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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酗酒风流韵事,探索酒与文化的关系

【摘要】:从此文人酗酒不再被看成是败德丑行,而被视为风流韵事,认为它体现了文人的高尚情趣。酌酒以自宽,举杯断绝歌路难。何处难忘酒,生民太困穷。这些慷慨淋漓的抒情文字把酒抬到了极高的地位。魏晋时,酒为一些文人士大夫所特别嗜好,也与借此全身远害有关,特别是竹林七贤,他们肆放情志,借酒自秽,以种种惊世骇俗的行为不同程度地破坏名教。

先秦到两汉期间,酒在人们眼中还是世俗的、实用性很强的东西,西汉邹阳说它是“庶民以为欢,君子以为礼”,即百姓用之以取乐,统治者用之以行礼;而“行礼”就包含推行教化之意。因此,有识之士再三警告人们,对酒要节制,不及于乱。有人甚至认为酒是腐肠的毒药、亡国的根本。直到晋代葛洪在《抱朴子·酒诫》中还说:“酒醴之近味,生病之毒药,无分毫之细益,有丘山之巨损。君子以之败德,小人以之速罪,耽之惑之,鲜不及祸。”竟认为酒于人一点好处都没有,只能使君子损德,给百姓招祸。

从汉末魏初开始,酒与文人士大夫的生活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对封建时代舆论起着决定作用的士大夫自然由对酒的谴责一变而为对它的颂扬赞美。从此文人酗酒不再被看成是败德丑行,而被视为风流韵事,认为它体现了文人的高尚情趣。

魏晋以来士族文人特别重视情。“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说:

“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世说新语》)他所说的情主要指伤感与痛苦;这与社会混乱和士人的觉醒有关,而酒便成为纾解愁肠的最佳良药。人们曾企图从药石中寻找长寿不死的秘方,可是得到的却是中毒和早夭,于是从服药转向饮酒,在美酒中寻求麻醉。

当然士大夫所具备不仅是卑琐的个人的痛苦,更多的还是富有社会内容的苦痛。这种痛苦是高尚的。士大夫用酒缓解这种痛苦,自然也提高了酒的品格

南朝宋鲍照《行路难》写道:

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酌酒以自宽,举杯断绝歌路难。

心非木石岂无感?吞声踯躅不敢言。

出身寒门的诗人心怀壮志,但“才秀人微”,被世人所轻,因此他的痛苦、愤懑和借以麻醉自己的酒,都是针对黑暗现实的。

唐代杜甫的痛苦则更深沉一些:

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居然成菠落,白首甘契阔。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取笑同学翁,浩歌弥激烈。……沈饮聊自遣,放歌破愁绝。……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人最大的愿望是使自己成为济世治国的贤压,把黎民百姓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成年累月使他痛苦、叹息的就是这一点。社会的冷落、同学的哂笑都不能改变他的初衷,他的愤懑、忧郁只能寄托于诗歌与美酒。

对于壮士,酒更刺激了他们的豪情。北宋苏洵有“壮心时傍醉中来”的名句,南宋爱国志士辛弃疾醉后写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醉酒激发了诗人昂扬的斗志,激励着他和友人奔向沙场。南宋孝宗时志士王质写的《何处难忘酒》四首,淋漓尽致地描写了自己如何把豪情壮志和忧国忧民的深情托付于酒:

何处难忘酒?蛮夷大不庭。有心扶白日,无力洗沧溟。豪杰将斑白,功名未汗青。此时无一盏,壮气激雷霆

何处难忘酒,奸邪太陆梁。腐儒空有郦,好汉总无张。曹赵扶开宝,王徐卖靖康。此时无一盏,泪与海茫茫。

何处难忘酒,英雄太屈蟠。时违聊置畚,运至即登坛。梁甫吟声苦,干宝将苦寒。此时无一盏,拍碎石栏干。

何处难忘酒,生民太困穷。百无一人饱,十有九家空。人说天方解,时和岁自丰。此时无一盏,入地诉英雄。这些慷慨淋漓的抒情文字把酒抬到了极高的地位。

魏晋时,酒为一些文人士大夫所特别嗜好,也与借此全身远害有关,特别是竹林七贤,他们肆放情志,借酒自秽,以种种惊世骇俗的行为不同程度地破坏名教。刘伶“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幄衣,诸君何为人我恽(同,内衣)中。”’以此表示自己不同于礼法之士。他们常说:“礼岂为我辈设耶?”向往的是放任自然的生活态度。他们的主张既不见容于世,并为维护纲常名教者所嫉恨,于是便常常借酒以免祸。几次面临棘手的政治问题的阮籍都是靠喝得烂醉才避开。竹林七贤旷达、放任的人生态度为后世热爱自由、具有叛逆性格的士人所羡慕,因而,把他们的放诞纵酒也全面接受下来,作为破坏名教礼法的手段。

