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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发展经验对我国农业改革的借鉴

【摘要】:美国是世界上农产品生产数量和质量都排名前列的大国,其大豆和玉米的出口量占到了全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三。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产品召回的国家,并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召回体系。[13]美国农产品的召回制度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于农产品召回的管理机构、质量标准、监测办法和实施程序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美国是世界上农产品生产数量和质量都排名前列的大国,其大豆和玉米的出口量占到了全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三。其实在美国的发展历史上,它也曾经历过像艾奥瓦州大豆滞销、加利福尼亚州橙子的积压以及华盛顿州牛奶大量倾倒销毁等由于农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的困境,我们国家可以从优化农产品供给侧主体、产品、技术和制度方面向美国学习。[11]

1.农产品供给侧主体因素

在美国,农业合作社是农产品供给侧结构的核心主体之一,它可以连接农户、生产者、分销商以及物流运输商等农业供给侧的成员。目前,美国的玉米、大豆、小麦均形成了相对应的农业合作社,更好地扩大了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销售额。

农业合作社的主要运作方法就是:首先要选择恰当的植物产区,根据产区的多样性种植不同的农作物,提高农产品的多样化;第二就是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落实好责任的承担;第三就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生产的效率,努力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

2.农产品供给侧技术因素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科技非常发达的国家,美国在很早之前就力图通过技术推动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产品的生产不再受到资源的约束,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整个农业的产业结构升级。美国从19世纪发展至今,农业人口才占到全国总人口数量的2%不到,[12]这全都是因为技术代替了人工的原因。这除了在经济上给美国农业带来巨大的利益之外,还便于掌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全自动的生产链条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所带来的失误,便于监控农产品流通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3.农产品供给侧制度因素

农产品的召回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召回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的损失。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产品召回的国家,并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召回体系。根据FSIS(美国食品安全及检验局)官网数据统计的结果,1995至2014年美国肉类和家禽产品召回的次数一共1271次,召回的数量共有8.9万吨,具体涉及409种产品。[13]

美国农产品的召回制度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于农产品召回的管理机构、质量标准、监测办法和实施程序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1906年第一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的出台到2011年奥巴马签署通过的《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总共包含了超过两百部法律法案,形成了世界上最为完善的公共卫生和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