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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美国家贸易研究成果分享

【摘要】:本年度中国与欧美国家贸易往来研究成果不多,但研究视角与材料运用有所拓宽。国内学术界重视古代中英贸易,并非常重视原始资料文献的积累和研究。学者们还就中英贸易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荷兰在近代较早崛起,也是最早到达东方的欧洲国家之一,关于中荷之间的海上贸易本年度也有相关成果发表。天启四年,荷兰窃据台湾,并以此为基地,从事辗转中国大陆、日本、东南亚和欧洲的多角贸易。

本年度中国与欧美国家贸易往来研究成果不多,但研究视角与材料运用有所拓宽。本年度这方面的研究有新的突破。

英国是近代崛起的大国,较早遣使来到中国,最后用武力打开中国国门,迫使中国对外开放,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国内学术界重视古代中英贸易,并非常重视原始资料文献的积累和研究。本年度重新翻译出版了著名学者马士(Hosea Ballou Morse)所著的五卷本《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此书尤以资料丰富为特色,对众多未能查阅英国东印度公司原档案的学者来说,它甚至成为“一手资料”。汉学家费正清赞誉其为“一部根据东印度公司档案浓缩而成的优秀著作”。对研究17—19世纪中西贸易和中西关系的学者来说,这是一部绕不过去的学术名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以下简称《编年史》)以编年体形式,勾勒出两百余年早期中英贸易的盛况。它不仅开创了鸦片战争前的中英贸易研究,其丰富的史料和专题性论述还涉及诸如西方各国对华贸易状况、中西科技文化交流、中西礼仪之争、中外司法争端、清代对外贸易体制、广州十三行研究等众多方面。中外关系史专家朱杰勤先生称该书“以材料丰富而论,至今尚无其匹”。《编年史》英文原版第一至第四卷于1926年出版,第五卷于1929年出版。而直到半个多世纪后,这部研究早期中英贸易的名著,始有中译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初版)。其汉译过程亦十分艰难,译者区宗华先生为翻译本书耗费了极大心力。正如其自述:“本译本完成于十年浩劫前期,译者当时处境艰难,孤立无援。”但凭着区先生过人的毅力与他对中外经济史的熟悉,终于在“文革”的艰难时期,历时两年半,独立完成了这部140万字的译稿。后复经林树惠先生校订,章文钦先生校注、补注,使中译本以更完善的译校质量付梓。《编年史》中译本自1991年初版面世后,即广受相关专题研究者的关注和使用,初版至今已二十余年,早已绝版,但学界仍有需求。现中译本修订新版已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修订后的《编年史》中译本新版,比较初版有以下创新。以校注为例,由于该书在著、译过程中所受局限,致使本书校勘尤为重要。在本书校注方面,章文钦先生应居首功。章先生对明清中外关系史、中英贸易史以及十三行素有深入研究,他在中译本初版之时,即受区宗华先生委托校阅此书。章先生参阅中西文献,考订史实,增补注释320余条,并订正马士原书之误数十条;又仔细考证、核实了人名、地名、船名等极为繁复的问题。新版还加入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译本简介”和“新版补记”“新版后记”等几篇补文,介绍该书的价值和欠缺,初版与新版在译、校、注方面的异同及出版过程,这都是关涉《编年史》中译本从初版到修订新版历时二十多年的珍贵出版记录。

学者们还就中英贸易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冷东、何咏天的《鸦片战争前英国客邮邮费变化及其影响》(《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一文指出,鸦片战争前,广州和澳门成为英国来华人士的商贸中心和居住地,政治外交、商贸往来、文化交流、生活后勤等各种动因促使了英国客邮的萌芽与发展。与此同时,英国客邮邮资的变动与中英邮路的变化、英国邮政的扩张、珠江流域民信局的萌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不仅反映了英国在华客邮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而且揭示了中英贸易关系的深层次变化。庄琳璘的《18世纪英中红茶贸易及其对英国社会的影响》(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一文通过聚焦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红茶贸易,细致梳理英中红茶贸易的全过程,探讨红茶的贸易过程、数量、运输路线及包装方式等问题,揭示红茶取代绿茶的原因。文章还在分析红茶风尚自上而下地在英国社会中传播和普及的基础上,多维度剖析英中红茶贸易对英国社会各方面产生的影响,深入挖掘红茶在18世纪英国社会茶文化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阐释英国红茶文化的内涵及其在英国工业革命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意义。文章认为,18世纪中国的红茶进入英国,不仅改变了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而且逐渐在中产阶级和社会各阶层中普及。这不仅使得英国成为欧洲最大的茶叶消费国,也使红茶迅速成为中国茶叶输入欧洲的重要贩运对象。同时,伴随饮用红茶习惯的形成,“红茶文化”成为英国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深刻地影响了英国人的社会生活。最后,文章探析红茶在英国社会中特殊地位的形成原因,对反思如何提升中国红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涂玉梅的《英国复辟时期的殖民贸易研究》(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杜平的《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早期英国的商业护航》(《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6年第11期)等文章,也有部分内容涉及中英贸易。