晋末陶潜也以嗜酒著称,不过他是有意识地通过饮酒以追求人的自然本性。陶潜诗中几乎篇篇有酒,他首次把诗、酒和自然结合在一起,并从诗与酒中寻求人的本真,即人的自然本性。

《饮酒》诗中云:“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所谓“真意”、“深味”即指在痛饮时体会到的人生真谛与人的自然本性。这些都是当时士人所努力求知的,因之在陶潜的饮酒生活中,酒又被赋予了玄学意义,这一点也被后世的文人墨客继承下来。唐代李白诗云:“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月下独酌》)所谓“醉中趣”,就是在醉乡中摆脱了日常礼法的束缚,于冥冥中获得了精神的自由。

北宋苏轼对酒与理的关系有了更深切的体会,他在《浊酒有妙理赋》中说“浊酒” (未经漉过的酒)中亦有“妙理”存在:酒勿嫌浊,人当取醇。失忧心于昨梦,信妙理于凝神。浑盎盎以无声,始从味入;杳冥冥其似道,经得天真。意为有醇厚之味的浊酒,亦可以使人忘忧,从而使人重新认识自己和世界,使人“达道”和恢复自己天真的本性。“天真”指人的纯洁的本真,这正是艺术家所刻意追求的。因此,酒和艺术家的艺术创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酒对艺术的催化作用自唐以来就被艺术家意识到了。杜甫的《饮中八仙歌》说:“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白自己也在《江上吟》中写道:“兴酣笔落摇五岳,诗成傲啸凌沧洲。”在酒的刺激下,李白写出了许多很好的诗篇,所以又有李白醉写《清平调》词三章的风流传说。《饮中八仙歌》还写到书法大家张旭:“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唐代笔记记载张旭“善草书,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三杯酒下肚,他便无视贵族的尊严,在王公面前脱帽露顶,奋笔疾书,字若云烟,舒卷自如,酒使他的书法艺术出神人化。苏轼夫子自道:“枯肠得酒芒角出,肺肝槎枒生竹石。森然欲作不可留,吐向君家雪色壁。”(《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说明酒能激发创作的冲动,使之不可压抑,必一吐为快。

为什么酒能刺激艺术家的创作欲望呢?这与中国的艺术特质有关。中国艺术的抒情性很强,不仅诗歌、音乐如此,即便空间艺术如绘画、书法,也具有很强的抒情性。而酒作为具有刺激性的饮料,可加速人的血液流动,使人的精神亢奋起来,因而使充溢于胸中的激情无法压抑。

酒又有提高艺术家创作品质的作用。艺术家也是人,日常生活中尘世间的各种俗套常情束缚着他,封建时代提倡的道德规范、政治哲理作为“理性的魔障”蒙蔽着他,若要产生上乘之作,就必须对这些“魔障”、规范有所突破。于是,酒便常常扮演这种突破的催化剂。艺术家半酣之后,似乎只受潜意识和直觉意识的支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心理能量中潜藏的人之本性,诗人此时仿佛战胜了一切,高呼“酒肠宽似海,诗胆大于天”,真实地表现出了艺术家的“自我”。且听李白醉后的高歌:“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对自己才能的确信,“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是公开宣称对权贵的蔑视,“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这表达了作者最大的激愤。这些既是醉后“狂言”,但也是最能表达出李白真正自我的诗句。平时在李白心中潜藏了很久的“自我”,终于在酒的引导下曝光于读者面前。宋人责备李白诗篇篇不离酒,其实,酒把许多艺术家从尘俗琐务中解脱出来,使他们体现出艺术家的风范。正是李白酒醉后的“真言”,才大大提高了李白诗歌的质量。

饮酒还能使艺术创作处于最佳状态。中国艺术品大多篇幅短小,费时不多。酒精刺激起的短暂的亢奋完全能使艺术家在极度兴奋中完成自己的作品。中唐皎然描写张志和在酒酣兴奋时作画的情景:“手援毫,足蹈节,披缣洒墨称绝丽。石文乱点急管催,云态徐挥慢歌发。乐纵酒酣狂更好,攒峰若雨纵横扫。”(《奉应颜尚书真卿观玄真子置酒张乐舞破画洞庭三歌》)诗中生动再现了张志和酒酣之后边歌边舞边作画的情景。

