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至于苏联法学研究对中央苏区法制观念的影响,其重要性自不必多言。中央苏区学习和借鉴苏联的做法,在彻底摧毁国民党旧法体系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了苏区的法制建设。苏区法制就性质而言,是新民主主义法制,是人民民主法制。对审判检察制度背后由法制观念和实践组成的法学观的形成加以重视,应当成为我们更进一步研究中央苏区司法观念和法制研究的新视野。......
2023-08-07
由于中央苏区和地方苏区双重存在的现实,中央高层在进行法制建设时无不需要考虑中央与地方、局部与全局之关系。这是中央苏区法制实践中必须要面对的根本问题。而对中央与地方法制关系的探讨基本上在国内的已有研究成果中并未得到具体而充分的讨论。何友良分析了苏区的社会变革发生在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时期,其变革以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为核心,提出了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走向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的社会发展方向,并由刚建立的新政权领导,同时进行两大重点变革,即改革旧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改变农村人口的生存现状、倡导人民的解放和发展。围绕着一个方向、两大重点进行的社会变革,具有革命性、整体性和反复摸索性等特点。[106]苏区的社会变革成为讨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主要切入点。社会变革的制度设计,包括顶层的制度运作设想和下层,尤其是基层的政权建设当然在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为主要纲领性的法律中得到了一些体现,但在具体操作中,尤其是在对待中央与地方的立法和司法的统一问题上是如何贯彻局部与全局这一中国革命法制理念的,则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毕竟通过这一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早在中央苏区政权建设中,中共高层是如何在进行新中国政权建设的总体设想,也即中央苏区的法学愿景是如何规划的。
中央苏区的法学愿景规划对此后的抗日根据地法制建设乃至新中国初期的法制观念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中共高层的几位领导人,特别是法制工作领导人的法制思想当中。我们在以上所提出的研究设想中,也应该把握全局思考的观念,毕竟中央苏区的法制实践,相当部分成为了中共革命根据地和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最初试验。可以说,中央苏区立法注重实用性、实践性、群众性的思想,深刻影响着中国革命以后的立法。例如在婚姻法方面,中央苏区的婚姻改革及法制,对抗日根据地的婚姻法制都具有重要的影响。[107]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我们需要从局部与全局的区分和勾连中描述中央苏区对未来法制建设的法学愿景的规划,这样才能全面把握中央苏区的法制实践。
有关中国法制的早期实践:1927~1937的文章
[65]至于苏联法学研究对中央苏区法制观念的影响,其重要性自不必多言。中央苏区学习和借鉴苏联的做法,在彻底摧毁国民党旧法体系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了苏区的法制建设。苏区法制就性质而言,是新民主主义法制,是人民民主法制。对审判检察制度背后由法制观念和实践组成的法学观的形成加以重视,应当成为我们更进一步研究中央苏区司法观念和法制研究的新视野。......
2023-08-07
中央苏区的法学思想无疑受到当前被学界归纳为“苏区精神”的深刻影响,故探讨革命中的苏区精神,理应是探索中央苏区法学理念的第一个切入点。中央苏区的文化与宣传、教育也体现了法学的基本思想与价值取向。中央苏区主要领导人的思想也深刻影响着苏区的法学理念。[54]以群众利益为中心的苏维埃理念也对中央苏区法学观的塑造产生了影响。[55]这些立法思想无疑成为我们探讨中央苏区法学观的重要支撑点。......
2023-08-07
魏律改变了《九章律》的上述缺陷,这是我国古代刑法篇章结构安排上的一大进步,这种体例为后代封建法典所沿用。格与式的出现,是我国封建法典编纂史上的一个发展变化,使汉兴以来律令科比的法律形式逐步向律令格式发展。它在内容上,首创“重罪十条”,这成为后世法典的重要内......
2023-08-04
随后,中国东南部、中部、西北部等地区相继成立了苏维埃政权。中央苏区的核心范围处于江西省,分布于赣州、吉安、抚州三市。现经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全国共有43个中央苏区县,其中福建22个、江西14个、广东7个。这就是我们探索中央苏区法制研究的前提和关键所在。我们力图从法制文本、实践以及人物思想等多条线索来进行总体性的把握,以期较为完整地呈现中央苏区对法制的初步想法和研究探索的图景。......
2023-08-07
实际上,延安的民主尝试自中央苏区瑞金就已经开始,只是苏区时期是结合了土地革命运动,而延安时期则与抗战大局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实现了苏区的“工农民主制”向普遍、直接、平等的全民民主制的转变。具体而言,延安通过普选运动所反应的民主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重要影响及参考意义。......
2023-08-07
[35]这种新史料的挖掘其实不仅是指新发现档案文献等史料,也包含了对已有史料的重新分析与解读。有学者从审干、整风的视角,重新分析解读了陕甘宁边区司法对六法全书的停止使用,认为在运动中,边区司法系统发生重大的人员调整,不少具有法学专业素养的知识分子干部为工农干部所取代。在阶级斗争思维的主导下,援用六法全书的行为受到批判。边区停止援用六法全书,实为新中国成立前夕废除伪法统的前奏。......
2023-08-07
具体的手段很多,捆绑游街,限期交出钱财,没收土地、粮食、衣物、牲畜等。打土豪是手段,分浮财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分田地,这是土地革命的核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明确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基本原则,详细列举了分田的对象:雇农、苦力、贫民、富农、失业的独立劳动者、老弱病残、孤寡、红军。......
2023-08-07
革命时期法制对典制的规定的反复变化,及各阶层民众的种种应对,实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立法与社会的极好视角,它促使我们思考什么样的立法才是符合民众需求的,什么样的立法才是符合法律本质的,特别是这类涉及民生的民事经济立法。只要不违背强制性法律,立法者在典制中适度采取“留白”的做法,未尝不是一种法律智慧。......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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