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领域内的多种观念都带有真理符合论的色彩。法律现实主义者之所以要将法律命题还原为关于法官会如何行为的事实命题或某种心理学命题,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持有真理符合论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认为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事实”。摩尔的本质主义自然法理论是真理符合论在法律领域的另一个表现。可以看出,摩尔的真理符合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事物的本质而非人们的实践决定了事物的类别。......
2023-08-07
法律解释并不解决所有的法律疑难。按照我们在上面提出的分类,法律解释只能解决语义含混,而不能解决语用含混。解决语用含混,需要另外一种法律方法,即法律续造。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考察法律续造。
上文已述,法律续造所应对的是语用含混。对于语用含混来说,法律命题本身是清晰的,但它用它来证立相关的特定法律命题却会造成不妥当的结果。这时我们就必须对其进行修正,而这又可能导致对那些推导出它的命题进行修正,整个修正将采取从外围到核心而进行的顺序。这也意味着,如果说在法律解释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说司法判决是从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中推导出来的;那么在法律续造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对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进行修正,对其中的某些命题进行重新赋值。
我们知道,自从概念法学破产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司法判决无法从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中被逻辑地推导出来,那么法官还能依据什么去获得一个妥当的判决呢?是否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就不起作用了?的确有许多学者是这样认为的,于是他们开始转而寻求某种外部思路。[132]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将法律命题体系视为封闭而非开放的,但事实是,法律命题体系是对外部经验保持开放的,也是能够在碰到困境的时候进行自我修正的,而疑难案件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进行自我修正的契机。从而正确的思路不是放弃法律命题体系而去寻找某种外部资源,而是去思考如何修正既有的法律命题体系才是妥当的。在笔者看来,这一问题的答案就是,遵循最小损害原则。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一原则的依据与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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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张三今天上课迟到了”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我们看一看就能知道,但我们看不出“张三不应当上课迟到”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哪怕张三以外的其他学生都没有迟到,也不能据此认为这个命题是真的;另一方面,即便上课迟到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也不能据此认为这个命题是假的。这不仅是因为人们在一般的真理问题上与道德真理问题上都存在广泛的分歧,更重要的是因为法律命题的特殊性。......
2023-08-07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法律命题理论是否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息这些争论,并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这些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方案。这个前提即是,无论人们持有什么样的标准,都会同意,“判决满足这一标准”这样的命题是具有真值的。此外,正是由于法律命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真值,从而那些忽略法律命题的正确判决标准也就不再具有合理性。......
2023-08-07
真理共识论的代表人物是哈贝马斯。这意味着,即便哈贝马斯的共识论可以作为真理的定义理论,也只能局限在某个领域内。阿列克西将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谈情境总结为六条普遍实践论辩的规则。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谈情境之所以不适用于法律商谈,根本的原因正是哈贝马斯早期所意识到的:法律商谈是一种策略行为,并不以追求共识为导向。......
2023-08-07
另外一个经常为怀疑论者所援引的理由是司法判决的终局性。“终局性”作为一种制度赋予的权威性,是指在某个事项上,某个主体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这一规定赋予了陪审团在事实问题审查上的终局性。上面的讨论旨在说明,制度性的终局性除了赋予相关主体的决定以权威性之外,并不能使得它成为真理的代言人。如果最高裁判者的理解是错误的,但同时因为其终局性又免于批判的话,那么我们认为,最高裁判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规则。......
2023-08-07
20世纪初,摩尔与罗素阐发了现代意义上符合论的一个经典命题:一个命题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符合某个事实。对符合论的批评也主要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无论个体,还是范畴,都独立于主体及其拥有的表征系统。首先,也许在一些简单的情形中,它是符合直觉的。最后,在批评者看来,即便外部世界中存在结构化的事实,对“符合”的图示论理解也是正确的,符合论仍然是不可接受的。......
2023-08-07
正是抽象意图决定了分类标准,也就此决定了手头的案件事实是否属于刑法条文背后的规范类型。这意味着,客观的与合法的刑法解释都要求我们通过立法者的抽象意图来确定分类标准。在一些情况下,立法者的抽象意图较为明显地体现在刑法用语之中。......
2023-08-07
法律作为一种制造物,不可能是完备的。一方面,在一些重要的应当受到法律调整的问题上,法律可能沉默不语。一般来说,这两方面的不完善性最多会使某些法律问题缺乏正确答案,而不会使所有问题缺乏正确答案。[81]怀疑论并不是在上述意义上理解法律的不完备性的。上述意义上的不完备性只能将我们带向下一章将要讨论的法律真理的空缺论,而非怀疑论。怀疑论者将不完备性理解为法律的根本性缺陷。......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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