酒因为有以上这些作用,逐渐摆脱了被谴责的地位,被文人雅士所认同。如果说楚汉相争时郦食其以“高阳酒徒”自居,只是为了表明与无赖出身的汉王刘邦同调或同类的话,那么李白乃至后世的人们自称“高阳酒徒”,则是自信、自负,甚至自吹自擂了。苏轼在《书东皋子传后》中说:“予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予下者。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予胸中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予上者。”这是老实人的自白。只要跻身于诗词写作行列,不管是文人武土,还是缁衣道流,都要描写酒,都要以能醉自居;甚至闺中少妇也要吟“浓睡不消残酒”,“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这样的诗句,以表现自己的善饮和酒量之大。这确实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酒的地位提高了,名士也更好当了。东晋王恭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于是出现了许多假名士、假才人、真酒徒。清初浙江鄞县周元懋就是一例。他嗜酒如命,家中酒器重叠,田中所种多为酿酒之秫。他平日四处找客人陪饮;没有客人,就是渔樵牧竖也行。夜半思饮就去找奴婢,奴婢不能饮,就用大斗浇之,“犹以为未足,则呼月以酬”。“后坐轩中,大呕血而死”。(见《清稗类钞》)他这种如作戏般的“呼月而酬”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正如鲁迅所说:“正如李白会作诗,就可以不责其喝酒。如果只会喝酒,便以半个李白,或李白的徒子徒孙自命,那可是应该赶紧将他‘排绝’的。”(《招贴即扯》)

李白在《月下独酌》一诗中写道:“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为“行乐及春”,故邀明月和自己的影子作伴,遗憾的是它们“不解饮”,因而仍不免“独酌”之苦。显然酒与茶不同,它不能独品,须有“相亲”者为伴,饮酒伴侣称为酒友。

酒友来源颇古,出处也很典雅。唐白居易《醉吟先生传》说他晚年:“与蒿山僧如满为空门友,平泉客韦楚为山水友,彭城。刘梦得为诗友,安定皇甫浞为酒友。”此后,“酒友”便活跃于书面和口头。人们喜欢聚众而饮,聚饮增加了人们之间的友谊

这里,我们仅就古代文人士大夫之间的友谊与酒的关系作些评述。

东汉末年名士孔融爱才乐酒,曾说:“坐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把酒作为交游的一种手段。人们一见倾心时往往饮之以酒,李白在《对酒忆贺监》序言中说:“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当时已享大名的贺知章,一见到李白便被其潇洒出尘之姿所吸引,解金龟换酒。酒立刻缩小了他们之间因地位、名辈所造成的距离,李白极为感动,直到贺去世,他还满怀深情地写道: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后来解佩换酒遂成怜才好客的典故。清乾隆间宗室敦诚就曾“解佩刀质酒”以宴绝世奇才曹雪芹

朋友之间久别重逢,也往往用酒使他们重温旧好。杜甫在《赠卫八处士》中以平易真切的笔墨描写了与故人的意外相逢,在他们感慨旧好零落和世事变易之后便开始了宴饮: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简朴的宴饮,更显出友情的纯挚。至于生离死别更需要用酒去浇灭那无限的悲伤。“请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或从正面、或从反面写出了酒使朋友的离情别绪涨到最高点。

酒对文人士大夫还有特殊的意义,清代黄周星说:

我辈生性好学,作止语默,无非学问。而其中最亲切而有益者,莫过于饮酒之顷。盖知己会聚,形骸礼法,一切都忘。惟有纵横往复,大可畅述情怀。而钓诗扫愁之具,生趣复触发无穷。不特说书论文也,凡谈及宇宙古今,山川人物,无一非文章,则无一非学问。即下至恒言谑语,如听村讴,观稗史,亦未始不可益意智而广见闻。(见《清稗类钞》)

作学问不只在书斋之中,朋友之间的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交流时机很多,促膝长谈,联床夜雨都是。但黄氏认为以饮酒时为最好,因为酒助谈兴,可以触发无穷。这有一定道理。杜甫在寄给李白的诗中也说:“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因此人们结社作诗时也往往与酒相连。

a.结诗酒社

社集最初指社祭,也是乡人聚饮的一个机会,从“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即可看出,后世结诗社自然也忘不了饮酒。《红楼梦》中探春在给宝玉建议结诗社的信中也写道:“风庭月榭,惜未宴集诗人;帘杏溪桃,或可醉吟飞盏。”因而诗社可以说就是文人以诗酒会友的场所。

