通三家国营银行信托部以及专业信托机构——中央信托局,抗日战争时期就受国民政府各机关委托,经营大量的代理购料、代收款项等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此基础上力量进一步得到增强。

由于中央信托局地位特殊,将专列一节予以表述,下面对农民、交通、中国三家银行信托部复员后的经营状况逐一加以论述。

(一)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

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在国营银行乃至上海一埠所有华资银行信托部中,规模之大,业务之活跃,比较罕见。该信托部于1941年7月成立。1942年5月国民政府实行国营银行专业化,农行的发行事务移交中央银行后,由于农行不像中行、交行有基础,“发行集中后,农民银行靠发行赚钱这块肥肉被挖掉了,于是,业务活动的重点转向物资,搞信托”。[63]据李立侠回忆,农民银行当时的情形,“岌岌可危。为了活下去,必须找出路,于是,就搞信托。否则,它就活不下去,发放农贷也没有资金”。[64]信托部很快成为农民银行最主要的盈利部门。1941年下期至1945年下期,信托部纯益金一般占到全行纯益金的50%左右。[65]

抗日战争胜利后农民银行总管理处迁至南京,信托总部设在上海。至1947年10月,除上海总部外,在南京、广州、汉口杭州、重庆等15地的分支行内,附设信托分支部。[66]总部设9个股,经理1人,副理8人,襄理9人。专门处理信托业务的有经理、投资证券、仓储、存放5个股。[67]

受恶性通货膨胀影响,抗日战争胜利后银行利息大大落后于商业利润,加上国民政府对放款业务限制日严,农民银行因此更加重视倒卖食盐、粮食、棉花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业务,对信托部的依赖进一步加深。表4-16所示,抗日战争胜利后3年中信托部的收益占全行总收益的比重均超过50%以上,1948年度甚至高达86%。

表4-16 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与全行收益比较(1946~1948年)

注:①原表中年份标识有误,民国34年应为35年,以此往后类推。
②原表中1946年度“全行收益”仅为698 306 111.11元,计算有误。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农民银行》,根据第221页表格中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再如表4-17所示,1948年度信托部纯益金占全行总纯益金的85%。信托部在全行的地位日益显著。

表4-17 1948年度中国农民银行纯益金分析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农民银行》,根据第222页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信托部最主要的业务是投资生产事业、买卖农业物资、代理国家机关购运农业物资等项内容。

抗日战争期间,农民银行信托部受财政部盐政总局委托,开始投资生产事业,主要投资仁、綦、涪三岸的盐运。抗日战争结束以后,除继续办理盐运业务外,信托部还进行棉花、猪鬃、生丝等特种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及运销。投资运作方式主要有四类:股本投资、保证投资、合营投资、委托投资。[68]

据时任农民银行总经理李叔明宣称,截至1947年底全行投资77个单位,主要以农业投资为主。[69]另据上海金融管理局的考查,经信托部约定投资的厂商共20余户,截至1947年9月27日,投资余额达508亿余元。[70]表4-18是截至1949年初该信托部投资生产事业的状况。

表4-18 1949年初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投资事项

续表

资料来源:宋乐岩:《国外、信托部业务研究报告》,1949年3月31日,《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农民银行》,第210~211页。

在上述投资项目中,中和盐业公司与中国农业供销公司是信托部投资数额较大的产业,这两家公司创造了巨额的利润。

中和盐业公司成立于1947年1月。信托部投资盐业为时已久,为加强业务,将运盐业务划归该公司接办。中和公司主要购运海盐和精盐,行销遍及湘、鄂、豫、桂、皖、赣以及上海、北京、天津徐州、蚌埠等地。股本登记时为2 000万元,同年增为1亿元,其中9 900万元由信托部投资,后又增至10亿元。当该公司营运资金不济时,随时由信托部续拨。如1947年,因营运资金不够周转,信托部随即续拨110亿元作为临时投资,由中和公司保息四分半,红利五分。1947年度决算,中和盐业公司单帐面利润就高达33亿元,[71]资本总额10亿元,利润是资本总额的3倍多。[72]