荷兰在近代较早崛起,也是最早到达东方的欧洲国家之一,关于中荷之间的海上贸易本年度也有相关成果发表。黄俊凌的《17世纪上半叶台湾海峡贸易主导权问题新探——以荷兰侵占台湾初期的转口贸易为中心》(《世界历史》2016年第5期)一文指出,17世纪上半叶,荷兰、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为了主导高额利润的东亚贸易,展开激烈竞争。天启四年,荷兰窃据台湾,并以此为基地,从事辗转中国大陆、日本、东南亚和欧洲的多角贸易。荷兰侵占台湾初期的转口贸易,与明朝私人海商提供商品有密切关系。关于明末海峡两岸贸易主导权问题,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主导”与“华商主导”两派观点。作者认为,影响明末海峡两岸贸易主导权的因素很多,明朝海商和荷兰殖民者都无法单方面主导。从天启四年(1624)至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灭亡,荷兰殖民当局在台湾的转口贸易,经历了起步、发展和逐步衰落三个阶段,海峡两岸的贸易主导权则在不同阶段在明朝私人海商和荷兰殖民者间转换。陶庆婉的《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一文通过追溯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历程,重点厘清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同东亚海域国家之间的商业关系,与新旧西方商业势力以及同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之间的竞争过程,以呈现这几股商业势力在东亚海域的消长态势,并且探讨这种商业扩张所带来的影响。作者认为,至16世纪晚期,荷兰已经具备了到东方远洋航行的能力和优势。渔业和海上运输业为荷兰的海上贸易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发达的造船业使荷兰可以打造装备精良、适合远航的船只。对海洋的探索和东方先行国家航海知识的汲取让荷兰在远航东方海域时更加自信。在摆脱西班牙的桎梏获得自由后,荷兰凭借着宽容的社会氛围吸引了大批的人力和财力。来自外部的刺激,则让荷兰有了前往东方的动机。一方面,来自西班牙的海上封锁促使荷兰开辟新的贸易路线;另一方面,与东方直接贸易的巨额收益更是让处于上升中的荷兰按捺不住。众多荷兰贸易公司纷纷派船前往东方贸易,但在激烈的竞争暴露出诸多弊端。早期的一些公司最终在1602年走向合并,形成荷兰东印度公司(VOC)。进入东亚海域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不同类型的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商业关系。依据地理空间分布,该文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分为在东南亚海岛地区、东南亚半岛地区、中国和日本四个部分。在东南亚海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了众多海岛国家,形成了商业垄断的局面。在东南亚半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当地形成大致平等的商业关系。在中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多次尝试获得商业据点,但最终没有突破朝贡国的身份,只能按照明清政府规定的商业规矩进行交易。在日本,荷兰东印度公司只能待在出岛严格遵守幕府制定的严格规则。16世纪的葡萄牙、西班牙在东亚海域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商业网络。为了占据有利的商业和战略据点,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东亚海域后与葡萄牙、西班牙展开激烈的争夺。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争斗中,葡萄牙丧失了一系列的据点,原有的东亚海域商业网遭到破坏。同样,西班牙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网也遭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冲击。除了葡、西之外,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具有同种组织性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也存在竞争。与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许多优势。在东亚海域,中国和日本的海商是两股主要的本土海上商业势力。不论是在中国海域、日本海域,中国海商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然而在印尼海域,中国海商的发展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限制。日本海商活跃于17世纪最初30年,但随着幕府的海洋政策的变化,被迫结束了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竞争。印度海商作为东亚海域海上贸易的参与者,虽受到了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制约,但依旧是一支重要的商业势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不仅引起经济层面的影响,而且在文化、政治上产生了深层影响。在经济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欧亚海域、亚洲海域和欧洲海域经贸的沟通者。在文化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既将东方文化带回欧洲,又将西方文化注入东方,成为东西文化交流的掮客。在政治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后来的荷属东印度殖民帝国奠定领土边界和体制建设,成为帝国的塑造者。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商业扩张的过程中,与当地国家形成的商业关系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治类型。在与葡、西争斗的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葡、西17世纪在东亚海域商业势衰的催化剂。在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竞争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是抑制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关键力量。在与东方商业势力的关系中,则更多是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处于优势地位,但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的发展也产生限制。在商业扩张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产生的影响则超出了经济领域的范畴。