诗社始于宋代,有名者始见于《梦粱录》的西湖诗社。元代遗民常常通过组织诗社,流连诗酒,切磋学艺,结交同志。当时诗社很多,著名的有月泉吟社、越中诗社、山阴诗社、杭清诗社、古杭白云社、孤山社、武林九友社等,大多集中在吴越一带,都或多或少带有反元的政治色彩。明代结社地域更广,如山东的海岱诗社,岭南的南园诗社,吴中的小瀛洲诗社。文士们在诗酒之余,借结社以互相标榜,互相支持,是带有政治性的团体。清代禁止这类社集。虽然宴集时分韵赋诗几乎是文人雅集中必不可少的节目,但因既多且滥,致令这种酒会形成“不可无诗”的局面,反使人感到雅得很俗,倒不如晚清林怡庵等径直称自己的社集为“酒社”来得更率真。他们“日高睡起,即登酒楼,终日痛饮,歌呼笑骂,必夜深,乃扶醉而归,归则寝,明日又往矣”。活脱脱一群醉鬼而已。

b.社集规范及其所体现的文化意识

漫无节制的狂饮容易导致同饮者相互之间发生龃龉,甚至反目成仇,违反了聚饮的初衷。为避免不愉快情况发生,古人早已想到设立酒监、酒史,到明代一些重视人生享受的文士设计出一套规范,名曰“觞政”,即饮酒时的律令,其中最著名的是袁宏道的《觞政》。

袁宏道在《觞政》“序言”中说:“余饮不能一蕉叶,每闻炉声,辄踊跃,遇酒客留连,饮不竟夜不休,非久相狎者,不知余之无酒肠也。社中近饶饮徒,而觞容不习,大觉卤莽。夫提衡糟丘,而酒宪不修,是亦令长之责也。今采古科之简正者,附以新条,名曰《觞政》。凡为饮客者,各收一帙,亦醉乡之甲令也。”可知袁中郎并不善饮,但他喜欢以酒会友,与酒友留连直至深夜。他能掌握自己的“觞容”(会饮时的面貌风度),而一些好饮之人却做不到这点,于是,他采编古代聚饮律令,并结合自己的意见写了《觞政》。全文共十六条,全面反映了明代士大夫对酒文化的态度和对聚饮规范的意见。

第一条“吏”,即古人设立酒监之意。《红楼梦·史太君两宴大观园》回中的“令官”鸳鸯就是这种“吏”。文中说:“凡饮以一人为明府,主斟酌之宜”,“以一人为录事,以纠坐人”。“吏”需要一定的条件,即“善令、知音、大户”。就是擅长酒令,能唱小曲。“大户”可能指善饮。

第二条为“徒”,指参加宴饮的酒徒。作者认为参与酒社而饮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酒徒之选,十有二款”。十二款中主要包括:参加“酒徒”队伍,必须有酒量,否则要有酒兴,娴于酒令,能诗善谑,思想敏锐,善于应答,有酒德,酒后不失仪。

一、二两条对饮宴参加者作了规范。三至六条主要反映了作者对酒与生活艺术关系的意见,从中可见作者对生活的审美态度。

第三条“容”,指饮酒时的风仪气度:“饮喜宜节,饮劳宜静,饮倦宜诙,饮礼法宜潇洒,饮乱宜绳,饮新知宜闲雅真率,饮杂糅客宜逡巡却退”。

第四条“宜”,写人们饮酒以及醉后最适宜的地点和环境,并描述了不同身份的人在醉后所应有的表现。“凡醉有所宜,醉宜昼,袭其光也;醉雪宜夜,消其洁也;醉得意宜唱唱,导其和也。醉将宜击钵,壮其神也;醉文人宜谨节奏章程,畏其侮也;醉俊人宜加觥盂旗帜,助其烈也。醉楼宜暑,资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一云醉月宜楼;醉暑宜舟;醉山宜幽;醉佳人宜微酡;醉文人宜妙令无苛酌;醉豪客宜挥觥发浩歌;醉知音宜吴儿清喉檀板”。从这十五“宜”中可见饮酒给人们带来的精神享受,也反映了士大夫的审美理想和人生态度。

第五条“遇”,主要说什么条件下适合饮酒,什么条件下不适合。“饮有五合,有十乖”。“五合”为“凉月好风,快雨时雪”、“花开酿熟”、“偶尔欲饮”、“小饮成狂”、“初郁后狂,谈机乍利”等五种适合饮酒的情况。“十乖”指十种不适合饮酒的条件,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不好、心情恶劣、主客不合及准备草率等。

