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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研究生吴英被脚镣束缚,程序之殇

【摘要】:——这是28岁的吴英在听到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时说的话。除吴英家属等人外,到场的几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院的物管人员和清洁工。整个宣判过程,两名法警都控制着吴英的胳膊。法警再次给吴英戴上手铐,将吴英带离法庭。在这里,程序成为了对实体判决的强化,其本应给予死亡过程以尊严和正当性,却反而带给吴英一圈又一圈愈来愈紧的束缚——羁押、资产查封、手铐直至沉重的脚镣紧紧砸在脚踝之上。

“我不想上诉。”——这是28岁的吴英在听到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时说的话。2009年12月18日下午2 点,因消息封锁,到场旁听吴英案的只有区区几十人,让容纳数百人的审判大厅显得十分空落。除吴英家属等人外,到场的几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院的物管人员和清洁工。除金华当地一位党报记者外,庭审没有通知任何记者到场,也没有全程录像,由金华中院统一对外发通稿。被带入法庭的吴英照例穿着看守所的黄色囚服,留着马尾辫,只是较上次开庭更消瘦了。审判长赵群直接宣读 (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判决书。中间,吴英两次回头,望向家人所在位置——也许这就是尽最后一次孝道,从小父母不在身边、跟姥姥长大的她现在也将不在父母身边。整个宣判过程,两名法警都控制着吴英的胳膊。当 “判处死刑!” 的声音一落,法警便将判决书交给吴英,吴英看了几眼,即卷在手中,闭上眼睛。法警再次给吴英戴上手铐,将吴英带离法庭。不知哪里传来呼唤吴英的声音,吴英边走边将身子转向旁听席,说一声 “你们都保重”,即被带出法庭。在审判庭外的过道里,法警看见吴英背着家人落下了眼泪。[94]

至此,根据张雁峰律师的计算,吴英已因一审程序被羁押 “整整11个半月!”[95]而这还并非以东阳市检察院起诉之日起计算,根据孙洪坤教授的计算,自2008年2月20日东阳市检察院起诉之日起,吴英已因一审被羁押22个月。[96]吴英实际被羁押的时间,从2007年2月7日始,至一审判决,已经2年10个月零11天。而在此之前,2007年2月10日下午4 点,东阳警方在几分钟内迅速控制了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在所有门店外围上了警戒线。下午5点多,“本色一条街” 所在的汉宁西路布置了路障,道路已不能通行。有市民在现场拿起手机拨打报社热线:你们一直关注的本色集团被查封了。[97]

一审宣判后回到看守所的吴英即被铐上脚镣,24小时从未打开。戴着脚镣的吴英待在看守所狭小的空间里,绝望的她在家信里写道:女儿已经生不如死。宣判后的第7天,律师赶到金华看守所,吴英拒见,看守所的警察从没遇见过这种情况,进进出出地劝,依然没有结果。最后律师写好上诉状,但吴英坚持不签字。正是脚镣!彻底将这个世界与这个女孩隔离开来,将她封闭在彻骨的冰冷中。吴英不再反抗,放弃一般人看作求生本能的上诉,转而速求一死。在这里,程序成为了对实体判决的强化,其本应给予死亡过程以尊严和正当性,却反而带给吴英一圈又一圈愈来愈紧的束缚——羁押、资产查封、手铐直至沉重的脚镣紧紧砸在脚踝之上。如果说判决书给予了吴英死亡,那么程序带给她的则是求死的决心,自由被束缚到极致的吴英,终于不愿再延续这没有尊严的生命。至此,这个初次被抓时因为嫌脏而不愿用警察的上衣蒙头的女孩,这个也曾渴望能像凯西一样、在被羁押后的第二天就向父亲诉苦 “我已经两天没有洗澡了” 的女孩,终于被彻底改变。我们终于又驯服了一个女人,正如 “过去几百年来我们一直在做的那样——要求她们忍受那些痛苦且又使她们行动不便的做法:紧紧捆住她身体的某一部分——腰、腹部、肋骨、乳房、颈部或脚,使她呼吸短促,脚步缩小;限制她的自由,使她变得更虚弱”。[98]

在此之后,见不到父亲的吴英,只能托律师让父亲给她送两双棉鞋,这背后的含义,作为女儿的她不能点破。后来,2011年4月7日,鼻梁上戴着眼镜,手腕上戴着手铐,脚踝上戴着脚镣的吴英出现在金华中院的东四法庭上。律师说:“吴英似乎没有了一审时的斗志,她显得有些颓废,无心再战。”再往后,吴英的至亲也被禁锢起来。2014年7月25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周内,吴英父亲吴永正、律师蔺文财即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刑拘 (后转为取保候审),期间东阳市公安局又确认吴永正嫖娼:从2008年至2014年9月,花费达20 万元,目前暂缓处罚。对比吴英,凯西或许应该庆幸,虽然证据确凿,但体谅一颗爱女之心,佛罗里达州州检察署一直都未对其母提起伪证罪的指控。[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