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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人民医院干预执行成果

【摘要】: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接受学校干预情况如表3-31所示。普通学校视力筛查接受情况略低于重点学校。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9.08%、85.53%、83.69%、82.09%,临空经济区构成比最低。(三) 视力干预次数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学生比例最高为37.11%,其次是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学生占29.89%。

(一) 学生接受视力筛查干预情况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干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学校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占82.35%。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接受干预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接受学校干预情况如表3-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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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最高,分别为82.06%和82.69%。经统计学检验χ2=2.509,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1.33%、79.93%、86.77%、88.33%、70.08%和70.95%。经统计学检验χ2=186.428,P<0.01,不同年龄组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4.08%、91.75%和67.78%。经统计学检验χ2=236.325,P<0.01,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初中组接受比例最高。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5.31%和76.95%。经统计学检验χ2=61.949,P<0.01,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普通学校视力筛查接受情况略低于重点学校。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5.96%、81.27%、83.40%、83.16%。经统计学检验χ2=19.523,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随家庭月均收入提高呈现上升趋势。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9.08%、85.53%、83.69%、82.09%,临空经济区构成比最低。经统计学检验χ2=21.633,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 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占80.21%。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筛查接受度如表3-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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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最高,分别为80.04%和80.42%。经统计学检验χ2=0.857,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4.00%、83.56%、81.69%、80.89%、70.87%、69.83%。经统计学检验χ2=86.792,P<0.01,不同年龄组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2.53%、80.78%、71.01%。经统计学检验χ2=73.294,P<0.01,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比例越低。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81.39%、78.07%。经统计学检验χ2=16.683,P<0.01,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普通学校视力筛查内容接受情况略低于重点学校。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7.15%、79.08%、79.92%、81.70%。经统计学检验χ2=14.300,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随家庭月均收入提高呈现上升趋势。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6.99%、79.70%、83.45%、80.96%,临空经济区构成比最低。经统计学检验χ2=22.215,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三) 视力干预次数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学生比例最高为37.11%,其次是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学生占29.89%。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如表3-3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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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学生构成比最高,分别为37.50%、36.66%。经统计学检验χ2=5.512,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0~7岁和18岁及以上处于两端年龄段学生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构成比最高,13~16岁年龄组学生接受2~3次视力干预构成比均最高。经统计学检验χ2=260.738,P<0.01,不同年龄组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小学、初中学生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构成比最高,高中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构成比最高。经统计学检验χ2=223.185,P<0.01,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重点学校学生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构成比最高,普通学校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经统计学检验χ2=69.598,P<0.01,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接受2~3次干预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31.16%、35.65%、37.76%、38.45%。经统计学检验χ2=17.182,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汉口北商贸区、木兰旅游区、都市农业区青少年接受2~3次视力筛查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44.22%、38.56%、37.37%,临空经济区学生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比例最高,为36.30%。经统计学检验χ2=110.285,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四) 视力干预形式

有4352位学生反映接受视力检查的视力干预模式最为普遍,占78.22%,其次是教眼保健操的形式,占48.78%,然后是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改善教室环境,比例分别为22.25%、21.75%、14.88%。

2015年黄陂区青少年视力干预形式如图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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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2015年黄陂区青少年视力干预形式

