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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农田建设监管通知

【摘要】:地方政府规章共计33件。2017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的监管行为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12年《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进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严禁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防止投资浪费。

地方政府规章共计33件。例如201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其基本概念、总体原则、建设程序、管护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对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进行规定。2017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的监管行为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15年《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评估工作方面从组织方式、方法措施、进度要求进行细致规定。2014年《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该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建设时限、项目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做出规定。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项目管理、资金保障、督促检查以及引导宣传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较为典型的是2013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了责任主体、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项目验收、资金补助等方面,并就此进行较为细致的规定,并加强了考核激励。2012年《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补助范围、标准、考核、监管进行了规定,主要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在该领域的责权范围。2012年《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进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严禁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防止投资浪费。2012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详细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建设程序、公众参与、土地权属调整,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2012年《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使用范围及来源、定额补助标准及拨付程序进行细致规定,并规定了监督检查主体。2006年《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该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建设规划、责权主体、监督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2015年《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该条例共5章33条,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所涉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与责任进行了细致规定。2013年《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将“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列入总则规定,并就相关农田建设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具体规定。2013年《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对耕地质量建设、耕地养护与污染防治、耕地质量监测与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