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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机制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基于目前主要的土地流转形式为出租和转让,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完成流转交易后,绝大部分很难再继续依靠土地创造收益,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分农户成为“失地农户”。

1.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不规范

农地流转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利益较大,并且需要多方参与,多轮谈判,充分协商。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而健全的流转规范体系,尽管各地经过一定实践,逐步建立起一些农地流转机构,但管理与服务尚不规范。首先,这些机构通常完成的是农地流转交易中的信息采集、信息公布等基础工作,对整个流转过程的服务不完善。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双方除了信息登记、了解相关信息,在政策咨询、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纠纷调停等方面也有较大需求,而这些需求已不仅仅是目前政府支持下建立起来的流转机构能完全满足的。其次,在现有机构提供的服务中,也存在人员不专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均需要得到进一步解决。

此外,因国家政策引导与宣传,许多集体外组织寻求进行土地流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下,出现了一些线上土地流转平台,这些线上中介机构运用其优势搭建宣传平台、交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土地流转信息不通畅、市场竞争不充分、农地流转缺乏中介机构的现状。但目前对于电商平台的管理仅限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进行了责任划分,难以寻找更适当的法律依据进行土地流转事实及法律认定,这将降低司法效率与纠纷解决质量。

2.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在传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中,土地除创造经济收益外,还承载着社会保障功能,尽管土地流转也可能给农户带来可观收益,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保体系不健全、农户不了解相关土地政策且局限于传统思维等,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户即使选择将土地闲置,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基于目前主要的土地流转形式为出租和转让,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完成流转交易后,绝大部分很难再继续依靠土地创造收益,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分农户成为“失地农户”。许多农民早已选择进入城市谋生,但对于多年都在土地上进行传统耕作的这部分农民而言,年龄大且欠缺谋生技能,土地作为他们的劳动场所已不复存在,那么在土地流转之后,失地农户极可能旋即成为“失业者”。

3.权益保护、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

农地流转不同于一般的民事问题或商业交易,其法律关系较为特殊,出现法律纠纷后,运用何种方式解决问题值得思考。乡村社会属于熟人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之下,仅单纯寄希望于运用司法权解决问题有着许多限制,司法行政部门直接介入双方矛盾不一定能高效解决问题,通常而言,需要基层组织如村委会等协助进行事实认定等。但依靠基层组织解决相关问题,其实存在欠缺法律服务专业性的问题。土地流转流程本身繁杂,其中涉及权利主体特别,所涉经济权益通常数量较大,法律问题复杂,一旦出现纠纷,仅司法机构或基层组织介入无法快速完成纠纷调停工作,而此类纠纷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其面临的直接结果之一即为当事方需支付大量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当前我省土地流转中欠缺高效的权利保障机制与专业的纠纷调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