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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视疲劳效果评估:青少年视力不良防治实践与创新

【摘要】:干预后,合计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每天做组构成比为最高,构成比为44.84%,有时做组构成比仅次于每天做组,干预后构成比为37.56%,从不做组构成比最低,为17.60%。干预后男性和女性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各居住地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有时做组最高,分别为44.40%、40.42%、45.37%和43.48%,各居住地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47.10%、44.22%、42.83%和44.78%。

(一) 在学校眼保健操情况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干预前,合计的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有时做组构成比最高,为43.53%,每天做组构成比次之,为36.84%,从不做组构成比最低,为19.63%。干预后,合计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每天做组构成比为最高,构成比为44.84%,有时做组构成比仅次于每天做组,干预后构成比为37.56%,从不做组构成比最低,为17.60%。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每天做组的构成比增加,经统计学检验χ2=74.165,P<0.05,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干预前后构成比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干预前后正确率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男性和女性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有时做组的构成比均为最高,分别为44.66%和42.19%,男性和女性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每天做组构成比均为最高,分别为44.53%和45.21%。干预后男性和女性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男性χ2=60.359,P<0.05,女性χ2=18.863,P<0.05。男性和女性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角度分析可知,0~7岁和7~10岁年龄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为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56.00%和42.68%,10~13岁、13~16岁和16~18岁年龄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为有时做组最高,分别为47.67%、42.66%和49.21%,18岁及以上年龄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为从不做组最高,为75.42%。0~7岁、7~10岁、10~13岁和13~16岁年龄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为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58.67%、50.94%、43.17%和48.69%,16~18岁年龄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为有时做组最高,为45.14%,18岁及以上年龄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为从不做组最高,为73.74%。干预后各年龄组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0~7岁年龄组χ2=2.210,P>0.05,7~10岁年龄组χ2=20.430,P<0.05,10~13岁年龄组χ2=40.324,P<0.05,13~16岁年龄组χ2=12.834,P<0.05,16~18岁年龄组χ2=152.210,P<0.05,18岁及以上年龄组χ2=1.748,P>0.05。7~10岁、10~13岁、13~16岁和16~18岁年龄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为有时做组最高,分别为44.07%、43.16%和41.82%,小学组和初中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均比为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45.63%和50.24%,高中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为有时做组最高,为39.49%。干预后各年龄组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小学组χ2=57.193,P<0.05,初中组χ2=13.758,P<0.05,高中组χ2=68.968,P<0.05,小学、初中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有时做组最高,分比为43.39%和43.78%,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为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45.23%和44.13%。干预后各年龄组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重点学校组χ2=51.150,P<0.05,普通学校组χ2=23.317,P<0.05,重点学校组和普通学校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0~1000元月均收入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以从不做组最高,为38.87%,1000~3000元、3000~5000元和5000元及以上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有时做组最高,分别为44.49%、44.66%和42.67%,各月均收入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以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45.40%、41.69%、44.44%和47.14%。干预后各月均收入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各月均收入组均为P<0.05,各月均收入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各居住地组干预前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有时做组最高,分别为44.40%、40.42%、45.37%和43.48%,各居住地组干预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均以每天做组最高,分别为47.10%、44.22%、42.83%和44.78%。干预后各居住地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均呈频率上升趋势。经统计学检验临空经济区χ2=31.212,P<0.05;木兰旅游区χ2=8.190,P<0.05;汉口北商贸区χ2=11.978,P<0.05;都市农业区χ2=21.383,P<0.05,各居住地组青少年干预前后在校每天做眼保健操情况的构成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前后在学校做眼保健操情况如表3-4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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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进行分析,发现干预前,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最高,为58.79%;其次是远眺或近看,构成比为17.70%;滴眼药的构成比最低,为0.92%。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最高,分别为57.46%和60.36%。经统计学检验χ2=14.966,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45.33%、53.69%、59.84%、59.86%,63.78%和67.60%。经统计学检验χ2=400.868,P<0.05,不同年龄组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随年龄增长呈现上升趋势。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7.25%、60.50%和63.13%。经统计学检验χ2=165.921,P<0.05,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随教育程度提高呈现上升趋势。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8.00%和60.23%。经统计学检验χ2=6.504,P>0.05,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组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4.60%、58.91%、59.69%和58.59%。经统计学检验χ2=18.583,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青少年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6.14%、57.99%、62.23%和59.07%。经统计学检验χ2=49.287,P<0.05,不同居住地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前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情况如表3-4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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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进行分析,发现干预后,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最高,为42.25%;其次是做眼保健操,构成比为19.77%;滴眼药的构成比最低,为1.51%。远眺或近看、滴眼药、做眼保健操、户外运动和其他的构成比均较干预前增高。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最高,分别为41.41%和43.25%。经统计学检验χ2=13.749,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26.67%、34.43%、46.12%、42.96%、47.90%和41.34%。经统计学检验χ2=396.610,P<0.05,不同年龄组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40.82%、43.51%和46.57%。经统计学检验χ2=128.849,P<0.05,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随教育程度提高呈现上升趋势。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42.14%和42.46%。经统计学检验χ2=8.362,P>0.05,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41.54%、41.77%、43.52%和41.55%。经统计学检验χ2=29.292,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青少年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40.55%、41.31%、41.73%和44.78%。经统计学检验χ2=78.236,P<0.05,不同居住地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后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情况如表3-5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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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结

通过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干预前后缓解视疲劳的效果进行问卷调查及统计学分析可知:干预后,青少年在学校每天做眼保健操的构成比由之前的“有时做”最高转化为“每天做”最高,说明干预后青少年每天都做眼保健操的比例有所提高;干预前后,不同年龄组、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家庭月均收入以及不同居住地等因素均有统计学意义。通过调查发现,青少年在感觉眼睛疲劳后最常做的事一般是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说明青少年对缓解视疲劳有一定的意识;其次,对做眼保健操、远眺或近看、参加户外活动等有很好的干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