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1937年间共有7家外资信托机构在上海开展营业,普益、上海仓库信托公司,加上新增的5家外资信托机构。这些来自各大洋行的投资者在中国投资信托公司,主要与当时国际上银价暴跌有关。新设的外资信托机构主要由英商投资,雷斯德信托公司具体投资者情况不详,另外4家的投资者基本上来自实力雄厚的洋行。......
2023-08-09
从1927年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有12家新增华商信托公司将总公司设在上海,诚孚、中国这两家外地信托公司也在沪设立分支机构,加上中央和通易,共有16家华商信托公司在上海开展营业。
表2-1是新增的总公司设在上海的12家华商信托公司的概况。
表2-1 上海新增华商信托公司一览(1927~1937年7月)
资料来源:《联合征信所关于各信托公司概况调查》,上档联合征信所档案,档号:Q78-2-14142、Q78-2-14119、Q78-2-14147、Q78-2-14146、Q78-2-14336、Q78-2-14438、Q78-2-14141;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版,16、19、122、113页;《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版,第E111页;《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有关信托业调查资料》,上档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1-1822;《和昆信托公司股东会决议录》1929年10月1日,上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档案,档号:Q90-1-919;《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恒顺信托公司的调查.调查报告第8650号》,1935年7月1日,上档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1-2291。
表2-2是这一时期总部设在其他地区的5家华商信托公司,其中诚孚、中国两家在上海设有分公司。1936年冬诚孚将总公司迁到上海江西路212号,天津总公司则改为分公司。中国信托公司总公司虽然设在香港,但“香港并不经营业务,营业重点始终在上海”。[1]
表2-2 1927~1937年7月全国各地的信托公司(上海除外)
资料来源:《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中国信托公司的调查.调查报告第13220号》,1936年12月28日,上档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1-2291;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版,127页;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三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972~973页;陈明远:《我国之信托事业》,《东方杂志》32卷7号,1935年4月1日,第142页;《久安信托公司营业执照》,上档久安银行档案,档号:Q293-1-1;朱斯煌:《对于我国目前信托事业之感想》,《银行周报》第20卷第31号,1936年8月11日,第7页。
沉寂了近5年之后,华商信托公司东山再起,主要与以下几方面因素有关。
首先与上海市面充裕的资金状况以及投资环境有关。新增的信托公司设立时间大都集中在1928~1933五年间,正是上海市面资金剩余状况比较突出的时期。
1930年前后,由于各发行银行增加发行,而内地时局动荡,资金纷纷集中于以上海为首的沿海通商大埠。加上时值国际银价下落,大量白银纷纷涌入中国,导致“中国沿岸各都市之资金,均形增加,且有剩余之状”。[2]这种现象在上海表现得尤为突出。1928年底,上海存银概数为186 985 000元,到1932年增加到438 339 000元。[3]
资金过度充裕的结果必然会导致信用膨胀,这就需要扩充投资渠道。受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以及“九·一八”事变等一系列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上海工业品销路一路下滑,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境况十分窘迫,投资工商实业在当时看来并不合时宜。与工商业不景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海的债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却异常活跃。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发行了数额巨大且利息较高的公债。以1930年发行的四笔公债为例,额面共达17 400万元,[4]“其投资利息恒在一分五厘以上”。此外,上海的外商公司在国际银价下落后,“为免除汇兑上危险起见,不向其本国融通资金,而纷纷发行公司债票或股票,以吸收上海市上之游资,如电力公司、国际投资信托公司,各地产公司等发行数额,合计亦在3 000万两左右,国人之有余资者,无不争先竞购”。[5]而上海的房地产业在1929~1931年间正处于上升期,“人民及银行纷纷投资,盛极一时,且其时金融业经营房屋,受押地产者,日见众多,地产交易,顿见活泼。”[6]在这种环境下,投资有价证券和房地产业成为游资最好的获利去处。
伴随着房地产、有价证券投资交易活动的日渐兴盛,各种相关代理业务的需求剧增,证券保管、代理证券买卖、代理房地产买卖、经租等业务应运而生。设立信托公司既可以经营上述代理业务,又可以借吸收存款的名义获取社会剩余资金,名正言顺地进行证券、地产投资,可谓一举两得。
其次,1930年前后华商信托公司表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对投资信托业起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改善了社会上对信托公司从事投机的不良印象,使人们对这一新兴金融行业的发展潜力抱有较高期望。
“信交风潮”之后,通易和中央信托公司经过十余年时间经营,进步相当显著。从营业能力来看,表2-3中的数据显示,中央信托公司在实收资本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1921年至1936年期间资产增加了近4倍。通易信托公司1935年度的总资产比1922年度增加了3倍多。在1936年之前两家公司每年均有盈利。
表2-3 中一、通易信托公司历年经营状况分析(1921~1936年)
