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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年鉴:古代海洋行政研究成果

【摘要】:2016年古代海洋行政研究成果涉及的具体专题包括:海权、陆海观念、海疆防卫、岛屿归属等。

2016年古代海洋行政研究成果涉及的具体专题包括:海权、陆海观念、海疆防卫、岛屿归属等。其中,与海上丝绸之路东海航线有关的论文有:章忠民和胡林梅的《明清海上丝绸之路经略与海权渐失》(《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赵凤翔和关增建的《17—18世纪中日陆海观念研究——以中日两部兵书<武备志>和<海国兵谈>为例》(《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易超的《<倭变事略>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万明的《明代历史叙事中的中琉关系与钓鱼岛》(《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陈小法的《钓鱼岛记载始出文献之研究综述》(《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廉德瑰的《关于明清时期钓鱼岛归属的国际法分析》(《日本学刊》2016年第4期)。

关于明清海上丝绸之路经略与海权,章忠民和胡林梅文章认为:“海洋经略方式对国家能否拥有海权具有关键作用。抑制海上自由商贸的朝贡贸易和海禁政策是明清时期经略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方式,朝贡贸易因缺乏贸易激励无法维系自身发展,致使国家力量退出远海海权,海禁政策造成政府主动放弃近海经营并将海上民间力量‘挤出’致近海海权渐失。明清海洋经略方式既是导致海上丝绸之路衰落、海权渐失的内在因素,也为西方获取海上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提供了历史机缘。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及英国先后采取内生动力不同的海洋经略方式,致使中国海权在它们之间转换。东西方不同海洋经略方式及其碰撞共同推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海权的历史嬗变。明清海洋经略方式与海权关系的分析为当下中国海权道路选择与建构给出了重要启示。”

明清时期中日两国陆海观念、海防思想均存在差异,赵凤翔和关增建的合撰论文论述说:“在1621—1783年这一历史时期当中,庞大的明清帝国与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日益走向了陆国与海国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为躲避来自海洋的入侵,明清帝国统治者依托庞大的帝国版图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走上了闭关锁国之路;而相对孱弱的日本,则从德川幕府建立的锁国体制之下,逐渐酝酿出海防和海外扩张思想。茅元仪的《武备志》和被作者林子平称作日本武备志的《海国兵谈》,恰能够反映出中日之间的这种思想分歧对两国武备产生的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二者对海防与边防的认知差异、对西洋火器的不同态度、对海贼与海寇的认识深度以及二者富国强兵之策的差别等诸多方面。”

易超的论文是一篇以采九德《倭变事略》为研究对象的专论文章,文章考察了《倭变事略》的成书背景、主要内容,并论述了该书的价值和存在问题,文章作者认为,“《倭变事略》其中价值包括:补正史之阙略;为正史之史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记载了一些史实错误和把一些听闻写到书中。总体而言,《倭变事略》一书对于明代倭寇的研究提供重要史料,对于了解嘉靖中期倭寇对东南沿海地区造成的影响有很大帮助,具有重要的文献意义。”

陈小法的文章梳理了钓鱼岛记载始出文献相关研究,文章对目前学界的“《山海经》说”“《隋书》说”“宋元针本说”“《顺风相送》说”及“《三十六姓所传针本》说”等几种观点进行评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万明在《明代历史叙事中的中琉关系与钓鱼岛》(《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虽然中国人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的历史久远,但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文献记载,迄今所见始于明代。从明朝海洋政策的视角出发,现今中琉官私文书的并存,国家叙事与民间叙事的层累,形成了钓鱼岛归属于中国的完整证据链。明朝自肇建伊始,就遭遇来自海洋的挑战——倭寇侵扰,其做出的重要抉择之一是与琉球王国建交。由此钓鱼岛列屿得以彰显三层定义:海岛、航标和界标。16世纪30年代,钓鱼岛列屿从航标到界标名称的确定,标志着中国海疆界定、海权确立和有效管辖的确定。钓鱼岛列屿的历史印证了中国从传统到近代国家的建构过程。”

廉德瑰在论文中分析说:“国际法的先占原则中,关于‘无主地’的认定规则到19世纪发生了改变,而明清史料的大部分符合16、17世纪欧洲国际法关于发现和先占的一般原则,明清时期中国岀使琉球的使节记载的钓鱼岛属于中国之界内的内容,特别是清朝晚期的国家版图都证明钓鱼岛在明清时期早已不是‘无主地’,是已经由中国先占的领土,日本明治政府在19世纪末对该岛的所谓‘先占’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