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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第二节越南制度

【摘要】:在胡志明的领导下,越南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41]作为世界上五个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一分子,中国和越南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方面应该互相借鉴,了解越南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对我们中国当代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越南共产党重视制度建设,并以各种法治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

胡志明的领导下,越南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不管是艰苦卓绝的抗法战争还是抗美战争中,不管是从1945年8月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国开始,还是革新之后,包括胡志明在内的越南领导人都认为马列主义是“最真正”的主义,因为“马列主义是无产阶级和各革命力量最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之所以说是‘最正确’的主义,因为马列主义是所有被压迫被剥削民族逃离统治压迫阶级的‘神奇手册’……马列主义为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了最充足的条件”。[36]胡志明认为越南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而走社会主义道路又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要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发展经济和文化。”[37]“人民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我们促进恢复经济,发展民主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程度对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和平、统一、独立、民主和富强的国家也很有必要。”[38]胡志明所要发展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是马克思主义。“……在抵抗法国殖民者战争时期,文化是抗战,建国文化是新民主文化。当北部进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时,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39]“文化的科学性要求必须斗争以抵制反科学、反进步的东西,必须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斗争以反对唯心主义、唯心主义神学和迷信,必须知道激浊扬清,继承民族优秀传统,吸收人类文化精华。”[40]1991年越共七大召开,大会第一次把胡志明思想与马列主义并列作为越共的指导思想。越南尽管和中国一样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但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走出了自己的特色道路。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国家社会科学与人文研究中心主任阮维贵认为:“越南共产党已经意识到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以马列主义的理论为基础,此外更重要的是要从这个国家的具体的特点、条件和历史环境出发。”[41]作为世界上五个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一分子,中国和越南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方面应该互相借鉴,了解越南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对我们中国当代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

越南共产党重视制度建设,并以各种法治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1986年,越共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依靠法律,而不是靠讲道理去管理国家。”“用法律实施管理必须关心法律的制定。要逐步补充并完善法律体系,以保证国家机构能根据法律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42]而在稍后的1991年越共七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建设纲领》中明文规定:“国家用法律来管理社会。社会一切活动法制化,制定和执行法律,依靠法律工作和生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殊。”[43]通过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革新后的越南在国家管理和各个层面非常重视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几十年来,越南也形成了对党员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制度、对青年大学生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制度及普通民众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制度,这些我们都可以从越南《宪法》《教育法》以及越共历年通过的各项决议中看到,如2011年越共十一届二中全会通报,对越南《1992年宪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肯定了国家的性质是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权力是在统一、实施立法和司法权的过程中各机构间要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44]越南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中也明确规定:在任何条件及情况下都要坚持落实党的革新路线及目标,坚持创造性地运用、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45]2016年南越共十二大政治报告中特别强调继续加强推进实现“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的干部战略”;体制化和具体化党建原则;继续颁布和实施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定、规则、机制,保障各环节的统一、同步和密切联系,各级部门间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