中国农业供销公司于1947年开始筹备营运,资本20亿元。成立的宗旨是“统筹全国主要农产品的供销”。[73]主要经营棉花、桐油、豆类、烟叶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运销和加工。表4-19是1947年度信托部收益分析,农产品和农业用品售价合计占总收益的50%。农产品售价的全部与农业用品售价的一部分,就来自中国农业供销公司的收益,[74]该公司对信托部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由于信托部是农民银行首要的盈利部门,“中国农业供销公司最赚钱,是农民银行开支的主要依靠”。这一断言并非虚构。[75]

表4-19 1947年全年农民银行信托部收益分析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农民银行》,第222页。

代理政府机关购运农业物资也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如代中央银行收购棉花和杂粮,代理粮食部收购豆饼,代理农业部办理化肥换谷,接受美援运用委员会委托,办理化肥换谷等业务。[76]代购军粮是其中数额较大的业务之一。从1946年下半年至1949年,农民银行受四联总处联合购储委员会委托代购军粮,起初由总管理处业务处办理,1948年移交信托部办理。代购军粮数额巨大,仅1948年度代购的粮食就包括面粉4 679 000袋、小麦7 000市石、糙米104 000市石、谷94 000市石。[77]收购粮食时,由粮商和面粉厂直接把粮食和面粉送到粮食部各仓库,农民银行信托部所做的,“只是掌握价格和管好钞票”,按购买金额的3%赚取手续费。[78]信托部花较少的力气,就可赚取不菲的费用。

除了通过旗下的各公司倒卖农产物资外,信托部还直接售卖农产品、农用物资。1947年1月起信托部在湖南等地大量收购杉木、杉桐及木板等,运至南京、上海一带脱售,“本廉售昂,致获暴利”。[79]同年信托部又以自用的名义购入进口卡车100辆,转售其中的67辆,成本价每辆9 130 040.85元,[80]售价每辆8 500万元,[81]收益率高达800%以上。

农民银行信托部不择手段牟取暴利的投机活动,曾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引起财政部的关注。1948年,财政部在审阅《中国农民银行信托业务考察报告》后,批文斥责该信托部倒卖物资,“不免有与民竞利之嫌。且该部迳自收购运售,无异直接经营商业,尤属不合”。[82]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罚。事实上,由于该信托部承担了各级政府机关大量的代购、运输农产品业务,同时又因农民银行为国民政府提供相当一部分的军费,因此在资金运用、经营项目等方面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优先照顾。

(二)交通银行信托部

交通银行早在1935年就已订定信托部章程,并专门划拨250万元作为信托部资本,但对外营业一直以储信部的名义,信托部没有独立开展营业。抗日战争爆发后,交行的信托业务“殊少展布”。[83]

1942年5月实行四行专业化,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对交行影响也较大,其经营方针不得不相应作出改变。1943年董事长钱新之在行务会议上明确提出,“本行业务,过去因为有发行权的关系,运用方面比较容易。今后则不然,必须顾到吸收游资,运用社会资金,以充裕本行的资力,其方法自不外乎吸收存款,推广储蓄,发展信托,等等”。[84]

实施四行专业化以后,国民政府划定交通银行主营5类业务,其中3项即为信托业务:公司债及公司股票之经募或承受,办理仓库及运输业务,办理储蓄、信托业务。[85]为了响应这一政策,交行进一步加强信托业务。1943年,总行增拨750万元作为信托部资本,连同前拨资本合计1 000万元,同年12月8日信托部正式对外营业。此后,“对于信托业务益见加强,仓库运输、代办保险、代理收付等亦均积极推进之中”。[86]

抗日战争胜利后,交通银行总部回迁上海,“对于一般信托业务,无不积极推展”。[87]主要包括:信托存款、投资、垫款购运和运销物资、仓库、以及各种代理业务。

为了吸收长期资金,交行信托部投入较大的力量企图推广信托存款业务。早在1942年11月,就添办了特约实业存款和工厂添购机器基金存款两项信托存款业务。[88]如表4-20所见,抗日战争胜利后信托部吸揽信托存款并不理想。

表4-20 历年交通银行信托存款余额比较分析表(1945~1948年6月底)