第六条“候”,指饮酒快乐与不快乐的时候。作者认为在十三种情况下饮酒可能会欢快。包括得其时机、宾主久别、酒佳主 严以及主酒令者要求严格,劝酒歌妓善解人意等等;有十六种情况可能造成不快,包括主人吝啬、宾客轻主、主客趣味低级、不按酒令办事等。

第七条至第十一条为聚饮中的各种杂事。

第七条为“战”,包括赌饮(拇战)、较诗赋、歌曲等,作者主张“百战百胜,不如不战”。

第八条“祭”,主张“凡饮必祭所始”。这种祭带有游戏性质。作者以孔子为“觞之祖”,因为他提倡“无量不及乱”为饮之宗;以阮籍、陶潜、王绩、邵雍为“四配”,以刘伶、王绩等为“十哲”,以贺知章、李白等祀之“两庑”。这种“祭”的仪式全仿孔庙,而被祭者除孔子外皆为历代酒徒。

第九条“刑典”,指可为今日酒徒所效法的历代著名“酒徒”。这些酒徒虽都好酒,却各有其独特之点。如蔡邕善饮又为文宗,郑玄嗜酒又为著名的儒者,济公为禅师,张志和为道徒,皆寄于酒;白居易之饮为求闲适,苏舜钦之饮寄托于愤慨等。酒徒可就自己的才质取适合于自己的典型。

第十条“掌故”,写“饮徒”应掌握和熟悉的典籍。作者以六经《论语》、《孟子》所言及的饮式为酒经,以其它关于酒的著作如王绩《酒经》、刘炫《酒孝经》、朱翼中《酒经》、侯白《酒律》以及“诸饮流所著记传赋诵”等为内典,以《庄子》、《离骚》、《史记》、《汉书》、《南史》、《北史》、《颜氏家训》和陶潜、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陆游等人的集子为外典,以柳永、辛弃疾二人的词,董解元、王实甫、马致远、高明等人的曲、杂剧、传奇以及《水浒传》、《金瓶梅》为逸典。不了解这些,就不配为酒徒。

第十一“刑书”,是对饮酒犯规者的惩罚条例,亦具“五刑”,为游戏之作。

从十二条到第十六条为饮酒的物质条件。

第十二条“品”,指酒品。作者认为以“色清味冽为圣,色如金而醇苦为贤”,“巷醪烧酒醉人者”为最下。

第十三条“杯杓”,作者认为以“古玉及古窑瓷为上”,犀玛瑙次之,金银为下。

第十四条“饮储”,指下酒物,包括“清品”:.如鲜蛤、糟蚶、酒蟹之类;“异品”:熊白、西施乳之类;“腻品”:羔羊、子鹅炙之类;“果品”:松子、杏仁之类;“蔬品”:鲜笋、早韭之类。

第十五条“饮饰”,指室内聚饮时的布置,“时花嘉木,冬幕夏荫,绣裙藤席”。

第十六条“欢具”,指饮宴时的助兴之物,如“楸枰” (围棋)、“高低壶觥”(投壶之具)、“筹骰子”(饮酒的计数器)、“大鼎”(温酒器)、“昆山纸牌”、“羯鼓”、“冶童、女侍史”、“鹧鸪沈”(香名)、“茶具”、“吴笺”、“宋砚”、“佳墨”等。

这虽是——篇游戏文字,但可以看出明代饮酒艺术已达到很高水平,这与明末士大夫追求生活的艺术化是分不开的。

清黄周星写的《酒政刍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论点,即饮酒的“合欢”与“合礼”。他反对“弃礼而从野,舍欢而觅愁”。为此,他提出三条:

第一“戒苛令”,因为用“苛令”(指很难的酒令)的目的在于“欢饮”。作者主张,当“率真称量而饮”,人我皆不须劝。第二,“戒说酒底字”,“酒底”指藏钩、射覆之类带有智力测验之意的酒令。作者认为饮酒是为了“合欢”,“我辈终日兀坐编摩,形神挛悴,全赖此区区杯中之物以解之,若复苦心焦思,搜索枯肠,何如不饮之为愈乎?”饮酒的目的是求得放松与休息,何必劳心殚虑去猜谜射覆呢!第三“戒拳哄”,即反对像打架斗殴似地猜拳行令,认为“拇阵虎膺,以逞雄角胜,捋拳奋臂,叫号喧争”,有类于市井细民,不符合文人士大夫的身份。黄氏认为做到了这“三戒”,才能达到既“合欢”、又“合礼”的目的。这些即使在今日的饮宴中,也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