(五) 视力预防认识变化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学生比例最高,为56.69%,认为提高很多的占28.06%。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的影响如表3-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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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学生比例最高,分别为55.94%、57.57%。经统计学检验χ2=3.201,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学生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65.33%、48.26%、57.07%、58.55%、66.27%、67.60%。经统计学检验χ2=194.699,P<0.01,不同年龄组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4.19%、56.13%、66.57%。经统计学检验χ2=146.512,P<0.01,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5.70%、58.48%。经统计学检验χ2=38.447,P<0.01,不同学校级别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1.63%、56.65%、58.98%、55.49%。经统计学检验χ2=21.118,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青少年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7.15%、56.22%、57.96%、55.63%。经统计学检验χ2=23.585,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视力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六) 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家长有收到过学校发放的视力防治宣传资料的占59.38%。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如表3-3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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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59.45%、59.30%。经统计学检验χ2=0.626,P>0.05,不同性别间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70.67%、62.21%、59.79%、60.46%、52.10%、51.40%。经统计学检验χ2=43.417,P<0.01,不同年龄组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60.87%、61.91%、51.62%。经统计学检验χ2=35.356,P<0.01,不同教育程度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62.33%,54.01%。经统计学检验χ2=37.999,P<0.01,不同学校级别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重点学校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较好。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6.97%、55.44%、59.96%、61.80%。经统计学检验χ2=15.331,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学生家长有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4.99%、51.37%、60.81%、67.56%。经统计学检验χ2=94.935,P<0.01,不同居住地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七) 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认知情况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认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的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占61.11%,有很大作用的占24.48%。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如表3-3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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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60.34%、62.01%。经统计学检验χ2=8.913,P<0.05,不同性别间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3.33%、57.58%、61.87%、62.98%、63.25%、65.36%。经统计学检验χ2=132.792,P<0.01,不同年龄组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9.93%、62.50%、64.34%。经统计学检验χ2=125.785,P<0.01,不同教育程度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9.88%、63.35%。经统计学检验χ2=10.811,P<0.01,不同学校级别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9.94%、60.95%、61.91%、60.68%。经统计学检验χ2=3.838,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构成比均最高,分别为59.72%、63.37%、61.12%、60.79%。经统计学检验χ2=7.752,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学生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的认知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八) 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有68.85%的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对性别、年龄组、教育程度、学校级别、月均收入和居住地等不同人口学特征进行差异性分析,在检验水准为0.05的水平上,若某人口学特征差异性分析P<0.05,则可认为该人口学特征的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如表3-3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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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性别角度分析可知,不论男性、女性,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68.80%、68.92%。经统计学检验χ2=0.363,P>0.05,不同性别间青少年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年龄组角度分析可知,各年龄组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72.00%、74.09%、69.38%、68.61%、59.32%、59.78%。经统计学检验χ2=76.037,P<0.01,不同年龄组青少年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教育程度角度分析可知,各教育程度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71.50%、68.51%、59.19%。经统计学检验χ2=62.338,P<0.01,不同教育程度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小学家长调整比例最高,高中家长调整比例最低。

从不同学校级别角度分析可知,各学校级别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71.34%、64.31%。经统计学检验χ2=30.626,P<0.01,不同学校级别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重点学校学生家长调整率高于普通学校。

从不同家庭月均收入角度分析可知,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65.88%、66.84%、70.27%、69.37%。经统计学检验χ2=8.391,P>0.05,不同月均收入家庭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从不同居住地角度分析可知,不同居住地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的构成比最高,分别为79.62%、75.46%、22.01%、90.04%。经统计学检验χ2=1748.209,P<0.01,不同居住地青少年学生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九) 小结

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接受视力筛查干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学校有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占82.35%。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筛查内容接受度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可以接受视力筛查的学生占80.21%。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次数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接受2~3次视力干预的学生比例最高,为37.11%,其次是接受1次视力干预的学生占29.89%。有4352位学生反映接受视力检查的视力干预模式最为普遍,占78.22%,其次是教眼保健操的形式,占48.78%,然后是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改善教室环境,比例分别为22.25%、21.75%、14.88%。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视力干预认识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干预对视力预防认识有一点提高的学生比例最高,为56.69%,认为提高很多的占28.06%。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学生家长接受视力防治宣传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家长有收到过学校发放的视力防治宣传资料的占59.38%。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家长对视力干预的保护作用认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认为学校发放的有关视力防治的宣传材料对孩子视力保护有一点作用的占61.11%,有很大作用的占24.48%。对2015年黄陂区不同人口学特征青少年家长对孩子学习用眼环境调整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有68.85%的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用眼环境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