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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自己:心理妙招一绝,助你拥有幸福生活!

【摘要】:据统计:美国每年有一百万少女未婚先孕;瑞典有57%的男中学生和46%的女中学生有性行为经验。然而,现实是无法回避的,婚前性行为已越来越被人们默认,许多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们似乎能容忍一个男性与多个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不能允许女性有越轨行为,这是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作为女性需要自重、自爱,阻止婚前性交合的发生,因为到头来,最倒霉的是女性自己。

时代在变,许多观念也在变。而这些变化的观念,有它进步的一面,也有它落后的一面。“性解放”运动曾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据统计:美国每年有一百万少女未婚先孕;瑞典有57%的男中学生和46%的女中学生有性行为经验。有人曾在我国台湾地区,对大学生作了一次性观念调查,约20%的大学生有过性交史。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6月4日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2000~2006》调查报告第十二号简报称:包括妇女、中年人、中间阶层、职员、一般干部、办公室人员、科技人员、教师、知识分子以及领导干部等在内的被调查者中,至少三分之二接受了婚前性爱,其中女性的接受比例增长最快。

从医师立场来看,对于婚前性交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它所带来的问题,往往超出了青年人的承受能力。无论是在生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也无论是当时性感受的效果,还是对婚后性生活的影响,婚前性交都具有不良作用。

然而,现实是无法回避的,婚前性行为已越来越被人们默认,许多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十年前,社会舆论可以将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逼上绝路,而今挺着大肚子,举行婚礼的,时有所见。这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倒退?目前,众说纷纭。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要是双方同意的婚前性交合,决不是大逆不道(除非卖淫和乱伦等流氓行为),它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反映,是一种自然属性没有加以很好制止的必然结果。但是,婚前性交合毕竟是非法同居,它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尽管有些旧道德观念并非正确,可它对制止婚前性行为,有着它的积极意义。然而,封建思想对性的压抑,是惨无人道的,他们公然否定性欲,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无情地剥夺了许多男女本可以享受到的欢乐。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的多受些人我都无益的痛苦罢了。”并且,这个幽灵至今仍在我们的床头徘徊。

但是,“性自由”派大肆渲染婚前性行为的合理性和好处,甚至主张“试婚”。这些极端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的结果只能带来堕胎、私生子、性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是对爱情、婚姻、社会的极大不负责任,是一种低级的、动物性的肉欲主义。一些人奉子成婚,而非出于两人的爱情,结果,等待他们的是婚后的悲剧。

那种“反正关系基本上确定了,干脆先行为快”的想法,是极其危险的。且不谈婚前性交会给男女双方在生理、心理上造成的伤害,光就性道德对男女的两重标准,使女性成为婚前性交合的重点受害者来说,男性也不应迈出这一步。人们似乎能容忍一个男性与多个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不能允许女性有越轨行为,这是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要消除这不公平现象,并不是叫女人像男人一样放纵,而是主张在性行为、社交等方面,男女应有同等的权力。作为女性需要自重、自爱,阻止婚前性交合的发生,因为到头来,最倒霉的是女性自己。

婚前性行为的支持方和反对方各有其理由,但具体到人,还是要视当事者的情况而定。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必须是成年男女,他们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以及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尤其是女性应该事先考虑到自己以后能否应对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如果你没有承担的能力,那还是三思而后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