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张中行作文杂谈:非一般句子与紧缩句使用技巧

张中行作文杂谈:非一般句子与紧缩句使用技巧

【摘要】:但句子的类型很复杂,有的结构不同于主谓句,却也常用,是“非一般的句子”,即本书所要讨论的“非主谓句”。说一般的句子是具备主谓的,这句话并不错;因为这是叙述事实,不是提出规律。没有主语,而是完整的句子,这是与主谓句迥然不同的,所以无主句属于一般的主谓句以外的另一个类型。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与一般的主谓句比较,它们的结构都是有些特殊的。

我们通常说的“句子”,尤其语法学者心目中的“句子”,大多是“一般的句子”。这一般的句子要包括前后两部分——主语和谓语。主语和谓语都可以是一个词,但绝大多数是包括一些词或许多词的结构。句子具有主语和谓语,像是结构完整,表意清楚,所以被看作句子的典型,即一般的句子。但句子的类型很复杂,有的结构不同于主谓句,却也常用,是“非一般的句子”,即本书所要讨论的“非主谓句”。非主谓句的范围和分类办法,语法学者的看法不尽相同,本书采用比较宽的分类法,包括“省略句”“无字句”和“单词句”。这里先概括地说说这三种句子的性质。

为了解说的方便,先看无主句和单词句。我们生活,离不开语言。连贯的语言以句子为单位。可是关于什么是句子,两个人的想法就未必一样。平常所谓“一句话”,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语法学者不能这样含胡,于是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重视结构。结果就把“具备主谓”看作句子的必要条件[1]。这样想自然也是有来由的。一是来自逻辑(指“形式逻辑”)。逻辑研究推理的规律。推理离不开判断,逻辑学称为命题。命题由三部分组成——主辞、系辞、宾辞;主辞是被述说的,宾辞(由系辞连系)是述说主辞的;不这样就不成其为判断,也就不能表意。语法中所谓“句子”也是表意的,因而也不得不具备“被述说”和“述说”两部分[2]。二是来自语言现实。我们用的语言,至少在离开上下文能够单独表意的时候,具备主谓的句子是占多数的,这表示我们的思想最宜于用主谓句来表达。但这就容易使人获得一种印象——句子一定是具备主谓的。

说一般的句子是具备主谓的,这句话并不错;因为这是叙述事实,不是提出规律。如果进一步当作规律提出来,说“必须具备主谓才能成句”,甚至说“凡是具备主谓的就是句子”,就有问题了。关于具备主谓是否就应该算作句子,现在已经不成问题;在语法学界,一般是认为,主谓短语做句子的一个成分的时候(如“他胆量大”的“胆量大”),它本身不是句子[3]。值得研究的是比这个委婉些的规律:必须具备主谓才能成句。深入地考察一下,这种对句子的看法会遇见两个难以克服的困难。一个是,这就必须承认,把连贯的语言划分为多少片段(这里假定两个片段之间宜于点一个句号)以后,其中有不很少的片段不是句子,因为不具备主谓(譬如省去主语、无主句等)。可是,不是句子,是什么呢?这是很难说的。还有另一个困难,就是有把主谓句所以能成为句子的道理也连根拔去的危险。我们稍一考虑就可以知道,把连贯的语言分析为以句子为单位的片段,或者把某一个语言形式看作句子,一个比具备主谓更为基本的依据或原由是“达意功能”(即一般说的已经表达了“完整的意思”[4])。有达意功能的,是句;没有达意功能的,不成句。要是坚持只有具备主谓才能成句,结果就不是这样;而是:有的虽然有达意功能,可是并不成句。这样,达意功能不再是辨别是否成句的标准,怎么能知道具备主谓就是句子呢?事实是,为了证明某些(或者绝大多数)主谓结构是句子,我们不能不把达意功能看作成句与否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这样一来,对于有些不具备主谓而有达意功能的语言形式,就不能不承认也是句子了。这结果就有了无主句和单词句。

无主句,如“刮风了”“来了一个人”之类,与主谓句(如“我坐着”)的性质不同。主谓句,有主语,主语是被陈述的;有谓语,谓语是陈述主语的。无主句没有主语,也不缺少主语,因而同样是个完整的句子,而不是句子的一个成分。没有主语,而是完整的句子,这是与主谓句迥然不同的,所以无主句属于一般的主谓句以外的另一个类型。这个类型可以称为“非主谓句”。

单词句,如“票”“唉”之类,很明显,也是不具备主谓的。不止不具备主谓,我们甚至很难说它等于主谓句中的什么成分。它也属于一般的主谓句以外的另一个类型——非主谓句。

非一般的句子里还有省略句。省略句,顾名思义,是可以全说出来而没有全说出来的句子。这与无主句和单词句是有区别的:无主句和单词句是非主谓句,省略句,从表面看虽然常常像是非主谓句,但本质上却常常是主谓句,只是经过省略罢了。句子所以要省略,是根据“经济”的原则;所以能省略,是由于有“语言环境”(包括问答和上下文)的帮助。无主句和单词句并不是这样。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与一般的主谓句比较,它们的结构都是有些特殊的。

非一般的句子,即所谓省略句、无主句、单词句,在现实语言中也是不少见的。

【注释】

[1]从马建忠《马氏文通》起就有这种倾向。这本书说:“句者,所以达心中之意。而意有两端焉:一则所意之事物也;夫事物不能虚意也,一则事物之情或动或静也。”(校注本,9页)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说:“就一种事物述说它的动作,或情形,或性质、种类,能够表示思想中一个完全意思的,叫作‘句子’,通称‘句’。”(第19版,4页)

[2]如严复《英文汉诂》说:“自名学言,一句之中,必有两物,亦不逾两物,多不可减,少不可增,曰句主,曰谓语。”(191页)章士钊《中等国文典》说:“主格与宾辞,句中之两大干部也,缺一即不成句。”(2页)

[3]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把包括在句中的主谓结构看作“子句”,全句算“包孕复句”。但是他又说:“被包孕的‘子句’,只当母句里边的一个‘词’看待。”(250页)既然作用等于一个词,有没有称句的资格也就很可疑了。后来黎先生也不承认它是句子了。

[4]如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说:“句是意义的独立单位,所以毋论一个字或几个字,只要能表示完全的意思,都可以叫作句。”(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