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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铜峡市矿产资源管理成果和措施

【摘要】: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印发〈青铜峡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采实际,明确矿山综合整治范围和时间,落实整治责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同比明显下降。明确矿山企业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年内,组织非煤矿山扬尘治理巡查30余次,巡查人员70余人次。

【矿产资源巡查管理】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印发〈青铜峡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采实际,明确矿山综合整治范围和时间,落实整治责任。推进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合理划分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区域,组织开展巡查。推广应用遥感监测、空中卫士、无人机巡查、电子设备监控等科技手段,对矿产资源集中的区域以及重要矿区进行适时监测,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制止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吴忠铁塔监控中心为青铜峡监控值守提供24小时监控服务,全天候对秸秆焚烧、矿山盗采、禁牧防火、河道等环境问题进行判断通报,及时帮助相关负责人员现场处置。2020年,监测平台反馈矿山盗采情况55起,经现场核实,非法施工行为5起。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同比明显下降。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0年采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政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矿山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矿山企业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对所有矿点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重点矿区进行检查与抽查,督促采矿权人进行自查自改。全年组织矿山安全生产巡查50余次,巡查人员100余人次,现场纠正安全隐患20余处,设置更新危险警示及安全警示标志50余块。明确矿山企业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依法核查矿山企业涉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通知》,印发超层越界核查监测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及要求。开展外业现场比对和内页图表制作工作,保障超层越界核查工作按进度推进。聘请宁夏坤测测绘有限公司全程参与区厅下发的51个露天矿山疑似超层越界开采图斑核查工作。通过调取2013年以来矿山超层越界处罚档案和历年采矿证坐标,通过无人机准确测量每个图斑现状,绘制三维模型,根据矿山实际开采情况和复杂程度,对照现状划分不同类型,认真界定每个图斑的布局结构。完成核查总面积527.54万平方米,其中:采矿证面积172.91万平方米,老矿坑面积37.18万平方米,生产作业区面积120.5万平方米,本次超层越界面积3.41万平方米,未开采面积55.87万平方米,其他面积137.95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10月,共处罚次数31次,新发现超层越界图斑11个。

【矿山爆破作业】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每次矿山爆破,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建筑石料类矿山企业钻孔及爆破区域,通过数据库比对矿山作业区,并由自然资源局、企业负责人、爆破公司三方现场核实签字,出具《矿山企业爆破作业核查表》,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控制在矿区范围内进行爆破,同时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杜绝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现象发生。全年核批火工药剂6家88批次。

【露天矿山摄像头信息联网】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区厅关于全区露天矿山摄像头信息联网的通知,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配合区厅技术人员,对辖区内露天矿山企业摄像头安装情况进行统计调查,采集矿山安装摄像头的数量、型号、分布区域等信息。年内,完成3年以上露天矿山摄像头信息联网5家,完成率100%。

【矿山企业污染源管理】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0年采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督促矿山企业整改完善矿山破碎料除尘设备设施,关闭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落后设备,完善矿山安全和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对矿山重要污染源及污染严重区域责令矿山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责令矿山企业检修抑尘设备,保证除尘设备不间断运行,做好矿区扬尘治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规范矿山开采范围、矿产品及废弃物堆集区域、堆放高度,纠正矿山企业乱堆乱放、管理无序等违规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易引发扬尘的堆积物采用防尘网遮盖,对场区道路、破碎料作业设备采用喷水装置除尘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加强矿区道路洒水、进出矿区运输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加盖篷布减少矿区道路扬尘,减少二次污染。督促企业做好矿山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矿山生活区垃圾收集处理。

【整治矿山露天矿山扬尘】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作业现场、破碎设备、除尘设施、矿山道路进行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牛首山北麓和卡子庙6家建筑石料类企业、草台子3家建筑用砂类企业进行巡查。清理消除矿山扬尘治理及安全等隐患。对非煤矿山企业矿山道路及作业现场防尘抑尘措施进行实地查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年内,组织非煤矿山扬尘治理巡查30余次,巡查人员70余人次。

【专项整治】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青铜峡市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专项整治。该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到期,已经于2019年11月5日向该企业下发停止采矿通知书,并要求该企业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限期恢复治理。待验收生态恢复治理合格后,对该采矿权办理注销手续。该矿山正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对青铜峡市宏峰采矿厂进行专项整治。针对该矿厂在采矿过程中扬尘严重污染环境情况较重,组织环保、执法、矿管人员现场督查时当场要求该企业停工停产,并暂扣挖掘机机械设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按照露天矿山开发利用规范进行整改,并告知经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投入生产。该厂自下发停工通知至疫情期间持续进行整治整改,未开工生产。2020年4月提出验收和复工申请,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验收,查看是否对其料堆遮盖防尘网罩,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经验收合格后复工生产,同时要求企业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产线升级工作。

