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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不动产登记成果-青铜峡年鉴.2021

【摘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51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389本;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2536宗;不动产查档查询业务受理申请6133宗;其中协助公、检、法等部门进行对涉案人员查档累计1560宗;纸质档案利用出入库734宗次;法院查解封254宗。年内,全部完成房地一体的外业测量和权籍调查,形成数据入库登簿25700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5000本,完成总任务量的89.1%。

不动产预约登记】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压减登记时间,实现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补换证登记、预告登记和更正登记等即时办结;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均比国务院规定的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月办件量比登记交易机构整合前提高30%。

【整合窗口办理】2020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现有的11个窗口中,增设企业专办窗口1个,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无需预约,由企业专窗人员前期介入预审,在资料齐全后即时办结。对破产过户、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再梳理,按照不缺、不漏、从简的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公示和承诺办理时限,由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一窗受理”,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审核、并联办理、集中服务”,水暖、电和天然气已进驻政务大厅,可以在政务大厅直接办理。

【完善投诉机制】2020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建立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的通知》,在政务大厅已有“12345”投诉机制的情况下,单独设立投诉办公室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对中心不动产工作的监督,设置投诉处置流程,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登记服务】2020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8713宗,交易业务5035宗(包括: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718宗;存量房合同网签1058宗;商品房租赁备案58宗;其他业务3201宗),办结率为100%。接待群众电话及现场咨询2100余次,提供延时受理207次;开通绿色通道服务55次;上门服务9次;解决群众的疑难登记与交易业务51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51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389本;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2536宗;不动产查档查询业务受理申请6133宗;其中协助公、检、法等部门进行对涉案人员查档累计1560宗;纸质档案利用出入库734宗次;法院查解封254宗。接收、整理、入库各类产权登记业务档案9355宗。

【数据整合】2020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原来的由土地、房产分别登记的数据进行数据整合,城区99%以上已完成整合,青铜峡镇工矿区数据整合完成75%,乡镇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完成60%,农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完成20%。在不动产权籍系统中完成不动产权籍落宗53宗,面积102.36万平方米。其中,房屋34宗,面积19.46万平方米;土地19宗,面积82.9万平方米;不动产变更登记落宗106宗,面积139.48万平方米,新建不动产楼盘744宗。

【农房登记】2020年,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涉及8个乡镇共计47420农户,宗地总量42802宗,应确权登记宗地数28031。年内,全部完成房地一体的外业测量和权籍调查,形成数据入库登簿25700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5000本,完成总任务量的89.1%。全市有4个移民村住户4835户。年内,全部完成外业测量调查、资料受理、图形库建设和权籍调查等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4479本,完成2020年总任务量的92.6%。中宁县白马乡新田、跃进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记颁证945户(其中:新田村554户,跃进村391户)。完成外业测量、拍照、资料收集以及申请书填写、信息数据录入、台账整理、地籍图及两轮公示和村、镇、不动产三级审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25本,剩余320农户因外出务工不能到达现场申请,未能受理。负责实施的连湖农场2923户“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对农垦集团国有连湖农场职工“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2923户(除自留移民718户)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明确调查确权登记范围,外业测量、底图制作、资料收集和权籍调查等工作,完成系统入库后为农垦集团国有连湖农场职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划界确权】2020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全市19条农田排水沟道、20条山洪沟、5座拦洪库、20条渠道,进行划界确权。完成农田排水沟10条,长度150.8千米;完成山洪沟11条,长度101.5千米;完成渠道20条,长度310.2公里;完成拦洪库4座;沟道、渠道任务按照河湖划界确权的任务100%完成,拦洪库共涉及5座,完成4座,2020年新增排水沟道、山洪沟18条,长度97公里。以上情况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5月9日、2020年10月15日),同时在涉及的每个乡镇、每个村进行张贴告知。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