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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信托机构及上海信托业研究

【摘要】:与1921年信托公司初兴之时的狂热状态形成鲜明对比。上海中孚银行设立信托部,主要是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或团体亲自处理诸如“财产之管理,资金之运用,证券之买卖,债票之募集,及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务,十分不便,因此有必要设立信托机构,使“一切不能躬自处理之事,举而委之代理,既收事半功倍之效,更无废时旷职之虞”。

1922~1926年,在“信交风潮”之后整整五年时间里,上海一地新增的信托机构只有1家:1922年设立的中孚银行上海分行信托部。与1921年信托公司初兴之时的狂热状态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局面固然与公众对信托公司仍持有抵触心理有关,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1922~1926年间金融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相当恶劣,尤其在1923年后,时局不稳,兵乱迭见,导致“百业萎顿”。[100]银行业为例,在经历了1921~1923年设立高潮之后,自1924年开始,每年新增银行数量寥寥无几。[101]银行业尚且如此,信托业的情况更加不容乐观。

上海中孚银行设立信托部,主要是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或团体亲自处理诸如“财产之管理,资金之运用,证券之买卖,债票之募集,及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务,十分不便,因此有必要设立信托机构,使“一切不能躬自处理之事,举而委之代理,既收事半功倍之效,更无废时旷职之虞”。本着上述宗旨,该信托部主要从事各种代理业务:“代理不动产经租事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代办遗嘱执行事务,代理国内外收付债票及股票本息,保管业务等,又有保管箱出租。”[102]其中保管箱出租业务最受重视,该信托部特意新建保管库,装备有大小各异的新式的钢质保管箱,分为甲乙丙丁四种,租费分别为每年18、12、8、5元。[103]

专门添设信托部的银行数量并不多,但是保管箱这项比较新式的信托附属业务已日渐被银行业所重视。“其有益社会,良匪浅鲜。近年以来,吾国银行之兼营是项业务者,渐见增多,世人亦渐瞭然于保管业务之效益。将来之发展,方兴未艾也。”[104]除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上海中孚银行以外,1925年11月上海盐业银行添设了保管箱业务。[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