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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艺术授权受知识产权争议影响:研究成果

【摘要】:一般而言,博物馆艺术授权涵盖了内容授权、专利授权、品牌授权、影音授权、图像授权、出版授权和传统技艺授权等多种类型。他人若未经博物馆授权对该藏品进行文创开发,博物馆可以主张版权利益。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博物馆和第三方的纠纷屡屡见于公众,如台北“故宫博物院”曾经追究食品厂商和餐馆侵权事件。对此,美国史密森机构的回应是会进行相关思考和处理,但至今仍未有相关处置消息。

一般而言,博物馆艺术授权涵盖了内容授权、专利授权、品牌授权、影音授权、图像授权、出版授权和传统技艺授权等多种类型。2013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新版《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Guide for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r Museum),声明博物馆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工业设计权、网络域名及其他社交媒体相关标识五大类知识产权。[14]以商标权为例,国内第一个注册商标的是北京故宫博物院,于1996年就申请注册“故宫”和“紫禁城”两个商标,显示出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目前,北京故宫博物院已经注册七个商标,除“故宫”和“紫禁城”两大驰名商标外,还包括“宫”(图形,2005)、“御膳房”(2008)、“故宫贡茶”(2011)、“紫禁城”(图形,2013)、“紫禁城”(图形及英文,2013)。[15]

博物馆藏品来源一般分为旧有藏品和捐赠所得两大类。对于通过考古发掘和市场拍卖获得的旧有藏品,藏品的著作权大多已经过期,博物馆作为藏品物权所有人,有权利优先对藏品进行扫描、摄影、复制等处理,建立藏品影像资料,并据此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他人若未经博物馆授权对该藏品进行文创开发,博物馆可以主张版权利益。对于捐赠所得的藏品,多数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第三方如进行文创开发,不仅需要获得博物馆的授权,还需要得到文物原持有者的许可,否则就构成版权侵权行为。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博物馆和第三方的纠纷屡屡见于公众,如台北“故宫博物院”曾经追究食品厂商和餐馆侵权事件。

【案例3-7】

2009年1月17日,台北的一则新闻“挂元世祖卖涮羊肉、故宫索费追缉”报道:一家火锅店擅自使用台北故宫藏品《元世祖出猎图》的数字典藏图像,被台北故宫追缴了万余元影像授权费。另有一则新闻“台湾故宫索权利金,从羊肉、月饼到豪宅”指出,民众认为文物国宝属于公共财产,为什么需要付费影像授权金? 台北故宫援用《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表示:“台北故宫收取影像权利金一视同仁,不针对古物类别,只问使用项目,学术使用一张400元、广告商业使用一张9 100百元、个别复制品或授权则是50万元。”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如远雄建设公司擅自将台北故宫知名藏品翠玉白菜印制在广告文案上,遭到台北故宫索讨并追缴授权费用。[16]

对于商业上使用博物馆藏品影像资料构成的侵权问题,国内外博物馆都采取制度规范的措施予以防范,明确要求对馆藏文物影像资料的商业使用必须获得博物馆授权许可,产品需附上授权信息等。即使是在免费共享资源上先行一步的美国史密森博物馆机构组织,也曾针对知识产权问题做出相关规定。

【案例3-8】

美国史密森机构主张,对于莱特兄弟驾驶的“飞行者1号”的图像享有著作权,民众必须通过美国史密森机构网站上的数字数据库,支付若干费用后,才能取得复制品,公开使用时还要注明是由美国史密森机构授权,而且不能作营利使用。大多数民众也相信,必须依规定使用,否则会侵害著作权。但是,美国非营利组织“公共资源”认为,数字图像已属公共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决定挑战美国史密森机构的主张,直接以最有效率的方法下载了美国史密森机构全部共6 288张照片,转贴到免费照片分享网站flicker.com,让同好自由利用。对此,美国史密森机构的回应是会进行相关思考和处理,但至今仍未有相关处置消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