资料来源:《中一信托公司历年帐略》,上档中一信托公司档案,档号:Q329-1-32。1922年通易公司报表源自:《通易信托公司股东会纪闻》,《银行周报》第7卷第8号,1923年3月6日,第26页。其余各年来源于:《通易信托公司1925~1935年度营业报表》,上档通易信托公司档案,档号:Q331-1-2。
两家公司还增添了不少新业务和分支机构。以中央信托公司为例,分别增设了汉口、浙江余姚两处分公司,虹口、上海西门、上海西区三个办事处。1929年在上海华商交易所添设第2号经纪人,并在信托部附设证券股。1930年开始兼办地产事务。1935年因证券业务委托量剧增,将证券股扩展,专门设立证券部。同年又加入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票据交换所,为第40号交换银行。后因与中央信托局名称相同,奉财政部令并经股东会议决,自1936年1月1日起该公司改称“中一信托公司”。[7]为方便起见,以下行文一概称其为“中一信托公司”。
1928~1931年间新设立的国安、恒顺、中国信托公司也表现出不俗的经营业绩。表2-4可见,1932年度除了中央银行、邮政汇业局等有特殊权利的官办行局以外,小银行与信托公司“因其放款利率较高及准备较轻之故”,[8]同时也因部分信托公司从事获利较厚的地产、证券投资,获利普遍比大型的商业银行丰厚。
表2-4 1932年度上海部分金融机构每1 000元营业额获纯益金统计表
资料来源:《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17页。
第三,专业人士坚持不懈的宣传工作,增进了社会上对信托业的认识,也扩大了信托业的影响。在“信交风潮”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除了《银行周报》等报刊陆续刊出介绍欧美、日本信托业发展动态的文章以外,程联、杨端六、陆松荫、孔涤庵、徐沧水等一批专业人士相继出版了信托学论著。[9]他们中有不少人开始积极参与信托公司的创办和经营。如朱斯煌担任中一信托公司信托部主任,程联“游学美邦,专攻信托,凡八阅寒署”,[10]回国后于1930年创办上海信托公司,任总经理一职。一些信托公司的领导人,也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如中国信托公司总经理麦佐衡,通易信托公司总经理黄溯初等。他们基本上都属于“学识经验,两极丰富”,[11]根据实践中的经验,现身说法,对上海信托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途径都有比较客观的看法,很有说服力,容易扩大信托业的影响。
有关上海信托业研究 1921~1949的文章
1927~1937年间共有7家外资信托机构在上海开展营业,普益、上海仓库信托公司,加上新增的5家外资信托机构。这些来自各大洋行的投资者在中国投资信托公司,主要与当时国际上银价暴跌有关。新设的外资信托机构主要由英商投资,雷斯德信托公司具体投资者情况不详,另外4家的投资者基本上来自实力雄厚的洋行。......
2023-08-09
如果单从信托公司的数量来看,抗日战争时期是上海华商信托公司极度繁荣时期。[11]在抗日战争前与抗日战争胜利后,华商信托机构的数量从未达到抗日战争时水平。抗日战争期间可以说是华商信托机构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有小部分是由实业界牵头联合银钱界合作发起的信托公司,如新亚集团下属的新亚信托公司,以及众业、安达信托公司等。......
2023-08-09
与前一阶段相比,这一时期华商信托公司在经营上具备了以下几大鲜明特点:第一,经营状况总体比较稳定,存活率较高,基本上脱离了投机。东方信托公司对外宣称经营“一切信托、银行业务,代理买卖公债证券,经营房地产及各种保险、国内外汇兑、企业设计”。种种迹象表明公司自开办以来,“经营各项业务,成绩颇佳”。和昆和通易信托公司属于经营者调整营业自动歇业。......
2023-08-09
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的代客买卖、经租、代办土地过户登记等业务相当繁忙。信托机构的代收款项业务亦见增长。(二)商务管理信托业务有所进展。信托业务必须将信托财产转移到信托公司名下,代理业务则不以信托财产转移于信托公司,仅仅为手续上的代理。抗日战争期间上海信托机构经营的真正信托业务只有两项:商务管理信托与信托投资。......
2023-08-09
华商信托机构大量出现,与1941年上海市面投机动向发生变化也有一定关系。当时的法律,对信托机构尤其是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与设立条件限制较少,从1921年信托业兴起直至1942年,一直没有专门的信托法和信托公司法出台。当时信托公司核准的章程,几乎全部列有这两项业务,属于合法经营。可以说,只要打着信托机构的旗号,能够经营的业务范围极大。1941年下半年开始,上海一埠以投资证券、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信托机构数量大增。......
2023-08-09
1945年9月底,国民政府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令,专门针对收复区金融机关的清理和复业。[2]经过清理以后,华商信托公司数量骤减。除了中华实业信托公司、荣丰实业信托公司、大同银行信托部等少数从内地迁往上海的信托机构,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再无新增的华商信托机构。这一法规的颁布等于宣告禁止新设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随着金融管制进一步加强,已有的华商信托公司数量不断下降。新银行法的这一规定无疑给信托公司当头一棒。......
2023-08-09
1917年前后,近代信托学说以及欧美、日本信托公司的信息开始零星传播至中国。[14]信托业在日本的飞速发展,一水之隔的中国肯定有所关注。如表1-2所示,《银行周报》从1917年创立至1921年初,陆续发表了一些介绍美国、日本、英国等国信托业发展状况以及信托实务和学理的文章。表1-21921年5月之前《银行周报》刊登的有关信托文章续表这些文章的作者对信托事业的前景普遍看好。......
2023-08-09
存放款、保管、仓库、代理、买卖证券、代收款项等业务属于银行固有的本业或附属业务,新增业务仅有投资房地产和吸收信托存款两项。设立信托部以后,银行可以借信托部的名义经营房地产以规避法律约束。银行信托部对信托存款比较重视,尤其是交通、浙江兴业、大陆等银行信托部,营业资金的50%以上来自信托存款。银行信托部的设立对信托业的整体发展是有利的。......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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