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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铜峡环境监测成果及改进情况

【摘要】:压实网格化管理,严管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散煤、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柴油货车污染,对6家企业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8万元,自治区服务指导组发现移交的36个环境问题全部立行立改。2020年,青铜峡分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对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98件,全部办结。全市2020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概况】2020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以下简称“青铜峡分局”)全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5天,优良天数291天,优良天数比例82%,PM10浓度73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罗家河入河口、南干沟利青段面、第一排水沟青铜峡—永宁断面水质总体保持Ⅳ类,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重点问题整改】2020年,青铜峡分局推进整改8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上反馈的15项重点环保问题,经青铜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制定《青铜峡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督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职责,2020年下半年青铜峡市优良天数比例90.5%,比上半年上升17.2%,PM10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比上半年下降1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比上半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15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0年度吴忠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建成投运”的要求,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青铝自备电厂3家企业已完成煤场全封闭项目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同时加强露天堆放的原煤用密目网遮盖、作业区域喷淋、运煤通道冲洗、清扫等扬尘管控措施。2019年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宁夏盛隆达物流有限公司10座封闭煤棚已建成投用,完成园区内部2.4公里3.5万平方米道路硬化及车辆冲洗设施建设,购置道路清扫车1辆用于硬化路清扫降尘保洁,厂区环境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青铜峡分局持续强化燃煤管控、建筑工地、道路交通、露天采矿和工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力度,成立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强化电力煤炭物流、固废处置、冶炼等企业工业固废贮存场扬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按照自治区、吴忠市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大气攻坚22条措施,制定《2020—2021年青铜峡市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气攻坚指挥部,调度指挥全市大气攻坚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全市先后停产限产企业42家,其中停产19家、限产减排23家。设立废气排放重点企业督察组,24小时驻厂落实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压实网格化管理,严管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散煤、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柴油货车污染,对6家企业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8万元,自治区服务指导组发现移交的36个环境问题全部立行立改。

水污染防治】2020年,工业园区区块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南干沟污水处理厂、罗家河人工湿地、2019年12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工业园区区块第三污水处理厂、河东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2020年8个农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开始调试运行。

【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青铜峡分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强制性清洁审核工作力度,6家已完成强制性清洁审核及年度土壤检测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粪污面源污染源头管理,印发《青铜峡市畜禽养殖规模以上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措施等。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贯彻“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工作要求,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对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1%。

【执法监管】2020年,青铜峡分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对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年共检查企业9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行政处罚46件,移送拘留2件。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98件,全部办结。全市2020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青铜峡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