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今天上课迟到了”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我们看一看就能知道,但我们看不出“张三不应当上课迟到”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哪怕张三以外的其他学生都没有迟到,也不能据此认为这个命题是真的;另一方面,即便上课迟到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也不能据此认为这个命题是假的。这不仅是因为人们在一般的真理问题上与道德真理问题上都存在广泛的分歧,更重要的是因为法律命题的特殊性。......
2023-08-07
在哲学史上,融贯论的真理观经常碰到的批评可以总结如下:(1)融贯的含义并不清楚,如果将其理解为一致关系则太弱,而理解为衍推关系又太强[45];(2)融贯论要求一个命题与其他命题相融贯,“其他命题”的范围也是不清楚的,“认为一个命题为真当且仅当它与其他所有命题相融贯这种看法是荒谬的,因为一切有意义的命题所构成的类必然包含不相容性,这是由于至少大多数有意义的命题的否定也同样是有意义的;……另一方面,一个命题为真就必须与其他某些命题相融贯这一说法又太弱了,因为任何一个命题都可与其他某些命题相融贯”[46];(3)融贯的体系可能有多个,融贯论缺乏在不同的融贯体系之间进行选择的标准,从而也就无法将真理与融贯的神话故事区别开来,正如罗素所说:“我们没有理由假定之可能有一个协调的信念系统,也许一个小说家用他丰富的想象力,可以为这个世界创造一个过去,完全与我们所知道的相符合,但与实在的过去却又完全不同”[47];(4)融贯论割裂了命题体系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48]
这些批评同样可以针对法律真理的融贯论而作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能够驳倒融贯论。由于笔者将在下一章提出一种融贯论的法律真理观,故对于这些批评的详细应对将放在下一章相关部分进行,这里只概述大致的应对策略。对于(1)与(2),上文在讨论佩岑尼克的教义融贯论时已有所涉及,应对它们的关键是阐明法律教义体系内个别化命题之间的关系;对于(3)与(4),应对的关键则是表明初显法律命题在法律命题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与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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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法律领域内的多种观念都带有真理符合论的色彩。法律现实主义者之所以要将法律命题还原为关于法官会如何行为的事实命题或某种心理学命题,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持有真理符合论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认为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事实”。摩尔的本质主义自然法理论是真理符合论在法律领域的另一个表现。可以看出,摩尔的真理符合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事物的本质而非人们的实践决定了事物的类别。......
2023-08-07
法律解释并不解决所有的法律疑难。解决语用含混,需要另外一种法律方法,即法律续造。上文已述,法律续造所应对的是语用含混。对于语用含混来说,法律命题本身是清晰的,但它用它来证立相关的特定法律命题却会造成不妥当的结果。这也意味着,如果说在法律解释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说司法判决是从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中推导出来的;那么在法律续造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对先在的法律命题体系进行修正,对其中的某些命题进行重新赋值。......
2023-08-07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法律命题理论是否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息这些争论,并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这些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方案。这个前提即是,无论人们持有什么样的标准,都会同意,“判决满足这一标准”这样的命题是具有真值的。此外,正是由于法律命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真值,从而那些忽略法律命题的正确判决标准也就不再具有合理性。......
2023-08-07
真理共识论的代表人物是哈贝马斯。这意味着,即便哈贝马斯的共识论可以作为真理的定义理论,也只能局限在某个领域内。阿列克西将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谈情境总结为六条普遍实践论辩的规则。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谈情境之所以不适用于法律商谈,根本的原因正是哈贝马斯早期所意识到的:法律商谈是一种策略行为,并不以追求共识为导向。......
2023-08-07
另外一个经常为怀疑论者所援引的理由是司法判决的终局性。“终局性”作为一种制度赋予的权威性,是指在某个事项上,某个主体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这一规定赋予了陪审团在事实问题审查上的终局性。上面的讨论旨在说明,制度性的终局性除了赋予相关主体的决定以权威性之外,并不能使得它成为真理的代言人。如果最高裁判者的理解是错误的,但同时因为其终局性又免于批判的话,那么我们认为,最高裁判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规则。......
2023-08-07
20世纪初,摩尔与罗素阐发了现代意义上符合论的一个经典命题:一个命题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符合某个事实。对符合论的批评也主要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无论个体,还是范畴,都独立于主体及其拥有的表征系统。首先,也许在一些简单的情形中,它是符合直觉的。最后,在批评者看来,即便外部世界中存在结构化的事实,对“符合”的图示论理解也是正确的,符合论仍然是不可接受的。......
2023-08-07
正是抽象意图决定了分类标准,也就此决定了手头的案件事实是否属于刑法条文背后的规范类型。这意味着,客观的与合法的刑法解释都要求我们通过立法者的抽象意图来确定分类标准。在一些情况下,立法者的抽象意图较为明显地体现在刑法用语之中。......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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