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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科举制:选拔官吏的制度及分类方法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了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上述史料即选自《选举志》,阐述了唐朝科举制的分类和录取办法。这些都是固定年份举行考试的,天子下令考试的称为制举,选取特殊人才。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彻底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

【史料】

1.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新唐书·卷四十四 选举志上》

2.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

——《新唐书·卷四十五 选举志下》

【史料解析】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二百二十五卷,其中包括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了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纪传体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史书所沿袭。上述史料即选自《选举志》,阐述了唐朝科举制的分类和录取办法。

【译文】

1.唐朝科举制基本沿袭隋朝制度,……科目包括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这些都是固定年份举行考试的,天子下令考试的称为制举,选取特殊人才。

2.录取办法有四个标准:第一是外表,仪表堂堂,丰神伟岸;第二是言谈,言辞雅正;第三是书法,笔力遒劲美观;第四是逻辑分析能力,文采理性都善长。四个标准都具备,那先看这个人的品行,……符合标准的留下,不符合的则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