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社区自治与法律:发展动态与生命力研究

社区自治与法律:发展动态与生命力研究

【摘要】:社区建设在中国刚刚兴起,社区自治建设也正在大力开展。因此,社区自治是依法治国的肥沃土壤,法律进社区在此将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不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利用社区这笔巨大的社会资源,法律进社区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要错失良机。把法律进社区融入社区的社会工作之中,才是法律进社区的生命力所在。

“自治”与“他治”相对应,是指某个个人或集体管理其自身事务,并且单独对其行为或命运负责的一种状态。自治不意味着像他治那样,由外人制订团体章程,而是由团体的成员按其本质制定章程。现代宪政理论与实践表明,在一个共同体中,社会成员的自治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仅就与他人无关的事情,个体享有充分的自己决定权;二是仅就与其他共同体无关,而与本共同体所有成员相关的公共事务,全体成员享有共同决定权。个体自治是人权理论的基础,它是建立在主体“理性”的基础上,个体能够自主地决定自己的事务。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以及广大民间组织一样,都是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社会成员自治并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的桥梁功能,性质是相似的。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依照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决定和管理社区事务,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特别是依法管理社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法律进社区,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化解大量涉及合同履行、邻里关系、遗产分割、家庭婚姻、劳资纠纷等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降低社区犯罪率,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三是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群众满意度,进百家门、认百家人、解百家难,与群众成为一家人,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公信力,进社区,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社区建设在中国刚刚兴起,社区自治建设也正在大力开展。作为社会的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日益突显。社区自治是依法自治。因此,社区自治是依法治国的肥沃土壤,法律进社区在此将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不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利用社区这笔巨大的社会资源,法律进社区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要错失良机。把法律进社区融入社区的社会工作之中,才是法律进社区的生命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