【问题清单企业整改】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宁夏鸿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河东片石厂、宁夏莱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和萌工贸有限公司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责令这些公司加大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管护,完善生产设备喷淋系统;对矿区相关道路及拉运砂石料所经过的道路易产生扬尘的浮土进行整治,拉运破碎砂料对部分损毁路面进行铺垫等措施进行全面整修;配备专用洒水车定人员、定时间洒水防止发生扬尘;要求拉运砂石料的运输车辆司机规范驾驶,严禁超载,加盖篷布,降低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确保扬尘治理效果。多家企业在原有除尘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和加强环保设施

【矿政管理】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年度采矿权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及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及时完成法定义务,填表并向自然资源部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并公示。年内新办理采矿证手续2个(宁夏银西建材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青铜峡镇红柳沟4号建筑用砂岩矿,青铜峡市蒙龙砂业科技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大坝镇砂石墩3号水泥用砂矿);办理采矿证续期手续1个(宁夏莱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峡口镇草台子1号建筑用砂矿);正在办理采矿证手续的2个(宁夏和萌工贸有限公司—峡口镇草台子8号建筑用砂矿续期,宁夏煜达工贸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大坝镇沙石墩2号水泥用砂矿新办)。新办采矿证全部按照规定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

【地质灾害防治】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调整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定期不定期督查落实,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下发各镇场《关于开展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登记表,完善《青铜峡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等有关制度和预防措施,从地质灾害防治源头管理、责任落实到过错责任追究全程监管的防灾减灾管理机制。

【监测预警】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市、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安全预警及监管责任,对滑石沟等易发山洪灾害的6个地质灾害点按照每点不少于3人的标准安排村、组、农户灾害预警联络员;与市气象局共同组建特殊天气灾害预警预报联合发布机制,在全市各单位、社区、人口密集区域设置天气预报电子屏,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出未来24小时、48小时天气预报,提醒社会各界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准备。

【风险隐患整改】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14日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安排专人与李兴业建材厂负责人联系,于7月15日和8月4日两次对胶泥沟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动用大型挖掘机治理沟道总长度344米,治理面积4562平方米,开挖土方750立方米,整理砖石垃圾430立方米,沟道宽度最窄处由过去的不足8米,全面扩展到现在的12米以上,沟底整治平整,泄洪能力显著提升,完成风险隐患整改任务。根据市委政法委《青铜峡市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要求,8月29日,安排专人雇佣装载机对庙山湖沟与包兰铁路交叉处上游盗采矿坑进行全面治理,治理面积15734平方米,填埋垃圾80余立方米,回填土方700余立方米,原先被盗采的近6米深的垂直立面全面被削坡回填到45度标准,封堵盗采道路。

【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办理】青铜峡市仁义砖厂等8家砖厂被一刀切。按照“一厂一策、鼓励发展”思路,制定扶持政策,主动协助企业做好选址、规划审批等工作,引导企业投资其他产业经营发展。支持青铜峡市兴邦建材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建成新型旋转窑,鉴于企业采矿许可证已于2017年12月到期,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给予办理黏土矿采矿许可证招拍挂手续,已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并设置完毕。青铜峡市聚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瞿靖砖厂合伙开办砖窑企业(青铜峡市聚合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建设意愿,通过向市规划委员会提交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等资料,已通过规划委员会立项审批,为该企业在其原有砖窑旁规划提供建设用地,正在向吴忠市申请调整土地规划,办理用地手续。与其余5家企业协商沟通,有4家企业(青铜峡市李兴业建材厂、青铜峡市高桥村恒源粉煤灰机砖厂、宁夏盛华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鑫开元商贸有限公司)已初步形成发展意向。针对仁义砖厂提出赔偿的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继续积极沟通对接,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合理解决。

青铜峡市仁义砖厂反映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与事实不符,2009年青铜峡市政府要求该企业从林桥2队迁建至大青公路西侧高桥5队对面,土地属于置换,而不是没有土地手续;采矿许可证在2016年到期后,企业勘探储量还有7万余立方米,够生产规模;企业已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建有脱硫除尘设备。除脱硫塔未验收,其余手续齐全。市政府已协调沟通,对其提出的货币补偿要求正在磋商。

青铜峡卡子庙金岭矿业长期非法开采,无任何环保设施,大气污染严重。对接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矿界范围内剩余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核查测量,经审查无误,按照核查测量剩余储量结果提请市政府退付剩余矿产资源价款。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