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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三农:乡土变革观察

【摘要】:从上文所展示的学者对于“乡土社会”问题的研究可见,自1987年至今,学界对于乡土社会的认识大体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大多数的学者在其研究中都把乡土社会直接等同于乡村社会混用的情况。随着时代的变迁,乡土社会可能会走向终结的观点。这都表明,学界对于“乡土社会”这一概念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慢慢成熟,而不再简单地将其等同于乡村社会。

从上文所展示的学者对于“乡土社会”问题的研究可见,自1987年至今,学界对于乡土社会的认识大体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87到2002年),大多数的学者在其研究中都把乡土社会直接等同于乡村社会混用的情况。第二阶段(自2003年到2006年),自贺雪峰提出了半熟人社会的概念,首次尝试重新定义变迁中的乡土社会概念,但他的研究集中关注的是乡村建设的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而其他一些学者在其文章中也是将乡土社会与乡村社会的概念混合使用。如在苏力的《送法下乡》中,其观点的立足点就是基于乡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关系,指出部分案件的“私了”的必要,强调村干部在调解中的重要性等问题。第三个阶段(自2007年到2009年),喻名峰首次提出了“后乡土社会”的概念,之后经过袁立、陆俊杰以及陈柏峰等学者的继续研究,对乡土社会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而不再是简单地将乡土社会完全等同于乡村社会。第四个阶段(自2010年至今),桂华首次对学界直接把乡土社会等同于现代乡村社会的观点提出批判,学界开始重新认识乡土社会,有的学者提出乡土社会实际上指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社会的整体情况。随着时代的变迁,乡土社会可能会走向终结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乡土社会的概念本身就是费孝通从国外引入,加上不同学科不同学者的观点迥然,因此在使用这一词汇的时候必须谨慎……这都表明,学界对于“乡土社会”这一概念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慢慢成熟,而不再简单地将其等同于乡村社会。一如苏力为《新乡土中国》所作的序提到,如果说传统的乡土社会是捆绑在土地上的中国的话,现在的中国更像是一个“市场中国”,除了文字下乡之外,法律下乡、制度下乡接踵而至,传统的伦理观念、生活习惯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中国乡村实际上已经与市场、全球化等现代观念连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