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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法律进社区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类型发生了足以引起公共政策选择及社会治理模式发生转变的诸多深刻变化:一是社会资源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分散化。因此,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多元”基础之上,在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的互动中寻求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社会矛盾也需多方力量通过不断地调整、磨合,达到最终的消解。这促使国家调整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控制方式,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方式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过渡。

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就是构成社会的诸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价值体系等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之间发生的质变或同一社会形态内部发生的部分质变或量变过程。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结构分化重组、递进跃迁的历史运动,是整个社会走向变革、走向开放、走向文明的现代化过程。在这一转型时期,传统性与现代性此消彼长、利益格局调整加快、矛盾冲突甚至激烈冲突增多,成为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类型发生了足以引起公共政策选择及社会治理模式发生转变的诸多深刻变化:一是社会资源主体日益多元化和分散化。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皆由国家控制并纳入严格的计划运作。政府职能无限,样样都管,垄断市场,包办社会。二是社会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三是政府开始转变职能,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努力实现由计划经济条件下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转变,由对宏观经济的“控制者”“计划者”向“指导者”“引导者”转变。在这一背景下,社会结构由政府“一元”变为政府、市场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等“多元”并立。因此,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多元”基础之上,在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的互动中寻求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社会矛盾也需多方力量通过不断地调整、磨合,达到最终的消解。

分而治之、共管共治,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互动,这些都是政府管理、研究和实践的宝贵经验。就当下中国的情况而言,要形成一种上下互动、共管共治的良好管理模式,就需要解决两大问题:第一,从政府的角度看,就是怎么摆正位置,回归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第二,从社会的角度看,就是社会组织和个人如何独立自主,并积极参与管理过程,甚至分担原来由政府包揽的管理和服务任务,尽可能实现社会自治化。目前,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共识,但第三部门以及市场主体如何发挥作用仍在探讨中。这种探讨为运用社会化治理的新思路,探索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新的思路。转型社会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运用社会化的思路,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加强政府、第三部门与企业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构建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模式。

在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的城市治理模式中,所有的资源和权力都掌握在国家手中,并通过单位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随着单位制的逐渐消失,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成为社区人、社会人,城市社区一方面承接了日益繁重的政府职能,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居民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的压力和要求。这促使国家调整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控制方式,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方式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过渡。社区逐渐成为国家在城市中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