注:“全行存款总额”由普通存款、储蓄存款、信托存款三部分构成。
资料来源:根据下列资料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①《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下册,第1268页。②《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财政经济”(二),第895、925、932、933页。

从表4-20中历年信托存款余额来看,信托存款占全行存款总额的比重仅维持在3%上下。并且信托存款中活期存款所占比重居高不下,由1945年95%上升至1948年98%以上。这主要是由于信托存款存期较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恶性通货膨胀尤其不利于信托存款尤其是定期信托存款的吸收。另外,业务部有较多存款大户,揽款相对容易,“信托部存款大存户为数有限,各方竞揽甚力,苟无借款及汇款关系极难揽到”。[89]因此,抗日战争胜利后信托存款数额远远落后于普通存款。下表是截止1948年9月20日信托部的信托存款余额。

表4-21 交通银行信托部信托存款一览表(1948年9月20日)

续表

资料来源:《交通银行总管理处为陈送交行办理信托及投资业务报表呈》,1948年9月2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财政经济”(二),第912页。

至于信托存款的运用,如表4-22所见,用于放款的余额不到存款余额的13%。主要为活期放款。

表4-22 交通银行信托部信托放款一览表(1948年9月20日)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财政经济”(二),第913页。

信托部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与其他国营行局一样,交通银行投资的生产事业极其庞杂,截止1948年8月19日全行投资各类产业的股份面额高达176 208 043 781.52元。[90]信托部参与投资和负责管理由交行独立投资的企业。

信托部在抗日战争时就参与了倒卖物资的投机业务。1944年6月该部和交行桂林分行共同斥资1 000万元在桂林成立桂信盐号,主要购运售卖湘盐牟利。抗日战争胜利后信托部继续参与此类投机业务,其中较大的一笔是与蜀余盐业公司合作,从四川购买桐油运至上海再出口,为避免税局查账,委托中国植物油料厂与厚诚公司代办。1948年6月至1949年7月一年多时间,囤购桐油40万斤以上,获利极厚。仅1948年6月底至1949年2月中旬,油价上涨110倍,投资的资金扩大了160倍。[91]

垫款代理购运、垫款代理运销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倒卖物资行为。该信托部以垫款购运、运销的名义,购进各种生产原料和人民生活日用品等物资,再转手高价售出,赚取巨额差价。仅1948年上期,信托部合计垫款总额达680余亿元,具体情况如表4-23所示。

表4-23 交通银行信托部垫款分析(1948年1~6月)

资料来源:《交通银行1948年度上半年业务报告》,1948年10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财政经济”(二),根据第933页相关内容整理。

各种附属业务中,仓库业务是信托部比较重视的。信托部所属的东大名路815至833号总仓库,容积达300万立方尺,是上海最大的仓库,每月营业收入约50余亿元。[92]至于各种代理业务,如代理各公营事业机关或厂家收付股款、增资股款、发行溢价股款、股息、学费等,还有代理保险、代办公司委托事务、代办土地登记等业务,交行信托部都有开展,“均相当热闹,但均少利润”。[93]此外,1948年,信托部还受中央银行委托,代理买卖短期库券,推销中国纺建、招商局等五公司的股票,以及收兑黄金,换发金圆券等事务。[94]

(三)中国银行信托部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信托部的业务在抗日战争时期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经营各种代理业务,如代理国库经收侨胞捐款及侨胞购公债款项、接受四联总处委托办理物资购料事宜、信托存款、代联行办理向财部换发公债票事宜、代联行办理投资手续等。[95]

抗日战争胜利回迁上海以后,该信托部经营的信托业务有信托存款、房地产信托、证券信托等项。房地产信托因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地产业不济,受托业务不多。

证券信托业务除继续办理抗日战争时旧账各户以外,抗日战争胜利后也受托了不少业务。如承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委托的行员储金代理运用业务。1947年5月27日起至10月20日止,总管理处拨交信托部行员储金、连同前后经营证券套利、库券还本所获孽息合计1 408 151 245元,信托部将这笔资金用于购买以下股票和债券:英联船坞1 000股,永安纱厂2万股,中华书局1 200股,大中华火柴75万股,卅六年短期库券第一期债票(美金25 000.20),第二期短期库券(美金7 630)。此外,也接受不少外界机构的受托业务。如受托运用中振小学基金3 000万元,信托部将其用于购存永纱股票9万股。[96]

