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制 - 《出版经济学教程》

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制 - 《出版经济学教程》

【摘要】:股东出资的转让不能在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应由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并在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1.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概念。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制是指由国有独资或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出资人(或股东)共同出资,每个出资人(或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出版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出版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国家或政府,也可以是其他社会法人。

我国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出版公司以及其他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出版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2.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主要特点。

第一,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法定实收货币资本金,并向股东签发权益凭证“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买卖。

第二,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出版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出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股东只对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出资额为限的责任,对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

第三,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都有最高人数的限制。在我国,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第四,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但可发行企业债券

第五,出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也有严格限制。股东出资的转让不能在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应由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并在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第六,经营状况的非公开性,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因此,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涉及社会上其他公众利益,其经营状况也没有必要公开。

第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比较简单,可以由一个或几个董事管理,是否设监察人由公司自行决定,股东会的召集方法及决议方法也简便易行。

北京中科期刊出版有限公司

科学出版社旗下出版科技期刊现有235种,每年出版科技论文3万余篇,是国内优秀科技成果的重要发布平台,已形成以地学、生命科学和医学、环境科学、技术科学等为主体的优秀科技期刊集群,还吸纳了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等优秀学术期刊,同时还出版《科学世界》、《互联网周刊》、《走近科学》等大众类刊物,是科技期刊出版的“国家队”。

2009年12月22日,科学出版社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出资1 000万元(占股100%),设立科学出版社期刊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6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审字(2010)468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中科期刊出版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科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北京中科期刊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