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导致国民经济失调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导致国民经济失调

【摘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的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是导致1959—1961 年粮食供给严重困难的原因。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人民公社化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做的一项重大决策。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规律。它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即规模大(一般为两千户左右)、公有化程度高。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这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的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是导致1959—1961 年粮食供给严重困难的原因。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史料】

一、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型的综合性的人民公社不仅已经出现,而且已经在若干地方普遍发展起来,有的地方发展得很快,很可能不久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一个发展人民公社的高潮,且有不可阻挡之势。……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二、社的组织规模,就目前说,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某些乡界辽阔、人烟稀少的地方,可以少于两千户,一乡数社。有的地方根据自然地形条件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也可以由数乡并为一乡,组成一社,六、七千户左右。至于达到万户或两万户以上的,也不要去反对,但在目前也不要主动提倡。

…………

三、小社并大、转为人民公社的做法和步骤。小社并大,转为人民公社,是当前广大群众的共同要求,贫农、下中农是坚决拥护的,大部分上中农也是赞成的,我们要依靠贫农、下中农,充分发动群众,展开鸣放辩论,团结大部分赞成并大社、转公社的上中农,克服另一部分上中农的动摇,揭穿和击退地主富农的造谣破坏,使广大农民在思想解放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并大社、转公社,防止强迫命令。

…………

五、关于社的名称、所有制和分配制的问题:大社统一定名为人民公社,不必搞成国营农场,农场就不好包括工、农、商、学、兵各个方面。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也不必忙于改变原有的分配制度,以免对生产发生不利的影响。要从具体条件出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改行工资制;在条件还不成熟的地方,也可以暂时仍然采用原有的三包一奖或者以产定工制等等按劳动日计酬的制度,条件成熟以后再加以改变。

人民公社虽然所有制仍然是集体所有的,分配制度无论工资制或者按劳动日计酬,也还都是“按劳取酬”,并不是“各取所需”,但是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

六、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建立人民公社首先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而建设社会主义是为了过渡到共产主义积极地做好准备。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史料解析】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是中共中央1958年8月29日发布的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其内容主要包括:1.认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人民公社是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2.关于社的组织规模,认为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3.关于小社并大、转为人民公社的做法和步骤;4.关于并社中的若干经济政策问题;5.关于社的名称、所有制和分配制问题;6.强调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根据决议,各地开始大办人民公社,但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地方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遭到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并给予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