该信托部在抗日战争时就开展了信托存款业务,主要以活期存款居多,基本上来源于四联购料委员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受币值下跌和利率低下影响,不易吸收社会游资,该信托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拟设法利用办理经收侨捐,吸收教会外汇代为存储。”[97]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946年度吸收的信托存款总额,比1945年底增加了近100倍。[98]表4-24是抗日战争胜利后该信托部吸收信托存款的金额统计。

表4-24 中国银行信托部历年吸收信托存款统计(1946~1948年6月)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三,根据第2338、2339、2355、2378页相关数据整理。

中行信托部也参与投资生产事业。由于中国银行对于投资生产事业采取了各分支机构承办、由信托部集中登记的制度,因此由信托部单独投资生产事业的情况不得而知。中国银行全行投资有价证券的数额极大,分列于各分支机构账上,是该行最重要的资产部分。根据上海金融管理局的考查,截至1947年10月20日,信托部帐上有价证券余额分别为法币115 920 500.90元,美金3 657 782.56元。法币部分证券为统一、九六、救国、上海市各公债,以及交通银行、大生纱厂企业股票等。美金部分证券为公债库券及股票等等,其中以U.S.Treasury Bonds为数最大,达1 500 000美元。[99]

1947年7月,信托部呈准总处向国外部署做外汇套利业务,具体操作办法为:一面向国外部约购外币现货,同时委托该部卖出外币期货。买入的外币仍然存在国外部,列在内部往来账上,卖出的期货外币,列在国币及外币账上,到期交割后,盈利部分转入兑换损益科目。[100]

代理业务也是中国银行信托部比较重要的业务。抗日战争时开展的办理华侨债捐款及领发公债、经付公债本息业务继续进行。1946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后,中国银行信托部增添了代理证券买卖业务。该行信托部接受顾客委托,代理买卖永纱、信和、美亚、新光等股票、现货或期货,再转向浙江兴业银行等经纪人委托买卖,所收的手续费,与经纪人对分。1947年5月23日至10月20日,该信托部代理买卖股票的总值统计如下:

买入现货 12 123 929 552.50元。

卖出现货 2 991 092 159.00元。

买入期货 2 438 724 710.00元。

卖出期货 10 859 092 569.72元。

在上述买卖交易中,“其为套利性质者,亦复不少”。[101]

中行信托部开展的代理房地产业务,主要有代理买卖、经租、代办申请土地登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政当局整理地权,实行土地分区重新登记,该信托部除代办土地登记申请外,还代理土地丈量、认图及领取新证等手续。1946年全年受托代办各项产证1 950件,面积约占3 400市亩。[102]

保管业务尤其是保管箱业务是中行信托部投入力量较多的业务之一。迁回上海后,该行即开始整理原有的保管箱设备,1946年4月4日正式开始营业。至1947年上半年,上海一地经营保管箱业务33家银行中,“其设备最新、箱数最多,应首推中国银行,大小保管箱共有11 193号”。[103]为了便利顾客起见,信托部还办理露封保管,主要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兼代顾客领取公债本息以及办理过户、增资、换票等事宜。

表4-25 中国银行保管业务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1947年度营业报告》,《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三,第2357页。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银行信托部业务虽比抗日战争前有所进步,但信托部在全行的地位仍然微不足道。由于原有的经营基础相对较厚,与同属国营银行的农民银行、交通银行相比,中国银行并不十分重视信托业务。1945年四联总处联合购储委员会曾同时委托中、农两行代购军粮,中行对此兴趣不大,仅1946年做了一年就不干了,并且该年收购的粮食数量很少。此后就由农民银行独家代购军粮,农行总经理李叔明对这项业务则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曾打算把收购粮食作为农行本身的业务,成为收购粮食的托拉斯。[104]中、农两行对信托业务的不同态度由此可见一斑。表4-26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说明信托部在全行中处于比较弱小的地位。

表4-26 中国银行信托资产与全行资产总额比较(1946~1948年)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三,根据第2346、2371、2403页中国银行历年资产负债表中相应数据整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