本年度也有一些成果涉及早期中美贸易。王睿的《美国“大土耳其”号来华贸易考辨》(《清史研究》2016年第1期)一文利用中外文档案文献,考察了“大土耳其”号在广州的贸易情形,并对某些记述及历史遗留物进行了辨证。作者认为,1786年赴粤的“大土耳其”号,是继美国“中国皇后”号来华后的第三艘商船。“大土耳其”号来华并非预期的计划,而是在“中国皇后”号的激发以及英国钳制贸易的格局下,美国海商由好望角向印度及东南亚转向促成的贸易事件。梁立佳的《近代美国对华毛皮贸易问题初探》(《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对中美两国早期毛皮贸易进行探析。作者认为,毛皮贸易是早期中美交往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以消费需求为核心的近代自由市场秩序的体现。中美毛皮贸易的兴起是中国社会巨大的毛皮需求与美国建国初期经济结构互动的产物,是近代以来逐渐形成的世界贸易网络的组成部分。毛皮贸易促进了中美两国的接触和交流。同时,毛皮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这种贸易不可能持久存在。冷东的《再议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办馆”》(《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7期)一文对19世纪初美国在广州的“办馆”现象进行研究。1801年9月27日,美国“太平洋商人号”商船船长在澳门发往广州一批信件,接收地址为广州凿石街的泗兴办馆。这批资料证明办馆的产生时间大大早于以往研究成果考证的年限,信中体现的也不是港澳地区特有的词汇和商贸形式。这批信件也对买办的产生特别是买办依存的经贸实体提供了例证,并证实了广州凿石街的前世今生。此外,彦方的《东亚、北美泛太平洋早期航海贸易的考古新进展》(《南方文物》2016年第3期)、李国荣的《“中国皇后号”:开启中美早期贸易》(《中国贸易报》2016年12月1日)等文章,也从不同层面探析了早期中美贸易的相关问题。

本年度学者们对中法贸易状况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析。严锴的《18世纪中法海上丝绸之路的航运及贸易》(《甘肃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一文就中法海上丝绸之路的航运方式、商品结构以及法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析。作者认为,中法海上丝绸之路的航运方式有两种:一是直航,即法兰西东印度公司直接从法国派船前往广州购货;二是转运或者中转,即公司命驻印度本地治里(Pondicherry)的管理委员会发船前往广州,购货后运返本地治里,再将货物转至某些在印度各地完成贸易任务即将返回法国的船只。中转即从法国发船到印度,完成销售活动后再搭载当地土货前往中国。茶、丝、瓷无疑是法国输入的三样数量最多的大宗,另外有一些其他种类的商品,不过数量不多,主要为漆器、墙纸、各种土货等商品。在中法海上丝路的贸易活动中,银圆无疑是法国对华输出的最大宗“商品”。还有其他一些商品,包括法国本土商品和转运而来的各地土货。和其他的欧洲国家一样,法国的对华贸易也并无平衡性可言,中国在这种不对等的贸易关系中处于绝对的出超地位。该文资料比较翔实,对18世纪中法海上丝绸之路的航运及贸易作了比较全面的阐释。沈洋的《法国在中欧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历史地位——以“海后”号两次直航广州为线索的考察》(《南海学刊》2016年第1期)一文以法国商船“海后”号两航广州为线索,对“海后”号两航广州的历史影响、18世纪法国上流社会“中国热”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国在中欧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历史地位进行考察与分析。作者认为,17—18世纪的法国对中国丝绸与其他商品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天主教耶稣会士为了发展对华传教事业,积极鼓动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派遣商船直航中国。法国商船“海后”号两次直航广州,既为法国后来在华从事商业和传教活动开辟了道路,也促进了18世纪中欧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通过“海后”号两次直航中国的行动,以及该船所载中国丝绸、瓷器、漆器等商品在法国市场上造成的轰动影响,不难发现法国人对中国市场与中国商品有着极大的兴趣,也使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18世纪法国上层社会“中国热”的原因以及法国在中欧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历史地位。

此外,杨崇哲的《普鲁士18世纪对华贸易银币初探》(《中国钱币》2016年第5期)、刘晓海的《一枚特殊的东罗马金币》(《收藏》2016年第15期)等文章,也涉及中西之间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